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乾上乾下)乾为天

乾为天卦 地位:老阳|人位:老阳|天位:老阳|错卦坤为地综卦:乾为天|交互卦:乾为天

本义: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中间颇为诸儒所乱,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尽合古文。吕氏又更定著为经二卷,传十卷,乃复孔氏之旧云。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乾上乾下)乾为天

乾元、亨、利、贞。

本义: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一者,奇也,阳之数也。乾者,健也,阳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画卦之名也。下者,内卦也。上者,外卦也。经文“乾”字,六画卦之名也。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偶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偶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见阳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三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为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画皆奇,上下皆乾,则阳之纯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程传:上古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重乾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谓乾。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为阳,为父,为君。“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唯乾坤有此四德,在它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乾者,此卦之名。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于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故此卦六交,皆阳画成卦也。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

邵子曰:不知乾,无以知性命之理。

《朱子语类》云:乾只是健,坤只是顺。纯阳所以健,纯阴所以顺。至健者唯天,至顺者唯地。

问:乾者天之性情。曰:乾,健也。健之体为性,健之用是情。又曰:性情二者常相参在此,情便是性之发,非性何以有情?健而无息,非性何以能如此?

问:《本义》云:见阳之性健,而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窃谓卦辞未见取象之意,恐当于大象言之。曰:才设此卦时,便有此象了,故于此豫言之。问“元、亨、利、贞”。曰:当初只是说大亨利于正,不以分配四时,孔子见此四字好,始分作四件说。

又云:“元亨利贞”四字,文王本意在乾坤者只与诸卦一般,至孔子作彖传文言,始以乾坤为四德,而诸卦自如其旧。二圣人之意,非有不同,盖各是发明一理耳。今学者且当虚心玩味,各随本文之意而体会之。其不同处,自不相妨。不可遽以己意横作主张也。

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贞”,诸家便作四德解,唯《本义》以为占辞。大通而至正,此天道之本然;大通而必利在正固,人事之当然也。乾为易第一卦,占得之者,其事虽大通,而非正固,尚不能保其终,况它卦乎!

蔡氏清曰:成形之大者为天,坤卦亦曰:阴之成形莫大于地,可见不可就以乾坤当天地。凡至健者皆为乾,凡至顺者皆为坤。此乾坤所以足应万用,而《象传》之言,所以为专以天道明乾义,以地道明坤义也。

林氏希元曰:乾德刚健,刚以体言,健兼用言。刚则有立,健则有为。人而有立有为,则志至气至。本立道生,事无不立,功无不成。不见艰难,无能阻止,如乾旋坤转,如雷厉风行,“何天之衢”,殆不足以拟之,是不唯亨而且大亨也。中者不偏不倚,正者无过不及,体用之分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可见乾之中正也。乾道大通而至正,在人容有不正者,故圣人因以为戒。

案:乾坤之“元亨利贞”,请儒俱作四德说,唯朱子以为占辞,而与它卦一例,其言当失。然四字之中,虽只两意,实有四层。何则?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人能至健,则事当大通。然必宜于正固,是占辞只两意也。但易之中,有言“小亨”者矣,有言“不可贞”者矣。一时之通,其亨则小,唯有大者存焉,而后其亨乃大也,是大在亨之先也。硁硁之固,固则非宜,唯有宜者在焉,而后可以固守也,是宜在贞之先也。其在六十四卦者,皆是此理。故其言“元亨”者,合乎此者也。其但言“亨”,或曰“小亨”者,次乎此者也。其言“利贞”者,合乎此者也。其言“不可贞”,“勿用永贞”,或曰“贞凶“贞厉”“贞吝”者,反乎此者也。乾坤诸卦之宗,则其“亨”无不大,而其“贞”无不宜。文王系辞备此四字,故孔子推本于天之道,性之蕴,而以四德明之,实所以发文王之意。且以为六十四卦详略偏全之例,非孔子之说异乎文王之说,又非其释乾坤之辞独异乎诸卦之辞也。学者以是读朱子之书,庶乎不谬厥旨矣。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初九

初九潜龙勿用。

本义:初九者,卦下阳爻之名。凡画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为初。阳数九为老,七为少,老变而少不变,故谓阳爻为九。“潜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断一爻之吉凶,所谓爻辞者也。“潜”,藏也。“龙”,阳物也。初阳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为“潜龙”,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此爻变者,当观此象而玩其占也。余爻放此。

