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我把子公司卖给了母公司,母公司用我的股票付账,怎么办?
今日案例:我先把文本贴上来,再翻译成人话,很多时候会计难就是难在语文上,大家来领略一下~
【案例1-05】
这个案例觉得混乱的第一点就是,资产处置的对手方是母公司,所以核心需要解决的是这项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如果公允,那么出资长期股权投资进入投资收益无可厚非,如果不公允,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利,就需要构成股东捐赠,按照权益性交易,进入所有者权益。如果是部分部分,就掰开各入各的
关于股权类资产的价格公允性,一直都是一个“艺术性问题”,大家的方法一定包括评估,但是你会发现基本大的交易在监管问答或者是关注函中几乎100%都会出现一个问题,需要再去论述定价的公允性,行内人也都知道,评估这个活,水分实在是太大。
案例混乱的第二点就是,收到的股票是自家的。如果是别家的,当然会要考虑确认为什么样的金融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对应的准则可能需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但是是自家的,并且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说明要进行注销,就应当按照回购注销处理,不确认期间变动,并且将回购价格与股本之间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这个例子的分析里面最关键的是读懂例子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然后把这种混乱的情况拆成以上两个步骤,每个步骤的处理原则就变得很清楚了。所以做一个好会计,语文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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