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期间房东卖掉房子,我如何打官司获得装修赔偿』门面出租关于装修赔偿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店面,我的装修费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
看合同是否有明定
如果没有约定,适合同法》第二百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一般要装修房屋是要经过房东同意的,否则有权利要求你拆除并恢复原状;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装修部分能够拆除搬移的,就直接拿走,但不得敞甫搬晃植浩邦彤鲍廓破坏房屋;
3、不能搬移的部分,可以和房东协商补偿,但房东也可以要求你拆除并恢复原状,也就是不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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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5、确认租赁期间租押金与收取日、租约终止转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约应如何处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店铺租赁期间房东卖掉房子,我如何打官司获得装修赔偿
店铺在租赁期间东卖掉东违反合同义务,承租人可以解赁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并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房东违约买房,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规定,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所谓“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
计算残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若双方对装饰装修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承租人要求宣告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方》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资料:
百科-合同法
官方是如何回应贫困户住宅现豪华家装的?
近日,江西萍乡技术区管委会微信公号“萍乡经开区发布发《区领导脱贫扶贫工作并走访看望贫困户》一文,因配图中贫困户家中装修、陈设看起来较为豪华,引发网友热议。21日下午,萍乡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微信文章图片上两户房屋是贫困户拆迁后安置的公寓房,根据政策经开区拆迁房屋除安置公寓式房外还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补偿,公寓由贫困户用补偿款自行装修。
8月21日下午,江西省萍乡市副市长崔传鹏对表示,经开区的农村地区情况与普通农村有所不同,该地的城镇化水平是普遍高于其他地区的。“判断一个家庭是否贫困,不能光看房屋的外表。”崔传鹏解释,可能有些家庭刚刚历经拆迁,政府提供的拆迁补偿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但这些家庭之中,有的因疾病、残疾等原因,经济状况仍然很拮据。
既然这些贫困户已经拿到了拆迁安置补偿款,经开区为何还要对他们继续进行帮扶呢?对此,萍乡经开区管委会扶贫办主任陈海辉表示,按照国家、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萍乡经开区在贫困户退出后坚持正向激励,留出缓冲期,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实行扶持政策,确保脱贫不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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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管委会介绍两位贫困户情况
萍乡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出现在微信文章中的两位贫困户的情况。其中,田中村贫困户陈某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时人均年收入为2190元,通过精准扶贫政策帮扶2019年底实现人均年收入14488.3元;田中村贫困户李某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时人均年收入为2184元,通过精准扶贫政策帮扶2019年底实现人均年收入10893.4元。
有记者了解到,萍乡经开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72户、672人,截至2018年底已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从0.42%降至0%。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官方回应贫困户住宅现豪华家装:有些家庭刚历经拆迁 但因疾病等原因仍拮据
官方回应贫困户住宅现豪华家装,拆迁户算贫困户吗?
不算。因为拿到了拆迁款之后,就已经不满足贫困户的条件了,不过这家贫困户可能还没有来得及撤销申请吧。
租门面拆迁装修费赔偿协议
面对这种问题,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温州瓯北镇毛胚房和装修房遇拆迁赔偿有区别吗?
正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装修状态无关,毛坯房和已装修房就房子本身来说补偿应该是没有区别。
关于门面拆迁,装修的补偿是怎么算的
拆迁开始了何处理好企租方与出租方系
(一)兼顾利益为上
首先要确定的一点就是拆迁的利益不仅仅是属于任何一方主体的,不仅属于出租方也是属于承租方的,除非在拆迁前已经在双方的租赁协议里就补偿权益进行了不公平约定,也就是补偿利益都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没有任何关系,否则如果仅仅是约定了分配比率,那不管作为哪一方都在拆迁补偿里享有权益,都应该主动努力的去争取、照顾另一方的利益。
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同舟共济将蛋糕做大,我相信我们做企业的都会算这笔账,比方总体利益是100万,那么你就是争取到百分之九十那也只有九十万,如果你把蛋糕做大到500万,你即便是只占百分之十那也是五十万。所以兼顾利益,共同努力将蛋糕做大是上策。
(二)多加配合是朋友
商场上有句话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我认为放在拆迁中是有局限性的,朋友就是利益,拆迁中你的朋友只有一种,那就是和你利益相关的主体,承租方和出租方是息息相关的,荣辱与共的,一定要注意好配合,拆迁方在这个时候往往会采取的招数就是分裂承租和出租方的关系,先让你们起内讧,这样拆迁方才能渔翁得利。所以我们不能上这个当,我们应该在全盘考虑的基础上,充分配合,互相争取利益最大化。
(三)一致对外是原则
承租方和出租方在面对拆迁时,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行动上,一定要做到两个拳头握一起,一致对外逞英雄。哪里是外?谁要剥夺你们共同利益,谁就是外。只有共同努力,共同守住企业,才能争取到最合理的补偿。
(四)利益分配显身手
拆迁结束了,蛋糕的大小确定了,这个就到了如何分配蛋糕的时候了?怎么分配呢?法律的规定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实在无法确定双方就起诉由法院判定。那这个时候你们双方共同把蛋糕做大了,怎么分配你们自己就看着办吧。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双方也可以事先约定相关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