程传:下爻为”初”。“九”,阳数之盛,故以名阳爻。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乾以龙为象,龙之为物,灵变不测,故以象乾道变化,阳气消息,圣人进退。初九在一卦之下,为始物之端,阳气方萌,圣人侧微,若“龙”之“潜”隐,未可自用,当晦养以俊时。

集说:沈氏驎士曰:称“龙”者,假象也。天地之气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龙”之为物,能“飞”能“潜”,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潜伏,故言“勿用”。

孔氏颖达曰: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楪蓍之数,九过楪则得老阳,六过楪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

崔氏像曰:九者老阳之数,动之所占,故阳称焉。“潜”,隐也。“龙”下隐地,潜德不彰,是以君子韬光待时,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朱子语类》:问:程易以初、二、三、四四爻作舜说,何以见得如此?曰:此是推说爻象之意,非本指也。易本因卜筮而有象,因象而有占,占辞中便有道理。如筮得“乾”之初九,初阳在下,未可施用,其象为“潜龙”,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得此爻者,当观此象而玩其占,隐晦而“勿用”可也。此易之本指也。圣人为《彖传》、《象传》、《文言》,节节推去无限道理,此程易所以推说得无穷。先通得易本指后,推说不妨。若使以所推说者去解易,则失易之本指矣。

李氏舜臣曰:六爻之象,皆取于“龙”者,阳体之健,其“潜”“见”“惕,,“跃”“飞”“亢”者,初终之序,而变化之迹也。

梁氏寅曰:夫易者,洁净精徽之教也。故其取象皆假托其物,而未涉于事;包含其意,而各随所用。然乾纯阳之卦,而取象于龙,则其意多为圣人而发者。故夫子于文言,皆以圣人事明之。今观之六爻,则象之所示,占之所决,夫人可用也,独圣人乎?如初九之“潜龙勿用”,在圣人则方居侧徽也,在君子则“遁世无闷”也,在学者则养正于蒙也。以是而推,其用何不可哉?朱子以象占言易,而不欲以事论,惧人之泥而失之也。

林氏希元曰:龙不止阳物,乃阳物之神灵不测者,故象乾之六爻。盖乾卦六爻,皆得乾道,不比它卦,故文言以圣人明之。比之于物,则是“龙”也。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九二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本义:二,谓自下而上第二爻也。后放此。九二刚健中正,出潜离隐,泽及于物,物所“利见”,故其象为“见龙在田”,其占为“利见大人”。九二虽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当之,故值此爻之变者,但为利见此人而已。盖亦谓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与占者相为主宾,自为一例。若有“见龙”之德,则为“利见”九五在上之“大人”矣。

程传:田,地上也。出现于地上,其德已著。以圣人言之,舜之田渔时也,利见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见大德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见大德之人,以被其泽。大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纯体,不分刚柔,面以同德相应。

集说:郑氏康成曰:二于三才为地道,地上即田,故称“田”也。

干氏宝曰:二为地上,在地之表,阳气将施,圣人将显,故曰“利见大人

孔氏颖达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初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初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托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先儒云:若夫子教于沫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

蔡氏清曰:凡“大人”皆是德位兼全之称。九二虽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所谓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故亦谓之“大人”。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九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本义:九,阳爻。三,阳位。重刚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然性体刚健,有能“乾乾”惕“厉”之象,故其占如此。君子,指占者而言。言能忧惧如是,则虽处危地而“无咎”也。

程传:三虽人位,已在下体之上,未离于下而尊显者也,舜之玄德升闻时也。曰夕不懈而兢惕,则虽处危地而无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将归之,其危惧可知。虽言圣人事,苟不设戒,则何以为教?作易之义也。

集说:郑氏康成曰:三,于三才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孔氏颖达曰:以阳居三位,故称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称“大人”。阳而得位,故称“君子”。在忧危之地,故“终日乾乾”。言终竞此日,健健自强,不有止息。“夕惕”者,谓至向夕之时,犹怀忧惕。此卦九三所居之处,实有危厉。又《文言》云:“虽危无咎”,是实有危也。据其上下文势,“若”字宜为语辞,诸儒并以“若”为“如”,如似有厉,是实无厉也,理恐未尽。

