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一组小概念--容错机制和容缺机制

 一、容错机制:

1.是什么:李克强总理2016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2.为什么要建立容错机制:

从情上说(人性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敢想敢干的改革创新者也可能犯错。

从理上说(利益论):作为改革者和创新者,在实践中会有一些新思想、新做法,有可能会打破利益格局的藩篱,触动既得利益,我们常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为了防止既得利益者利用改革者的某些错误大做文章,必须要建立容错机制。

从法上说(保护论):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保护,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就会被打压,甚至打垮。

容错机制的意义: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3.容错机制的内容:明确问责标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设置责任清单,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只要干部个人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就可以大胆闯、大胆试;凡是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法规和纪律没有明令禁止,或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又着眼于解决当前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和工作障碍的,都可以大胆决策,积极作为。”

但是,容错不是“护短”,不能随意“免责”。无限度、无法度的一味“容错”、一味迁就,就成为没有原则的“护错”,坚决不能拿免责给一切不负责任的轻率改革兜底。容错机制不是随意摆放的“筐”,不可成为某些过错官员的免责“挡箭牌”,必须把容错“界限”挺在前面,把规则意识和底线意识挺在前面。

例题:有人说用人不疑,有人说疑人不用,你怎么看待?

参考答案:

用人不疑和疑人不用,其实都是人才使用中的不同层面的内容,两者并不矛盾,因为这两者,都是各有利弊的。

第一,用人不疑,从工作上看,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领导的信任,能让下属激发斗志,全身心投入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工作做好;但是,一旦用人不准,而又不疑的话,就有两方面的后果,一是个人能力不适合岗位要求,则会既不能发挥才能又难以促进工作;二是一个人随着身份、地位、年龄等情况的变化,人也会变,我们许多的领导干部,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腐化的,最终对我们的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第二,疑人不用。也是有利有弊的,好处是严把用人关,能保证我们的下属都是有责任,有担当的,防止出现带病提拔等现象;坏处是,一旦误会了某些干部,不仅容易打击个人积极性,而且对干部的成长也是极其不利的。

第三,我们要学会合理使用这两种工作方法:

一是要严把用人关,在使用人才的时候,要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确保不错过一个好的干部,也不放过一个差干部;二是要严把监督关,对于信任的人,要大胆使用,但是不能失去监管,要时刻进行党性和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干部健康成长;三是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只要干部个人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就可以大胆闯、大胆试,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从而避免在疑人不用和用人不疑上走向极端。

二、容缺机制

1.是什么:容缺机制是行政审批改革中的一个创新,并非是一个专有名词。是指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允许某些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

2.为什么:当前群众对办事难颇为念叨,网上多次曝光一个事项需要跑多个地方,盖几十个公章等事情,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这种背景下,许多地方在“两集中两到位”后,再次创新实施容缺机制,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抓手。

3.意义:可以更加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不仅少跑了路,而且提高了办事效率,让老百姓办事可以一次到位,让企业投资项目能够尽快投产,赢得时间。这项改革,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和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站在群众的角度,想群众所想,集群众所急,值得点赞。

当然,也会让人产生一些担心,例如,会不会让行政许可的规定被架空,从而失去行政审批的权威性?或者让负责审批的官员产生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其实是不需要担心的,因为容缺机制中,允许暂时缺少的并不是主审要件;同时,哪些材料可以缺少,也并不是由具体办理的工作人员随意决定的,而是有统一明确的要求。我们相信,大多数群众是有诚信的,而且即便是对于部分失信群众,政府也不是没有办法。事实上,政府还有行政、经济、法律等诸多手段,即使是到了最后,还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在今后征信体系逐渐健全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就更小了。

例题:广州的李女士想把户口迁回郑州,跑了半年户口还没到手;而在武汉,一学生吐槽,为申请助学贷款,他盖了26个章。请问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对于题中现象,我有如下看法:

之所以会出现半年户口还没到手、盖了26个章等现象,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从深层次来讲,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国行政行政审批程序多、程序繁琐,已经成了一种通病。从根本上来说,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后遗症,政府权力过大,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虽然一直在简政放权的路上努力,但是有些地方的改革还不够彻底。

从主观层面上讲,某些权力部门服务意识不足,衙门作风严重。有些部门把着权力不放手,故意刁难群众;有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有些审批事项需要的材料不交待清楚,造成办事人员重复跑腿,或者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不够,甚至存在制度打架等现象。也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办事难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也对群众利益造成极大影响,虽然党中央一直在这方面努力,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但是我们认为,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在精简办事程序上下功夫。虽然中央出台了简政放权的文件,但是具体到基层的操作流程,各地不统一,因此,还需要各地政府对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比如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错办理,对于一些非主要审批材料缺乏的事件,可以先行办理再补齐材料。

二是创新办事方法上下功夫。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在网上办理。

三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一方面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措施,完善奖励和惩处机制,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统一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座教育,扭转四风,真正让每位公务人员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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