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英语考试: 考更难的不代表更好?
对于有英国永居或英籍身份配偶或伴侣的申请人来说,在申请英国配偶签证(Spouse Visa)前一般必须通过相应的英语成绩,分别是:
1. 首次申请:通过A1的英语考试
2. 续签:通过A2的英语考试
3. 持配偶签证5年后转永居:通过B1的英语考试
这个概念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大部分的申请人也应该都很清楚。但在实际操作的“细节”上,却还是会出现不小心造成麻烦的情况。
一位莎粉刚刚来找过我们,告诉了我们他的真实例子:
这位莎粉目前持有英国永居身份,想要申请他在国内的太太来到英国和他团聚。
而根据移民局对于配偶签证的英语要求,他的太太也去考取了雅思(IELTS)英语成绩,并且达到了相当于A1英语级别的对应分数,也就是口语(Speaking)和听力(Listening)都不低于4分(为什么是4分这后面会进一步说明)。
然而,有考过雅思的申请人们应该都知道,雅思考试是有分成好几种不同类别的。
简单来说,针对申请人可以用来申请英国签证的雅思考试,主要分成:IELTS for UKVI-Academic(适用英国签证移民申请的“学术类”考试),IELTS for UKVI-General Training(适用英国签证移民申请的“普通培训类”考试),以及IELTS for UKVI-Life Skills(适用英国签证移民申请的“生活技能类”考试)。
而对于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来说,一般只需要选择雅思的“生活技能类”考试,并且“通过”(Pass)了相应的级别即可,比如说A1,A2或B1。
“生活技能类”考试仅由英语听力(Listening)和口语(Speaking)组成,所以比较起来普遍认为是比其他类别要来得容易一些。
不过这位莎粉的太太,当初考试的时候却选择了“学术类”考试,换句话说其实她选择考了一个难度更大的类别,并且也确实考到了相当于A1级别的要求。
结果,当她开心地去递交完签证以后,不久后却收到了来自移民局的拒绝,原因竟然是她当初考的是“雅思学术类”,而不是“生活技能类”考试……
看一看移民局官网上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以下附图),移民局明明只要求配偶签证申请人在首签的时候必须通过“A1级别”的英语成绩,除此之外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一定要选择“雅思生活技能类”英语考试。
接着再看一看雅思(IELTS)自己的官网,上面也清楚地写着“各类英国签证申请必须对应的考试种类和分数”。
其中,他们还明确地写了(以下附图):
“IELTS for UKVI成绩(这里指的是上面提过的“学术类”和“普通培训类”)可以被用于(取代)IELTS Life Skills(生活技能类),前提是应试者(签证申请人)必须至少在口语和听力部份各获得4分或以上,而阅读和写作的成绩则可以被忽略不计。”
换句话说这个意思很明确,就是告诉配偶签证的申请人,他们不一定只能选择“生活技能类”考试,因为如果他们选择其他两类中的一类,比如说是学术类,那么申请人就只要在口语和听力成绩上达到相应级别该有的成绩就可以了!
(注:从雅思考试的官网可以看到,如果申请人决定选择其他两类考试而不选择“生活技能类”的话,那么不论A1,A2或B1,都是得至少考到口语和听力各自要有4分:https://takeielts.britishcouncil.org/take-ielts/which-ielts-test/ukvi/score)
再说了,在移民局没有强制规定申请人只能选择“生活技能类”考试来证明自己的英语能力的情况下,移民局像那样直接拒绝该莎粉太太的配偶签证申请,绝对是不合理的!而申请人也可以提出上诉来挑战移民局决定的!
只不过,我们在这边必须说的是,如果当事人想要提出上诉的话,上诉过程一般都是非常冗长的,经常是能为期一年甚至还要更长的时间。
就这方面来说,对于急于团聚的不论申请人或其英籍或永居的赞助人也好,可能都将不会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般应该会更想重新递交申请来更早地获得配偶签证。
所以通过上面莎粉的例子,丽莎想要提醒大家的是:
虽然移民局在这个例子的做法上非常不合理,而当事人一般也可以尝试通过上诉途径来向移民局据理力争。
但在家人团聚方面,许多人都是希望能够越早团聚越好、申请等待的过程越短越好。
所以对于未来即将提出配偶签证申请的莎粉们来说,我们建议大家还是尽量地选择“雅思生活技能类”的英语考试,而不是其他像是“学术类”的英语考试。
因为就移民法的角度来说,申请人不选择“生活技能类”英语考试虽然没有错,但却可能导致之后的更多麻烦。
为了减少麻烦(其实也是减少难度),申请人何不选择更简单类别的英语考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