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的别称中“数字+简称”组合的由来
在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别称中,有很多是“数字+简称”组合,如湖南为“三湘”;山西为“三晋”;福建为“八闽”;广西为“八桂”。
湖南为“三湘”,是沅湘、潇湘、资湘的合称;沅湘意思是沅水和湘水的并称;潇湘用作湘东、湘西、湘南三地区的合称; 因湘水北流至湘阴北之临资口汇合资水,故叫资湘.
山西为“三晋”,是战国时期的魏、赵、韩三国的合称。公元前453年,晋国六卿赵氏 、 韩氏 、 魏氏三家联手在晋阳城打败晋国执政智氏,此后三家逐步瓜分晋国,前403年,周天子承认三家为诸侯,史称“三家分晋”,因此,将魏、赵、韩由晋国分裂而来的三国合称为三晋.
福建为“八闽”,是因为福建省在北宋时设有八个地级行政区(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剑州6州和邵武军、兴化军2军;因此,人们开始将福建称为“八闽”。南宋时,由于建州被改为建宁府,6州、2军被改为1府、5州、2军。宋朝的府、州、军,属于同等级别的行政区划,因此“八闽”没有改变)
广西为“八桂”。 最早以“八桂”称广西的是南朝陈代徐陵,所撰《广州刺史欧阳危页德政碑》载“八桂之土,蛮夷不实,九疑之阳,兵凶岁积。” 唐代以后,“八桂”逐渐成为广西的专称。《大明一统志》载 “八桂,广西桂林府郡名”。这是首次在官书中以“八桂”来诠释行政区划名。明代以后,“八桂”成为指代广西的别称。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