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奇案:妻子被长工强占,财主利用《洗冤录》完美杀人

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有一些冤假错案。而一些案件尽管有猜测和怀疑的对象,最终却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而不了了之。这种犯罪就被称为“完美犯罪”,让人完全抓不住把柄,无可奈何。在明朝学者余象斗所著的《廉明公案》中,就记录了这样一件完美犯罪。

连宗与女主人的“秘密”

嘉靖年间,广西河池有个财主叫俞厥成,虽有万贯家财,却非常吝啬,如同巴尔扎克小说中的葛朗台一样。俞厥成的妻子鲍氏出身农家,因年轻漂亮,被俞厥成娶回了家。鲍氏原以为自己嫁给了富豪,能帮家里一把,没想到俞厥成根本不提帮她娘家的事。没办法,鲍氏只好偷偷攒了一些粮食和银两,打发下人给娘家送去。

俞厥成

俞厥成家有个长工叫连宗,看起来老实巴交,鲍氏便安排他给自己娘家送东西。殊不知,这连宗是个心术不正的人。他觊觎自己这个漂亮的老板娘不是一天两天,在送了几次东西后,他便暗中将鲍氏送给娘家的东西截留下来,准备威胁鲍氏。

有一天,俞厥成下乡收账,只剩鲍氏和连宗两人在家。趁着四下无人,连宗突然冲入主家房间,从背后抱住了鲍氏。鲍氏被吓了一跳,怒斥道:“老连,你想干什么?你不怕我告诉老爷?”

鲍氏

连宗嘿嘿一笑道:“你要告诉老爷?没问题,你去告吧!实话告诉你,你往娘家送的东西,都在我那留着呢!等老爷回来,我就告诉他,你偷拿家里的粮食往娘家送。因被我发现,你恼羞成怒攀咬我。你知道老爷的性情,若他得知了此事,是信你还是信我?”

连宗

因为有把柄在连宗手里,鲍氏突然不说话了,脸色阴沉。只听连宗继续说:“夫人,我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与我欢好一次,我从此以后就是你的人了。你让我打狗,我绝不骂鸡。不管你往娘家送什么,我都准时给你送到!你就答应我一次吧!”最终在连宗的软磨硬泡之下,鲍氏被迫同意了。

连宗暴露与女主人的关系

但连宗显然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在有过一次经历后,他便时常找借口威胁鲍氏。鲍氏知道上了贼船,悔不当初,却无可奈何,只能满足连宗的非分要求。而当俞厥成不在家时,连宗便以“半个主人”自居,非常嚣张。一次,连宗跟着俞厥成下乡收账。晚上夜宿佃农支秩家时,三人讲起了荤段子。

俞厥成感慨地说:“凡妇人腹下有痣者,非贵亦富。”听主人说完,酒喝大了的连宗深表认同,大着舌头说道:“这话说得没错,你老婆腹下有痣,难怪你家那么有钱!”在一旁默默听着的支秩突然酒醒了,他是连宗的表弟,对连宗的情况很熟悉。心想:“这家伙怎么知道女主人腹下有痣,难道他看过?”

鲍氏

于是他急忙向俞厥成看去,只见俞厥成面色铁青,脸上闪过一丝阴狠之色。突然,俞厥成又转变了脸色,打个哈哈,重新换了个话题。第二天一大早,俞厥成便赶回了家中。俞厥成质问妻子:“你是何时与连宗通奸的?”鲍氏吓了一跳,打死不承认。俞厥成诈道:“连宗已经开口承认了,我现在给你个承认错误的机会,希望你能珍惜。否则按照法律,我就是打死你,你娘家人都没脸找我!”

鲍氏以为东窗事发,便将她送东西给娘家人,以及连宗是如何一步步威胁她,与她发生关系的过程说了出来。说完后,鲍氏下跪求饶道:“老爷,是我错了,求你不要赶我走!只要能待在你身边,我就是为奴为婢也乐意!”只见俞厥成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过了一会儿,他深吸一口气道:“你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刁奸’,罪不至死。我可以另娶一门妻子,将你留下当小妾。但连宗必须死,你去将他诱骗来。”

俞厥成利用《洗冤录》复仇

鲍氏知道自己做了理亏的事,也痛恨连宗将她引出这万劫不复的地步,所以答应将连宗引来。当连宗来赴约时,俞厥成将他绑了起来,同时宣判他的罪行:“你逼奸主母,十恶不赦,今天我就杀了你。”连宗连连求饶,可惜俞厥成不为所动。他先用湿布堵住连宗的嘴,然后用眼罩遮住连宗的眼睛。随后,他拿出利刃向连宗腹部捅去。捅一刀,他立刻用沸水浇在连宗伤口上,不让伤口结下血荫。很快,连宗便因失过多而亡。

俞厥成

连宗死后,俞厥成通知了他的弟弟连宇,谎称其中风而死。连宇不知内幕,真以为兄长是中风而亡,便向亲戚们报丧。当堂兄支秩听说此事后,立刻察觉到了不寻常之处。他将那天晚上的事告知了连宇,说俞厥成肯定是发现奸情后恼羞成怒杀人。后来他们检查了连宗的尸体,果然在连宗的下腹部发现了一道伤口。

于是,连宇与支秩写了状子递到衙门,状告俞厥成故意杀人。俞厥成在被官差带到官府后,也拿出一张状子,将佃农支秩告上了官府。按照俞厥成的说法,佃农支秩已经欠他三年的租金没给,总计二两四钱,因为经常讨要,导致二人结仇。恰逢长工连宗中风而死,他便怂恿表弟连宇诬告。况且连宗只是一个贫农,杀他有什么用?俞厥成请求官府验尸。

官府的判决

知县命仵作检查尸体,发现连宗腹部果然有一条伤口,只是伤口肉色干白,并无血荫。知县拿出《洗冤录》,查看相关案情。只见其中一页赫然写着:“如果伤口是生前造成的,应该会有血液溅出,伤口处有血荫,创口四周会有大量血迹。相反,如果伤口是死后造成的,因为血脉不流通,刀刃割在尸体上,伤口的肉色就是干白的,更无血荫。”

知县检查尸体

根据《洗冤录》的这一判断,知县判定是连宇和支秩说的是假话。虽然连宗腹部的伤口看起来像致命伤,但很明显,这个伤口是在他死后造成的。支秩不服知县的判断,向知县说出俞厥成杀人的缘由:连宗知道俞厥成娘子腹部有痣,二人有染,俞厥成愤怒杀人。俞厥成立刻痛哭道:“这两个刁民,明知妇人来公堂受审有损名节,还胡乱指我夫人的隐私部位。难道我还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的衣服掀起来给众人看?请大人明鉴,严惩这两个刁民!”

知县大怒:“别说连宗是在死后有的伤口,即便他真是被人活活捅死。若你所说属实,他逼奸主母,也罪该万死!你们这两个无知的刁民,诬告良人,是何用心?”于是,支秩被判赔偿所欠俞厥成三年的租金,同时打了他二十大板。连宇因为诬告,也被打了二十大板。俞厥成则被无罪释放。

结语

而余象斗在《廉明公案》中记载这一案件的原因,是因为《洗冤录》没有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他特意进行了补充,并非教唆大家犯罪。而且,虽然用沸水烫流血的伤口不会留下血荫,但皮肤肯定会留下被烫过的痕迹。仔细辨别,还是能分出来的。只是因为知县偏向俞厥成,所以才没有认真核查。而俞厥成虽然是土财主,却利用《洗冤录》完美杀人,可见其心机有深。

参考资料:《廉明公案》、《洗冤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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