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程序参考-8.3.4 生产件批准程序
1 目的
对提供顾客产品并获得顾客确认(批准)的过程进行规范控制,以确认是否正确理解顾客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所有要求,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具备持续满足这些要求的潜在能力。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提交顾客确认(批准)产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销售部负责合同评审的组织及协调,提供顾客信息及相关资料,负责提交PPAP产品样品,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并提交顾客所需的PPAP文件。
3.2 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顾客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整理转换,明确顾客要求并与顾客进行沟通;
3.3 新品开发项目小组(APQP小组)负责APQP过程。
3.4 制造部负责实施样品的试制及试生产数量及进度;
3.5 质量部负责按顾客PPAP要求,进行全尺寸、全性能等内容的检验和试验。
4 程序
4.1 生产件批准(PPAP)即从有效的生产过程中提取的产品以及编制相关文件提交顾客审批的活动。提交生产件批准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是由生产现场使用的设备、工模具和工艺规程来进行的。
4.1.1当与汽车行业的顾客签定配套合同(或技术协议)时,在正式按批量供货前,必须获得顾客有关该合同的生产件批准。(除顾客无PPAP要求外)。在向顾客提交其零件批准之前,采购部应首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原材料、模具等)进行批准。
4.2 销售部、技术部在进行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理解顾客的要求(产品技术规范、进度期限等);
4.2.1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顾客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整理转换,明确顾客要求并与顾客进行沟通;所有试生产、生产的产品的技术规范均应经顾客确认或批准,其制造过程必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4.3 对特定产品(新产品),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执行,成立APQP小组,负责实施工艺过程设计和开发、工艺样件试制、试生产等阶段的活动。
4.3.1 各生产技术部、汽车发动机配套部应分析产品特性,优化工程方案,制定合理的过程流程图,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
4.3.2试生产应采用与后续生产等同条件制作,充分验证过程能力是否满足产品要求。
4.3.3在工艺样件试制及试生产过程,质量部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全尺寸、全性能检查及外观检查。工艺样件使用材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方能使用。工艺样件试制及试生产应按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执行。
4.3.4技术部应对试生产过程进行PFMEA分析,并制订必要的应对计划。
4.3.5技术部、制造部在制定和实施试生产方案时,应确保稳定过程能力指数在1.33≤Cpk≤1.67范围内;若Cpk﹤1.33则不应继续生产,必须另行制定工程方案进行改进。
4.3.6 质量部对用于PPAP产品测量和试验的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和测量系统分析,并对其不确定度进行确认,以便提供稳定可靠的测量和试验手段。
4.4 PPAP产品的提交
4.4.1 提交PPAP的产品必须是生产过程1小时到8小时连续生产的产品,其抽样数不小于300件。关键参数的数据经统计技术分析,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若呈非正态分布则需顾客确定接受准则,具体参见统计技术分析控制程序(STL/QP0801)。
4.4.2 技术部负责组织质量部、销售部编制和提交顾客PPAP要求的PPAP文件,主要有:
a)零件提交保证书(PSW);
b)外观检查报告(需要时);
c)性能检查报告;
d)材质报告;
e)尺寸检查报告;
f)检查协定书等。
PPAP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根据不同顾客的不同要求确定。
4.4.3 PPAP产品的提交等级按顾客要求确定,本公司一般按提交等级—2执行,即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产品样品及规定的相关支持资料。如顾客有保存标准样品的要求,由质量部负责标准样品的封样和记录。
4.5 顾客生产件批准状态
4.5.1 完全批准:提交批准的产品满足顾客所有的规范和要求,顾客同意按合同/订单进行批量生产、供货。
4.5.2 临时批准:未能完全满足顾客所有规范和要求,经顾客同意,按“临时批准计划”供货。
4.5.3 拒收:是指从批量产品中提交的产品和配备文件不符合顾客要求。
4.5.4 PPAP产品获完全批准后,各生产技术部、汽发配套部应根据合同/订单要求组织批量生产及供货。
4.5.5 PPAP产品如未获得“完全批准”,应由技术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影响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相应纠正和改进措施,再次向顾客提交生产件批准。
4.6 顾客的通知和提交要求
4.6.1 当工模具设计和工艺过程出现更改时,应及时通知顾客负责生产件批准部门,如顾客要求提交PPAP批准,应按本程序执行。
4.6.2 在新产品提交前的产品应在出运前提交PPAP批准,顾客无要求的除外。
4.6.2.1 下列情况的产品也应在出运前提交PPAP批准,顾客无要求的除外。
a)对以前提交零件不符合纠正后生产的产品;
b)工程规范更改后生产的产品。
4.6.3 对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引起产品尺寸、性能、外观等变化的内部调整,可不通知顾客,但应予记录,当顾客需要时能及时提供。
4.7 记录的保存
生产件批准记录的保存时间为该零件在用时间加一个日历年的时间。该记录由技术部按零件分管范围分别负责存档。
5 相关文件
l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l试验室管理规范
l记录控制程序
6 记录表单
记录名称 |
表格编号 |
保存部门 |
保存期限 |
零件提交保证书(PS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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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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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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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检查验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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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版本历史
版本号 |
编制/修改责任人 |
编制/修改日期 |
变化描述 |
批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