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力会入刑吗?
这是个问题吗?虽然目前尚未有案例,但是个不容忽视的真问题。
“外防输入”防疫关口“溃堤性”失守,让全国人民的防疫努力毁于一旦,并非只是从行政上问责,更有可能会从经济上和刑法上追责!
去年,中国民航机场协会组织力量,主编了《民用机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与法律服务指南》一书。其中,第四章讨论了13个问题(如下图),为民用国际机场顺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但没有强调防疫失责失守的法律追究。
各单位的防疫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经济责任,更是法定责任。经过一年多的防疫经历,许多人都已经认识到了前面两个责任,知道了防疫工作不力会被问责,会被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但对防疫不力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
在工作中履职不尽责不到位者,本身就有失职渎职罪在恭候入瓮。在防疫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两部重要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都是重要的法规,都有“法律责任”部分。目前我国虽然尚未有入刑案例,但不等于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不讨论防疫工作涉及到的具体法律条文了,只是作个提醒。麻痹、大意、松懈都是防疫失守失防的主要之敌。参与防疫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在松懈麻痹时,不妨多敲敲法律警钟,全员都严格落实“外防输入”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疫情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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