龚氏原曰:三居下体之上,当危惧之时,唯自强不息,戒谨恐惧,可以免咎。

杨氏时曰:乾之九三,独言“君子”,盖九三,人之位也。履正居中,在此一爻。故文言九四,则曰“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于九三止言“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已。其曰;君子行此四德者,盖乾之所谓君子也。

《朱子语类》:问:伊川云:虽言圣人事,苟不设戒,何以为教?窃意因时而“惕”,虽圣人亦有此心。曰:易之为书,广大悉备,常人皆可得而用,初无圣凡之别,但当著此爻,便用競競戒惕。

故氏炳文曰:凡卦爻有占无象,象在占中各有象无占,占在象中。如乾初、二、四、五、上,分象与占;九三“终日乾乾夕惕若”,皆占辞也,而象在其中。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九四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本义:“或”者,疑而未定之辞。“跃”者,无所缘而绝于地,特未飞尔。“渊”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测之所。龙之在是,若下于田,“或跃”而起,则向乎天矣。九阳四阴,居上之下,改革之际,进退未定之时也。故其象如此,其占能随时进退,则“无咎”也。

程传:“渊”,龙之所安也。“或”,疑辞,谓非必也。“跃”,不“跃”,唯及时以就安耳。圣人之动,无不时也,舜之历试时也。

集说:干氏宝曰;“跃”者,暂起之言。

孔氏颖达曰:“或”,疑也。“跃”,跳跃也。言九四阳气渐进,似若龙体欲飞,犹疑或也。跃于在渊,未即飞也。

程氏迥曰:初与二既皆称龙,此爻虽不称龙,即上文知其为龙也。亦犹“大壮”九三“抵羊触藩,羸其角”,而九四不言羊,知“藩决不羸”即羊也。

李氏过曰:“跃”者,未飞而习飞者也。

林氏希元曰:《本义》进退未定之时,通承上文九阳四阴居上之下,改革之际。盖以爻与位言,九阳爻,四阴位,阳主进,阴主退,是进退未定也。以上体言,四居上之下,居上欲进。居上之下,则又未必于进,亦进退未定也。以上下二体言,四初离下体,人上体,是为改革之际,亦进退未定也。故总承之曰:进退未定之时。

又曰:“或跃在渊”,将进而未必于进也。未必于进,非不进也。审进退之时,必时可进,然后进也。是谓随时进退。

陈氏琛曰:九四以阳居阴,本非躁进之资。又居上之下,适当改革之时。是其欲进以有为,而商度之未决,盖将待时而出,见可而动也。有如龙之“或跃在渊”焉。其象如此,占者诚能随时进退,则其进也非贪位,退也非沽名。可以投事几之会,可以免失身之辱,何咎”之有哉?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九五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本义:刚健中正,以居尊位,如以圣人之德,居圣人之位,故其象如此。而占法与九二同,特所“利见”者,在上之大人尔。若有其位,则为“利见”九二在下之“大人”也。

程传:进位乎,天位也。圣人既得天位,则“利见”在下大德之人,与共成天下之事。天下固“利见”夫大德之君也。

集说:杨氏雄曰:龙之“潜”“亢”,不获中矣。过中则“惕”,不及中则“跃”。二五其中乎!故有“利见”之占。

郑氏康成曰:五于三才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龙在焉,“飞”之象也。

干氏宝曰:圣功既就,万物既睹,故曰“利见大人”。

孔氏颖达曰:言九五阳气盛至于天,故云“飞龙在天”。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为万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见”此居上位之“大人”。

《朱子语类》云:太祖一日问王昭素曰: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常人何可占得此卦?昭素曰:何害,若臣等占得,则陛下是“飞龙在天”,臣等“利见大人”。此说得最好。此易之用,所以不穷也。

胡氏炳文曰:九五以天德居天位,刚健而纯,中正而粹者也。文言曰“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其九五之谓与!“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则“飞龙在天”之事矣。

林氏希元曰:此爻刚健中正,以居尊位,与他卦九五不同。盖乾是纯阳至健之卦,九五又得乾道之纯,在人则圣人也。故本义特曰:如以圣人之德,居圣人之位,以别于他卦。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乾卦上九

