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非常“冷”的间谍小说:《柏林谍影》
——读约翰·勒卡雷的《柏林谍影》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间谍小说。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这是二十世纪小说大师格雷厄姆·格林说的,这家伙的话够份量了,足以顶我千句苦思冥想出来的话。
利玛斯站在冷战时代的柏林墙一侧,西德的检查站窗户前,注视着前方另一个阵营的那个东德检查站出路口,他明显不安。当等待的那个人影出现时,他把衣领竖了起来,走进十月的寒夜中。生活就是这样,经常在伤口上撒盐,那个等待中的人终究没有逃过来,第一发子弹把他向前推了一把,第二发又似乎把他向后拉,惊奇的是他还在向前移动,还骑着自行车从卫兵身边向这里“飞”来,卫兵再次开枪------,利玛斯祈祷他死了。当然是死了。一场二十世纪间谍世界最精典,同时也是象征二十世纪最缺乏人性的一场阴谋终于上演了。间谍生活就象利玛斯一脚踏进的剌骨严冬,是一个孤独、无助得令人绝望的世界,是一个最需要信仰而最终总是被信仰背叛的世界。本书中文版背后印上了这样一段话:“什么都可以被利用,忠诚、爱情、生命,这是间谍的命运。”
间谍小说是我阂阅读的一个重要类型,因为够“酷”。以我阅读的累积经验,间谍小说大致可区分为两类,一类是更多干“湿活”的杀手型,他们性格热血火爆,动作十足,就象《黑客帝国》电影中冲击视神经的那些玄奇场面,血腥味浓烈,一般都要死几条好汉,并且是你来我往的现场直播,看得你血性方刚。我称这类间谍小说为“热”的间谍小说,以美国作家汤姆·克兰西的《燃眉追击》、《猎杀‘红十月号’》、罗伯特·陆德伦的《伯恩的身份》三部曲等为代表。这也足够说明美国的历史太短,还有太多原始部落的野蛮本性。英国是老牌的帝国主义,心性修炼得已经很绅士,虽然弄枪舞棍的时候也不是绝对没有,但多数时侯是文明人下而等之的迫不得己,更多是玩阴谋、使奸计,并且斤斤计较、斤斤乐道,并且玩得世界一流,让人流汗又流血,“冷”彻骨髓。约翰·勒卡雷的《柏林谍影》、《巴拿马裁缝》等就是其代表性作品,弗·福赛思的《豺狼的日子》、《魔鬼的抉择》也有得一比。“莽撞”的美国间谍不可怕,无非摔跤场上的力碰力,“阴险”的英国间谍更令人心生胆怯,有种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钱,疑心生暗鬼,打不到着力地方的寒意。现在大家都讲“策划”,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先向英国间谍部门进修一下。
勒卡雷小说“不仅仅”是间谍小说而已,说勒卡雷是间谍小说世界的只此一人,也并不是多高的一种赞誉,勒卡雷应该被正确置放到小说整体的经典世界才公允。这又不是我说的,这是唐诺(何许人真不知道)在本书中文版导读中说的话。唐诺的话肯定不在格林一个份量层次,但确实说得英明,如果我比唐诺早读到这本小说,肯定也会这样想,只可能没有他说得出来,又很漂亮。
伴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东西方“冷战”的结束,间谍小说也开始没落,作为一名间谍小说的粉丝,还真有点唯恐天下不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