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开听证
今天某公司抗诉案件在检察院召开听证会。这是我第一次开检察院的听证会。很值得记录。
程序上讲:先由申请人一方陈述主要观点,再由被申请人陈述主要观点。主持人,也就是承办检察官,总结案件焦点。基于焦点,申请人进行陈述,被申请人进行陈述。听证员向双方发问,检察官向双方发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予以回答。听证员进行评议后,告知听证员意见。听取完听证意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做最后陈述。
整体来看,我认为今天的听证是很顺利的。首先,作为申请抗诉的一方,我们充分表达了原审判决中存在的错误,这些问题足以使本案再次进入审判程序,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其次,我们也充分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这非常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代理思路。值得一说的是,原本计划15分钟的听证员评议,被延长到了一个小时,足见案件中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听证员的重视。
对于再审、抗诉的案件,本就是九死一生、希望渺茫,但很多当事人之所以要坚持申诉,无外乎是因为委屈,检察院肯给予程序性的保障,使当事人有机会表达意见,这就十分值得肯定!听证员对此进行仔细的评议,也颇值得感谢!
2021.6.9 上海虹桥机场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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