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见实招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郜晋亮)3年来,云南省“10大名品”企业累计兑现奖励资金达到8450万元。这是云南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年来,云南省出真招、见实招,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成为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领军力量。

在财政上,云南省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明确对投资绿色食品产业1亿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连片规模500亩以上的绿色、有机茶园,按照100元/亩、2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设施建设,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等等。

为解决鲜活农产品收购环节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问题,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协调云南省税务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购发票可在云南范围内跨县(市、区)使用、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汇总开具收购发票和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

贷款难、贷款慢、贷款贵,一直都是农业企业的老大难。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与建行云南省分行锐意创新,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试点,以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经验,稳步加以推广,截至今年4月底,平台注册用户已达5.18万户(其中,企业用户0.9万户、个人用户4.28万户),累计为全省1.7万户农企农户授信82亿元。

此外,在用地和用电方面,将农业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积极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等;将省级及以上42个农业产业园区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一般工商业优惠电价政策名单,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50%给予电价优惠,预计每年可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负担1250万元左右。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