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丨时间与空间的艺术
中国书法包含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汉字、书写、书写主体,这里书写主体是一般意义上的说法,可能是刻、铸者或书写者,暂且认为是人,那么就可以说书法创作的三个基本因素就是人书写汉字。从开始的第一笔到到完成一幅作品,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一张宣纸以笔画或线条进行了分割,这个创作过程经历了时间和空间,因此可以说;书法是时间和空间的艺术。
唐张旭草书《古诗四帖》局部
一幅平面二维的书法作品呈现在我们眼前,其实在创作时书写者按时间转序展开,进行了一个复杂的三维空间运动。书写汉字首先是笔画、线条的书写,线条内部运动变化十分丰富,同时还有提按,空中的停顿、运笔等动作,书法的笔画、线条才产生了势,这种复杂运动通过线条和其他细节的变化反映在作品线条上,这样,控制线条内部运动的操作,就是在三维空间中展开的,线条通过汉字结体形式固定下来,呈现在书写介质上宣纸上,完成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一次时间、空间创作过程完结。
姜夔说:
“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
这个挥运过程既有运笔的动作,笔法的变化,又有空间的分割,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在欣赏古代的书法作品时,无法完全重现作品的笔法,但能感知和想象书家在书写时的“挥运之时”的过程,这就是欣赏的意义,当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能力。
怀素草书《藏真久在帖》局部
一旦把书法笔画、字体结构、笔法变化看作是时间、空间艺术,一是书法由字的艺术转变为线的艺术(运动、空间分割)。在有限的时间内,在二维空间的连续分割,便成了书法艺术形式语言,就成为最重要的构成因素了。书法作品则可以看作是由线条所分割的众多空间(二维空间)所构成。若不把这些点画、线条构成的汉字不看作是任何物象,而是分隔成各种形状的空白,然而这些空间群体会表现出极为复杂的节奏感、运动感,从而对欣赏者的情感产生强烈的影响。其中运动感,尤其是草书的书写过程体现得最明显。
历代咏书法的诗多是着眼于书家具体书写、挥运的动态过程。如李白《草书歌行》:
起来向壁不停手,一行数字大如斗。
恍恍如闻神鬼惊,时时只见龙蛇走。
左盘右蹙如惊电,状同楚汉相攻战。
李颀《赠张旭》:
兴来洒素壁,挥笔如流星。
任华《怀素上人草书歌》:
回环繚绕相钩连,千变万化在眼前。
戴叔伦《怀素上人草书歌》:
始从破体变风姿,一一花开春景迟。
忽为壮丽就枯涩,龙蛇腾盘兽屹立。
驰毫骤墨剧奔驷,满坐失声看不及。
书法的艺术创造,就是这样一种直观的、连续的动态表现,这种创造可概括为一种时间过程。因此,中国书法虽就其书于纸素,诉诸视觉,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象形造型的性质等来看,无疑是“空间艺术”,其挥运过程和线条构成来看,又应该是“时间艺术”。
书法创作的时间有起止,是个过程,这个过程看不见,摸不到。字形的大小、笔画的位置、线条的长短、体势的斜正……最终是通过空间来呈现的。因此,书法艺术的创作,时间与空间是相互依存和互生的,离开谁都不行,书法是“时空艺术”,缺一不可。
“信之自然,不得重改”,线条流动形成空间分隔
时间和空间谁重要一些呢?就书法创作的动态过程来看,可以说时间重于空间,这首先表现为运笔挥毫必须一次而过,不得重改。陈思《秦汉魏四朝用笔法》录李斯的书论云:
“夫用笔之法,先急回,后疾下,如鹰望鹏逝,信之自然,不得重改。送脚若游鱼得水,舞笔如景山兴云,或卷或舒,乍轻乍重……”
这里揭示了中国书法用笔重要的规则,时间是过程,一去不复返。在这段书论中,鹰视长空,鹏徙南溟,游鱼得水,景山兴云,都是对书法创作动态过程生动直观的描述;或轻或重,或卷或舒,这都是对书家笔下的运动节律富于感性的概括;而“先”、“后”、“不得重改”,则突出地表现了对于时间过程的严格规定性。“信之自然,不得重改”,就成为中国书法极为重要的美学准则。
笔墨留下的影像先在这里,随后就必须移往那里,而不得第二次重新在这里“加工”,正像一个人不能两次涉足于同一河流一样,这是由时间的流动性所决定的。因此,对于笔画运动的经过之处,对于书家留在空间里的笔迹影像,即使是有可能回过头来在空间里再改得美一些,这也在书法创作的严禁之列,同时也为书家、理论批评家们所不取。由此可见,书法创造是一种运动,它的时间之美重于空间之美。
周作人指出:
“这种运动的美正是理解中国书法的钥匙。中国书法的美在动不在静……迅捷稳重的一笔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它是速度和力量的象征。不能摹仿,不能更改,因为任何更改都会带来不和谐。这也就是为什么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非常难学的原因。”
哲学家叶秀山曾指出:
“书法艺术虽然写在纸上,或者说,是固定在纸上,但它和时间的关系,却超过了和空间的关系。书法艺术虽然和空间关系不能分割……但本质上却是时间的艺术”,“时间最本质的特点,是它的不可逆性。从这个特点出发,在时间中运动的艺术,也就具有时间的序列性,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修改性。这样,从这个线索去考虑书法和美术字的异同也许能有比较合理的看法……从根本上说,书法是写出来的,美术字是描出来的,或画出来的”。
这种“流动着的空间”,不仅存在于楷书的章法中,而且存在于篆书、隶书的章法中,如邓石如的篆书轴,就流动着这种间断与不间断交替的旋律,它无声却有音乐的和谐。
邓石如篆书 《皇帝见广成子赞》轴
时空的不间断性与间断性的艺术统一,在行草书中更有其典型的体现,黄庭坚的草书《诸上座帖》下笔触类生变,随态生奇,达到了“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蔡邕《九势》)的运动美的极致。而点与点之间、线与线之间,又无不递相映带,使通幅脉络一气贯注,这同样是“不间断性”的审美体现。宗白华曾说:
“节奏化了的自然,可以由中国书法艺术表达出来……”
黄庭坚的草书《诸上座帖》局部
通过多方论述和比较,可得出结论,中国书法不但是诉诸视觉的空间艺术,而且是在创作和欣赏方面颇难把握的时间艺术。作为“时间——空间”艺术的书法,它重在过程,具有留在纸素之上的时间的不可逆性、不可重复性和不可修改性。
于是,书法艺术创作给人以想象,在“流动着的空间”里,我们似乎看到满纸烟云,奔腾上下,“时时只见龙蛇走”了,书法创作充分表达书家“挥运之时”的快感,书法创作是快乐的、是情感的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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