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卷11齐俗训诗解9义宜达理礼以体情
《淮南子》卷11齐俗训诗解9义宜达理礼以体情
题文诗:
义者循理,而行宜也;礼者体情,制文者也.
义者宜也,礼者体也.义以达理,礼以通情.
昔有扈氏,为义而亡,其知义而,不知宜也;
治礼鲁削,其知礼而,不知体也.有虞氏祀,
其社用土,其祀中霤,其葬成亩,其乐咸池,
承云九韶,其服尚黄;夏后氏社,用松祀户,
葬墙置翣,其乐夏龠,九成六佾,六列六英,
其服尚青;殷礼其社,用石祀门,其葬树松,
其乐大濩,晨露尚白;周礼其社,用栗祀灶,
其葬树柏,其乐大武,三象棘下,其服尚赤.
礼乐相诡,服制相反,然皆不失,亲疏之恩,
上下之伦.今握一君,法籍以非,传代之俗,
譬由胶柱,而调瑟也.明王真情,故制礼义,
而似为衣,分别节行,而似为带.衣足覆形,
从王典坟,虚简循挠,便身适步,不务奇丽,
隅眦之削;衣带足以,结纽收衽,束牢连固,
不亟文句,疏短之鞵.故制礼义,行至德而,
不拘儒墨.真情不变,礼法常变,变以适情.
【原文】
义者,循理而行宜也;礼者,体情制文者也。义者宜也,礼者体也。昔有扈氏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鲁治礼而削,知礼而不知体也。有虞氏之祀,其社用土,祀中霤,葬成亩,其乐咸池、承云、九韶,其服尚黄;夏后氏其社用松,祀户,葬墙置翣,其乐夏龠、九成、六佾、六列、六英,其服尚青;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祀门,葬树松,其乐大濩、晨露,其服尚白;周人之礼,其社用栗,祀灶,葬树柏,其乐大武、三象、棘下,其服尚赤。
礼乐相诡,服制相反,然而皆不失亲疏之恩,上下之伦。今握一君之法籍,以非传代之俗,譬由胶柱而调瑟也。故明王制礼义而为衣,分节行而为带。衣足以覆形,从典坟,虚循挠,便身体,适行步,不务于奇丽之容,隅眦之削;带足以结纽收衽,束牢连固,不亟于为文句疏短之鞵。故制礼义,行至德,而不拘于儒、墨。
【译文】
所谓“义”,就是依循事理而又行为适宜;所谓“礼”,就是为体现真实感情而制定的仪式。“义”本来的含意就叫“宜”(适宜),“礼”本来的含意就是体现情感。过去扈氏就是死抱着过时的“义”而被启杀害,这是因为他只知道“义”而不知道“义”还要适合时宜;鲁国是以孔孟儒家的礼法来治国的,但结果国力日益衰弱,这是因为鲁国国君不知道“礼”是要体现真情实意的。有虞氏的礼法是:他们用土堆成社神,季夏六月祭祀宅神,人死后埋于耕地下面,音乐则有《咸池》《承云》和《九韶》,而服饰崇尚黄色。夏后氏的礼法是:他们用松木做成社神,于春天祭祀户神,丧葬时灵车棺柩四周围上帐幔,并装饰着翣扇样的饰物,音乐则有《夏篇》《九成》《六佾》《六列》和《六英》,而服饰崇尚青色。殷人的礼法是:他们用石头做成社神,在秋季祭祀门神,有在坟上种上松树的丧葬礼法,音乐则有《大濩》和《晨露》,而服饰崇尚白色。周人的礼法是:他们用栗木做成社神,在夏季祭祀灶神,葬礼有在墓上种松树的习惯,音乐则有《大武》《三象》和《棘下》,而服饰崇尚赤色。
这上述四代的礼乐因时代变迁而发生很大变化,同样服饰也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礼法都体现了亲疏的感情和上下的人伦。现在如果死抓住一国之礼法或一君之法籍,以它来否定、非难世代变化了的礼俗,这就好像胶住弦柱而想调瑟一样。所以英明的君主制定礼仪就像做衣裳,规定节行就像做衣带。衣能遮身就行,合乎常规即可,能宽松舒适、行走方便就更好;不必追求奇异的外表和裁剪上的花哨。衣带能够打成纽结、束紧衣襟就行,不必讲究绣上什么别致的花纹图案。所以说,制定礼义的根本要求,是帮助人规范思想、道德;在这意义上说,我们也没有必要拘泥于儒墨的那一套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