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第一贼王,跑17个省偷35趟列车,落网时自称:我有原则
我们都知道,近代刚刚发展阶段时期,还没有现在那么富裕,大部分地方都很贫穷,改革开发后才逐渐转变。在这种状态下,群众们都勤恳劳动,不多有那么一部分群体,喜欢做小偷小摸的勾当,将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然后拿去挥霍,下面给大伙介绍的就是近代“第一贼王”,他偷了35趟列车,跑遍17个省份。
他的名字叫做“黄庭利”,穷苦家庭出身的他,很渴望金钱梦想成为富人,但自己没有知识没有文化,能力又不足,怎么实现梦想呢?黄庭利一开始以为通过劳动能够实现,然而现实告诉他几率很低,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通过偷窃来维持生计,且规模越来越大。
黄庭利当时想回到山东老家,不料意外摔断腿,那时候的医疗水平无法治愈,为此黄庭利只能装上假肢行走。身体的残缺,让他行动不便,无法继续做正常工作,就这样黄庭利开始通过坑蒙拐骗过日子,经常游曳在哈尔滨火车站,挑选合适的目标下手,但后来大伙都有了警惕之心,这让他非常苦恼。
一次偷窃过程中,他遇到位手艺高超的老人,且教授了很多专业技巧和知识,慢慢的黄庭利越发自信,利用老人交予的手法,仅仅一趟列车就让他拿到8000元,这笔钱在70年代可不是什么小数目。后续黄庭利继续炮制,搭乘前往全国各个地方的列车,暗中挑选目标下手,钱如同流水般进入口袋。
为了提高效率,黄庭利成立扒窃组织,并把自己的手艺交给手下的人,当时他手下有三支小队,分别是鬼队,南下支队,北上支队,他们遍布在各省份的主要火车干线上,特别是那些乘客密集的,如此收益会更高。越发肆无忌惮的行为,很快就被公安机关给盯上,然而黄庭利很懂得隐藏,很少露出马脚。
直到1984年,公安布局引诱黄庭利的团伙上钩,一旦他们落入圈套中,那么立即展开行动,届时证据确凿,连狡辩都做不到。后来黄庭利落网成为阶下囚,他手下的团队也被一网打尽,1986年黄庭利经过审判被处于死刑且立即执行,不过有意思的,他曾经自称自己有底线,有两种人是不偷的,一个是孕妇一个是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