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为何做状元二十几天就被车裂而死?
陈䢿一共当了两个月状元,先被流放后被凌迟,并非死于车裂。
题中的状元陈安,在《明史》等书中写作“陈䢿”。他于洪武三十年二月在南京参加丁丑科会试,三月在朱元璋主持的殿试中夺魁,成为状元。
随后“南北榜案”爆发,当年五月陈䢿受牵连被流放戍边,随后又被召回南京凌迟而死。
一,丁丑春榜。
洪武三十年春,朱元璋下令开科取士,这是大明王朝立国以来第六次科考,因为当年是农历丁丑年,故此称为“丁丑科”。
“丁丑会试”之前,年迈多疑的洪武帝已经通过“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等大案将朝中的功臣宿将杀的差不多了。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懿文太子又柔仁。懿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两兴大狱,一网打尽。 《廿二史札记》
经过“胡蓝党案”的杀戮,朝中的文武老人基本都已经凋零,明帝国急需吸收新的人材。故此朱元璋对待这次科考十分重视。
他任命翰林学士刘三吾和王府纪善白信蹈为正副考官,主持丁丑会试。朱元璋将选取天下人才的重任交给刘三吾,是很有深意的。
主考官刘三吾,湖南茶陵人。他饱读诗书,在元朝曾考中科举,担任广西儒学副提学之职。
元朝覆灭后,刘三吾隐居不仕,闭门读书。一直到洪武十八年,七十三岁的就三吾被地方举荐给朝廷,朱元璋命刘三吾到南京亲自策问。
刘三吾倜傥而谈,博古通今,这让朱元璋十分尊敬。当即任命他为左春坊赞画,负责教育和辅导当时的太子朱标。随后又升迁为翰林学士,主持制定明朝典章制度和科举取士方法,成为朱元璋不可多得的助手,被当时的人们视为洪武帝继宋濂,刘基之后最倚仗的文臣。
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 《明史——刘三吾传》
到了洪武三十年,宋濂和刘基早已受胡蓝党案的牵连而死去。为人刚正不阿,博古通今的刘三吾自然成为主持科考的唯一最佳人选。
这年的二月,科考在都城南京举行,来自福建闽县的陈䢿正是众多考生中的一员。经过考试和阅卷官的评比后,陈䢿等五十一人被录取为贡生。
会试结束后,朱元璋于三月初一亲自主持了最后的殿试。福建人陈䢿,江西人尹昌隆,浙江人刘谔脱颖而出,分别成为丁丑科的状元,榜眼,探花。
宣布录取名单的皇榜也于三月初五公布,当时正属春天,录取名单几乎全是南方人。(史料中有名籍可考的共三十六人,其中北平府一人。可见该榜并非全部都是南方人,只是北方人实在太少)
故史书称此榜为“春榜”或“南榜”。
丁丑科考结束了,状元郎陈䢿及上榜的五十多名读书人总算用自己十多年的寒窗苦读换来了功名富贵。然而,他们没有想到,一场大案即将来临。
二,北人告南榜。
洪武年间,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北平被称为“北五省”。从文化繁荣程度和经济状况来看,北五省比不过富庶的东南各省。
朱元璋是采用“由南到北”的方针统一全国的。南方地区较先被纳入版图,朱元璋对于自己根据地的东南比较重视保护和发展,故此虽经改朝换代的变革,东南地区依旧文风昌盛,教育体系也比较发达。
而北方则盘踞着元朝残余势力,明初屡次对北方用兵,一直到洪武二十一年,蓝玉率军在捕鱼儿海大破北元之后,蒙元在北方的威胁才彻底消灭。
多年的征战使北方各地经济凋敝,人口稀少。经济和人口状况又限制了北方的文化发展,所以北方举子的文化程度相比南方举子来说,就差了很多,但科举考试无论东西南北,做的都是相同的试卷!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才出现了洪武三十年的“春榜”上几乎全是南方人,北方人寥寥无几。这样的情况在当时参加考试的北五省举子心中,就是极大的不公平。
春榜公布后,北五省的举子们榜上无名,自己寒窗苦读多年,朝廷居然把功名全赐给南方人。他们把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归咎于考官刘三吾等人。
榜发,泰和宋琮第一,北士无预者。于是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其乡。
《明史——刘三吾传》
刘三吾和白信蹈都不是北方人,他们肯定在评卷时故意照顾南方举子。愤怒的北方举子们痛骂考官徇私舞弊,并一起到礼部控告,请求还大家公道。
其实南北方举子的文化程度差异,皇帝十分清楚。虽然朱元璋没有直接表明过,但他的孙子明仁宗朱高炽却在数十年后这样说过:
北人学问不逮南人! 《三朝圣谕录》
但现在考生们议论纷纷,无论如何,自己也得给他们一个公道。
三,大案爆发。
为了调查刘三吾是否有偏袒南方,舞弊不公的地方。朱元璋决定重新评判北人考生的卷子。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令由前科状元,侍读学士张信主持重新评卷。
上怒,令儒臣再考落卷中文理长者第之。于是侍读张信,侍讲戴彝,赞画王俊华,司值郎张谦,司经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长史黄章,纪善周衡,萧楫及陈䢿,尹昌隆,刘谔各阅十卷。 《明朝小史——洪武纪》
参与重新评卷的一共十二人。朱元璋亲自选出的状元陈䢿,榜眼尹昌隆,探花刘谔也参与其中。不难看出,此时朱元璋想要锻炼一下自己亲自挑选出来的三个年轻人。
只要他们能证明这次科考是公正公平的,或者查出刘三吾确实有不法行为,将北人试卷中可观者录入名额,那这次的南北之争自可平息。
张信等人受命后公事公办,仔细查找刘三吾是否徇私舞弊。这十二人每人负责十张试卷,需要认真阅读评价并确定考官的评语是否公正,最后每个人为自己评阅的十张卷子做总结上奏朱元璋。
这一查就过去了二十多天时间,刘三吾等人确实没有故意刁难北方举子。因为他们的卷子无论从文采还是思想上都无法比拟南方的试卷,有些卷子上甚至连避讳都忘了。大家一致得出结论:刘三吾确实公正公平的对考生进行了录取,而北方的卷子实在不够资格被朝廷录取!