上九亢龙有悔。

本义:“上”者,最上一爻之名。“亢”者,过于上而不能下之意也。阳极于上,动必“有悔”,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九五者,位之极。中正者,得时之极,过时则“亢”矣。上九至于亢极,故“有悔”也。有过则有海,唯圣人知进退存亡而无过,则不至于悔也。

集说:王氏肃曰:穷高曰:“亢”,知进忘退,故悔也。

郭氏雍曰:九三过而“惕”,故“无咎”。上九过而“亢”,故“有悔”。然则龙德莫善于惕,而莫不善于亢也。

《朱子语类》云:若占得此爻,必须以亢满为戒。当极盛之时,便须虑其亢,如这般处,最是易之大义,大抵于盛满时致戒。

总论:范氏仲淹曰:九二君之德,九五君之位,成德于其内,得位于其外,余爻则从其进退安危之会言之。

饶氏鲁曰:一爻有一爻之中,如初则以“潜”为中,二则以“见”为中,三则以“乾”、“惕”为中,四则以“或跃”为中。卦有才、有时、有位不同,圣人使之无不合乎中。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本义:用九,言凡筮得阳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盖诸卦百九十二阳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纯阳而居首,故于此发之。而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盖六阳皆变,刚而能柔,吉之道也。故为“群龙无首”之象,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盖即纯坤卦辞,“牝马之贞”、“先迷后得”、“东北丧朋”之意。

程传:用九者,处乾刚之道,以阳居乾体,纯乎刚者也。刚柔相济为中,而乃以纯刚,是过乎刚也。“见群龙无首”,谓观诸阳之义,为无首则吉也。以刚为天下先,凶之道也。

集说:朱子答虞士朋曰:用九用六,当从欧公说,为楪蓍变卦之凡例。盖阳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纯阳纯阴,而居篇首,故就此发之。此欧阳公旧说也。而愚又尝因其说而推之,窃以为,凡得乾而六爻纯九,得坤而六爻纯六者,皆当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辞,不必更看所变之卦。左传蔡墨所谓“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者,可以见其一隅也。

又《语类》云:荆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用九便是行健处。

林氏希元曰:用九本是阳爻之通例,然于乾卦六爻之后发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又曰:或疑“无首”之“吉”,刚而能柔则吉也。牝马之利,顺而能健则利也。刚而能柔,与顺而健者,性体自是不同。而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何也?曰:乾变之坤,虽为坤之所为,然本自刚来,与本是坤者不同。故乾“无首”之“吉”,终不可同于坤“牝马之贞”。坤“永贞”之“利”,终不可同于乾之“元亨”。圣人不教人即所变之卦以考其占,而别著自此至彼之象占者,正以其有不可同耳。

案:爻辞虽所以发明乎卦之理,而实以为占筮之用,故以九六名爻者取用也。爻辞动则用,不动则不用。卦辞则不论动不动而皆用也。但不动者,以本卦之象辞占;其动者,则合本卦变卦之彖辞占。如乾之六爻全变则坤,坤之六爻全变则乾也。先儒之说,以为全变则弃本卦而观变卦;而乾坤者天地之大义,乾虽变坤,未可纯用坤辞也;坤虽变乾,未可纯用乾辞也。故别立用九用六,以为皆变之占辞。此其说亦善矣。以理揆之,则凡卦虽全变,亦无尽弃本卦而不观之理,不独乾坤也。故须合本卦变卦而占之者近是。如此则乾变坤者,合观乾辞与坤辞而已。坤变乾者,合观坤辞与乾辞而已。但自乾而坤,则阳而根阴之义也。自坤而乾,则顺而体健之义也。合观卦辞者,宜知此意,故立用九用六之辞以发之。盖群龙虽现而不现其首,阳而根阴故也。永守其贞而以大终,顺而体健故也。此亦因乾坤以为六十四卦之通例。如自复而姤,则长而防其消可也。自姤而复,则乱而图其治可也。固非乾坤独有此义,而诸卦无之也。圣人于乾坤发之,以示例尔。然乾虽不变,而用九之理自在,故“乾元”无端,即“无首”之妙也。坤虽不变,而用六之理自在,故坤“贞”能“安”,即“永贞”之道也。阴阳本自合德者,交易之机,其因动而益显者,则变易之用,学易者尤不可以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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