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要使所读的书活起来(中)
鲁迅(1881年—1936年),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中国现代文学奠基人。一生笔耕不辍,以杂文、小说、散文成就最大。辑有小说集《呐喊》《彷徨》等,散文集《朝花夕拾》《野草》等,译作有《艺术论》《十月》《死魂灵》等。今有《鲁迅全集》《鲁迅选集》刊行于世。
不过以上所说的,是附带而得的效果,嗜好的读书,本人自然并不计及那些,就如游公园似的,随随便便去,因为随随便便,所以不吃力,因为不吃力,所以会觉得有趣。如果一本书拿到手,就满心想道,“我在读书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劳,因而减掉兴味,或者变成苦事了。
我看现在的青年,为兴味的读书的是有的,我也常常遇到各样的询问。此刻就将我所想到的说一点,但是只限于文学方面,因为我不明白其他的。
第一,是往往分不清文学和文章。甚至于已经来动手做批评文章的,也免不了这毛病。其实粗粗地说,这是容易分别的。研究文章的历史或理论的,是文学家,是学者;做做诗,或戏曲小说的,是做文章的人,就是古时候所谓文人,此刻所谓创作家。创作家不妨毫不理会文学史或理论,文学家也不妨做不出一句诗。然而中国社会上还很误解,你做几篇小说,便以为你一定懂得小说概论,做几句新诗,就要你讲诗之原理。我也尝见想做小说的青年,先买小说法程和文学史来看。据我看来,是即使将这些书看烂了,和创作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事实上,现在有几个做文章的人,有时也确去做教授。但这是因为中国创作不值钱,养不活自己的缘故。听说美国小名家的一篇中篇小说,时价是二千美金;中国呢,别人我不知道,我自己的短篇寄给大书铺,每篇卖过二十元。当然要寻别的事,例如教书,讲文学。研究是要用理智,要冷静的,而创作须情感,至少总得发点热,于是忽冷忽热,弄得头昏,——这也是职业和嗜好不能合一的苦处。苦倒也罢了,结果还是什么都弄不好。那证据,是试翻世界文学史,那里面的人,几乎没有兼做教授的。
还有一种坏处,是一做教员,未免有顾忌;教授有教授的架子,不能畅所欲言。这或者有人要反驳:那么,你畅所欲言就是了,何必如此小心。然而这是事前的风凉话,一到有事,不知不觉地他也要从众来攻击的。而教授自身,纵使自以为怎样放达,下意识里总不免有架子在。所以在外国,称为“教授小说”的东西倒并不少,但是不大有人说好,至少,是总难免有令人发烦的炫学的地方。
所以我想,研究文学是一件事,做文章又是一件事。
(本文最初刊于1927年8月18、19、22日广州《民国日报》副刊“现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