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小樱桃不怕尝,而卖大樱桃的时候就怕“只尝不买”

五六月份,是胶东半岛的樱桃收获季。前面先是小樱桃打头,随后大樱桃也集中上市。这段时间行走在胶东乡间,常常能看到果农在路边摆摊卖樱桃的场景。上个周,笔者路过莱阳的时候,就遇到了不少卖小樱桃的摊位。
物以稀为贵,近些年来,胶东的大樱桃种植规模逐渐扩大,小樱桃变得相对少见。因此,看到这片卖小樱桃的摊位,笔者就停了下来,随机选了一家走过去,准备买些带回去。
见到有顾客过来,摆摊的摊主也连忙热情招呼,“这是自己家的小樱桃,刚摘的,你尝尝。”她说。
虽然“先尝后买”是不少水果在售卖时的一项不成文规则,但在没有买到手之前,这毕竟是属于卖家的产品。对方不主动招呼的话,尽量还是不动为好。因此,笔者听到摊主的话之后,才拿起一颗小樱桃,放到口中尝了尝。
“好不好吃?”摊主问。由于还在下咽,笔者并没有马上回答。
摊主见状,可能误以为笔者对刚才尝的那颗樱桃不满意,赶紧又招呼说:“来,再尝尝,这一些熟得好,肯定甜。”
此时,腾出空的笔者,这才告诉摊主道:“味道不错,不用再尝了。”
摊主一方面是热情使然,一方面也可能是担心丢了我这个顾客,于是言辞诚恳地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坚持让我再尝一尝。
“摘樱桃挺费事,尝一个就行了。”笔者推辞说。
这个时候,摊主恍然大悟,知道了我并非因为没相中而不尝,而是担心尝多了对卖家有影响。为了打消我的忧虑,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小樱桃不怕尝,吃吧。”
恭敬不如从命,笔者按照她说的又尝了几颗,然后称重打包,买了一些。
买卖的时候,没来得及细想。而在回去的路上,笔者琢磨起摊主的话,感觉很有深意。“小樱桃不怕尝”,这句话的潜台词不就是“大樱桃怕尝”么?
说起来,果农们在卖大樱桃的时候,的确怕“尝”,更具体一点说,是怕“只尝不买”。
众所周知,大樱桃和小樱桃在果型和价格上都相差较大。一两百颗小樱桃可能才够斤,而大樱桃几十颗就差不多。在城市里(以烟台这种产地城市为例),一斤小樱桃通常卖10元左右(或15元两斤),而最便宜的大樱桃品种也基本能卖到10元以上。这样平均起来,单颗大樱桃的价值,要比小樱桃高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大樱桃交易圈也逐渐形成这样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尝一颗正常,尝两颗可以接受,尝三颗就有些过分,三颗之后没有买的意思还继续尝就属于“不要脸”了。当然了,这条规矩主要是在卖家为果农的情况下才有效。在城里的水果店,尝一颗恐怕也是不行的。
实际上,胶东农民大都比较朴实好客,起初可能也并没有这条规矩。但慈难掌兵、善难理财,在人来人往的市场里,如果放开了“尝”,一篓子樱桃可能还没等卖就会下去一大块。立下这条规矩,亦是无奈之举。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整体素质都在提高,大多数消费者也都能理解、接受大樱桃买卖的这条规矩。但“只尝不买”、“多尝不买”的情况仍能见到。在写本文之前,笔者就听朋友讲述了一段类似的见闻。
前几天,这位朋友在公交站点等车,看到一对拐着篓子进城卖樱桃的老年夫妻。为了防止日晒,篓子最上面一层樱桃也盖着包袱。这时候,又另外一个人也看到了卖樱桃的老两口,就上前打听价格,作欲买樱桃状。
老两口中的丈夫比较热情,就掀开了包袱,招呼对方尝一尝。没想到的是,这位顾客尝了一颗又一颗,很快超过了“三颗”的数量,但就是不买。即便在老两口明确表示“不砍价”之后,她还是借着“砍价”的名义,不停地从篓子拿樱桃。朋友说,对方尝了至少有十颗。
此时,老两口中的妻子再也忍不住了,虽然没有斥责对方,但还是自己上前把篓子上的包袱重新盖住。这位“顾客”方才作罢。
目睹此事的朋友颇为愤慨,而笔者听后亦觉感叹,故撰写此文,期望朋友们在买大樱桃的时候,品尝尽量以一颗为限,若没相中,请再勿动之。樱桃好吃“熟”难摘,一颗樱桃在本身的食用价值背后,凝结其实的也是采摘人的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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