随后,众人将自己的总结上奏朱元璋,他阅完这些报告后表示满意。刘三吾和白信蹈是自己亲自任命的考官,怎么会徇私舞弊呢!
重新审查的结果于这年五月初公布。本来就是无理取闹的北方举子们彻底炸锅了,南京城内一时间议论纷纷。他们的说法是:
刘三吾偏袒南方人,如今张信等人早就和刘三吾勾结,一起欺瞒圣上,排挤北人!
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实嘱之! 《明史——刘三吾传》
这样的言论让多疑的朱元璋感到事情可能并不简单:假如张信等人确实与刘三吾勾结欺瞒自己的话,北方读书人会对朝廷心灰意冷。而自己的天下也极可能受到奸臣的篡夺!
正是在这种多疑心态的驱使下,他屡兴大狱,大肆屠戮臣子。胡蓝党案虽然已经结束,万一还有漏网之鱼潜伏在朝中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死后,大明王朝岌岌可危呀!
如今为了挽回北方人心,也为了将有可能不忠于自己的人清除掉。事实已经不重要了。
五月中旬,朱元璋下令翰林院从落选的北方卷中重新录取六十一人为贡生,此举等于认定刘三吾和张信等人徇私舞弊,欺君罔上!
上疑刘三吾,白信蹈有私,指为胡蓝余党,逮拷讯! 《明书》
于是刑部逮捕刘三吾,白信蹈以及重评北人试卷的张信等十二人。
四,陈䢿的结局。
从金榜题名到锒铛入狱,陈䢿一共做了两个月的状元。
经过刑部审理,朱元璋对受审的十四人做出判决:
刘三吾,白信蹈,张信,黄章,董贯,严叔载,王俊华,周衡,萧楫,张谦等十人为胡蓝余党,判处凌迟。因三吾年老,皇恩免死,改判充军流放。
戴彝,尹昌隆二人因在重审试卷的奏本中指出春榜中并非一个北方人也没有。办事还算认真,无罪释放。
状元陈䢿,探花刘谔在上奏的本章中则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大有和稀泥的意思。革除功名,充军边疆。
六月初一,朱元璋重新进行殿试。选取山东人韩克忠为状元,王恕为榜眼,山西人焦胜为探花,殿试之后,新的录取名额在南京公布:获得进士及第的人一共五十一名,全部是北方人。
此时正是夏天,故此榜又称为“夏榜”或者“北榜”。
陈䢿和刘谔从状元郎和探花的位置一下子沦为流放囚犯,真是够悲惨的。被流放后不久,朱元璋将二人召回南京,随后又将二人凌迟。
南北榜案一共牵连六百多人被杀,成为了洪武朝最后一个大案和冤案。
总结:
关于南北榜案,清代修的《明史》认为刘三吾等人确实有徇私舞弊的行为,故此洪武帝震怒,杀一儆百。
而晚明的王世贞和明末清初的査继佐等人则认为这完全是一个政治冤案。洪武帝其实是借此事挽回北方士子的人心,张信等人因为不明白帝王心术,徒遭惨祸。
状元郎陈䢿初入仕途,尚来不及明白官场险恶,就遇到这场大案。最终丢了功名和性命,这真是令人唏嘘啊!
关于陈䢿的史料留下来不多,网络上有的资料称他是“闽中十才子”之一,这是不正确的,因为闽中十才子中并无陈䢿。
闽中善诗者,称十才子,鸿为之冠。十才子者,闽郑定,侯官王褒、唐泰,长乐高棅、王恭、陈亮,永福王偁及鸿弟子周玄、黄玄。
《明史》
在清初明朝遗民吕毖的《明朝小史》中,对涉案人员有这样的描述:
考官信等俱磔杀之,䢿等亦伏法削籍。
磔刑其实就是凌迟之刑,俗称“千刀万剐”。
而车裂之刑自唐代已经废止,唐末五代时期偶有用之。此后基本完全废除,不再使用,所以陈䢿所受之刑法不可能是车裂。其担任状元的时间是三月初到五月中,故此是两个月而非二十天。
此案爆发后一年,朱元璋病逝。直到洪熙元年,明仁宗为了解决南北各地差异产生的考试不公正性,开创性的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三部分,并按照三处不同的教育水平制定了北卷,中卷,南卷三种录取标准,分区域录取贡生,有效的制止了洪武以来科考产生的南北之争。又经过后来的发展,按不同的标准分区分省考试的制度逐渐形成与完善。
这个制度深深的影响了后世,也包括现在的高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