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126(总334)】(2017-9-8)

【每日税讯126(总334)】(2017-9-8)

Daily Taxation News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1.OECD更新《国别报告实施指南》

2.OECD发布《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指南》

3.柬埔寨等4个税收辖区加入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

4.乌兹别克斯坦调整进口食品的关税和消费税税率

5.印度再次延长GST申报期限

特别推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2017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其中强调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国家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注:关于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对免征、减征的范围作了规定,其中对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规定免征所得税。关于“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参见下列文件:2008.11.20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2015.5.11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2011.9.13《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税总公告2011年第48号)。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农产品改按11%税率征税,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国办发〔2017〕78号文件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9/08/content_5223640.htm。

1.OECD更新《国别报告实施指南》

2017年9月6日,OECD发布新版《国别报告实施指南》(Guidanc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untry-by-CountryReporting)。该版更新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收入”的定义;跨国公司会计期限不足1年的处理;“应纳所得税额”与“已纳所得税额”。(OECD)

注:“收入”、“应纳所得税额”与“已纳所得税额”是国别报告需要披露的三大主要财务指标。《国别报告实施指南》由OECD于2016年6月29日首次发布,并经2017年4月6日(参见【每日税讯54(总262)】(2017-4-11))、7月18日(参见【每日税讯101(总309)】(2017-7-21))两次更新补充。本次是第三次更新补充。新版指南链接:

(http://www.oecd.org/ctp/guidance-on-the-implementation-of-country-by-country-reporting-beps-action-13.pdf)。

2.OECD发布《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指南》

2017年9月6日,OECD发布《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指南》(Guidance on the appropriate use of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CbCReports),主要内容包括:国别报告信息“合理使用”(appropriate use)的含义;不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的后果;确保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的方法等。(OECD)

注:一个税收辖区获取和使用国别报告的条件之一是必需具备确保合理使用国别报告信息的(制度)框架和设施(must have in place the necessary framework andinfrastructure)。《指南》对满足这一条件和如何确保合理使用作出解释。《指南》全文链接:

http://www.oecd.org/ctp/beps/beps-action-13-on-country-by-country-reporting-appropriate-use-of-information-in-CbC-reports.pdf。

3.柬埔寨等4个税收辖区加入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

2017年9月5日,OECD发布新闻稿称,柬埔寨、格陵兰岛、海地和马达加斯加已加入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GF),分别成为GF的第143-146个成员。(OECD)

注:加入GF,表示已宣布承诺实施税收信息交换和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国际标准。GF成员名单链接:

http://www.oecd.org/tax/transparency/about-the-global-forum/members。

4.乌兹别克斯坦调整进口食品的关税和消费税税率

2017年8月21日,乌兹别克斯坦外贸部发布第3213号总统令,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对进口某些食品和宠物食品实行新的关税和消费税税率,即根据食品的种类按海关价值的0%、5%或10%税率分别征收关税和消费税。如进口谷物、可可制品和药品等关税税率为0%;进口肉制品、面粉和宠物食品等的消费税税率为0%。(IBFD)

5.印度再次延长GST申报期限

2017年9月5日,印度中央政府宣布再次延长提交7、8两个月的货物劳务税(GST)申报表及附送资料的截止期限:(IBFD)

应税月份

申报表格式

延期后的申报期限

2017.7

申报表1

2017.9.10

申报表2

2017.9.25

申报表3

2017.9.30

2017.8

申报表1

2017.10.5

申报表2

2017.10.10

申报表3

2017.10.15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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