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了!见女孩不敢声张,男子连续4天在公园拉住女孩猥亵

台湾桃园一名宋姓男子2020年2月,在芦竹区的公园看见1名女子独自一人牵机车,认为有机可乘,借故攀谈后竟猥亵得逞,见女子不敢声张,后续更是食髓知味,多次到公园等女子下班,陆续猥亵4次,直到一次路过民众见女子神情有异,在公园哭泣,报警处理才揭发宋某的恶行。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

桃园一名宋姓男子2020年2月,见被害女子晚间独自一人前往公园准备牵车回家,上前借故与其搭讪,并趁机摸胸,遭女子推拒,女子哭喊不要这样,宋某仍是听而不闻,更进一步将手伸进她的下身猥亵得逞。

随后,宋某见女子不敢反抗也不敢声张,更是食髓知味,多次在公园徘徊,等到女子下班出现后,拉住女孩后再袭胸,女子反抗对宋某哭喊不要 ,宋某却强压住女子的机车龙头,不让她离开,其猥亵得逞次数更高达4次。直到一次宋某又故技重施,女子无助哭泣,被路过路人察觉有异,报警处理后,这才揭发宋某的恶行。

警方询问宋某是否有对女子性侵的事实,宋某还一度否认犯行,强调他没有性侵,直到警方向他说明手指也算,宋某才坦承,在第1次用手猥亵后,发觉女子就算被欺负也不敢怎么样,所以才会多次在公园徘徊,等她下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女子前后供述一致,且在证述期间多有哭泣、哽咽等情绪反应,而宋某却在审理时改口否认性侵,仅承认有摸女子胸部,与作笔录时的言词不一。但法官采信女子证述,依法判宋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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