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七不放过原则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分享共勉,成人达己;真诚交流,共进共誉。不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希望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不再次发生,以确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所以,都会采取纠正措施予以彻底整改。纠正措施:为消除不合格的原因并防止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不论是纠正措施还是预防措施,都是针对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所以,在我们遇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出现了四不原则:1.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只有清楚了真正的原因,才会确保措施的可针对性)2.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只有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3.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只有责任人得到处理,才会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以避免心存侥幸而故技重施)4.相关人员不教育不放过(通过事前警醒,消除相关人员思想上的麻痹大意)01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法》【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①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②提出整改措施,并③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④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 ④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但疑问来了疑问1:在问题发生的原因搞清楚之前,如何对待处理已发生的问题?疑问2:措施落实了,如何证明措施落实了以及落实到位了?疑问3:措施的落实会不会引起相关制度流程的修订,若需要,是不是同时做到位了?疑问4:某个环节出问题了,得到了整改解决,其它环节会不会存在问题隐患呢? 02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所以,2021年3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对于发现的生产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评估,通过进一步的跟踪验证以证实事故单位的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以及事故责任单位是否开展了举一反三的查找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应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五条】评估工作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评估工作的,对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第十一条】组织评估工作的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处理:(一)发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未落实、落实不到位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当向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交办整改工作任务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二)对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久拖不改,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三)发现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意见不落实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工作明显滞后的,向地方党委和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商请督促落实。03解决问题七不放过原则所以,解决问题,只是做到四不放过还不能保证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不再次发生,若要避免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必须要做到七不放过,唯有如此,才会在企业经营发展前行的过程中,有效管控发生的问题,确保企业稳步向前发展。 1-问题不制止不放过不论发生什么样的问题,不论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以防止问题的蔓延扩大化和严重化,即马上要采取临时措施,虽然是治标不治本,但最起码保证了问题不蔓延、不扩大、不严重化。2-根本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发生的问题得到有效制止后,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影响大小追查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可以采用开会头脑风暴5why提问的方法讨论分析,也可以采用流程性思维顺着工作流程逐一环节、围绕4M1E逐一要素展开分析讨论,直至找到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为止。3-根本责任不清楚不放过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到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务必要找到责任人,因为任何问题的发生都是人为的,都是人的思想上出现了马虎、麻痹、松懈,才导致人的行为、设备运行、物料管控、操作规程(标准)、环境等方面出现了漏洞。4-不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不放过针对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以及根本责任方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确保纠正措施落实到位,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5-纠正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或无效不放过为了防止纠正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的情况,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促、验证,确保纠正措施的落实不出现任何的折扣,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确保纠正措施落实到位和落实有效性。6-有效的纠正措施不巩固强化不放过问题的发生的根本原因有可能是公司原有管理制度、流程的缺失或不足,也有可能是人为的原因,也有可能设备设施的问题,不论是何种原因,纠正措施实施后若确实有效,必须要将纠正措施纳入巩固强化,形成公司管理过程中的规范行为,比如修正原有的管理制度、流程或补充增加新的管理制度、流程。所以,有效的纠正措施不巩固、不强化绝不能放过。7-问题不平行展开不放过我们都知道冰山理论,每一个问题发生的背后都有成千上万的隐患存在,我们只是看到了已发生的问题,但很难看到问题发生的背后,所以要想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有效防止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必须扩大思维,平行展开,考虑公司管理其他环节或部门是否存在问题未发生的迹象,在问题暴露出来之前采取措施有效制止(预防措施)。问题平行展开,可以采用5why提问的方式或检查表的方式进行排查。 04解决问题七不放过原则在ISO管理体系中的体现其实,解决问题七不放过原则,在ISO9001、ISO14001、ISO45001等标准也有提及,具体分析如下: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10.2.1若出现不合格时,包括来自于投诉的不合格,组织应:a】①对不合格做出应对,并在适用时:1.采取措施以控制和纠正不合格;2.处置后果。b】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②需要采取措施,以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避免其再次发生)或者(③在其他场合发生):1.评审和分析不合格;④2.确定不合格的原因;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合格。c】⑤实施所需的措施;d】⑥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e】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f】⑦需要时,变更质量管理体系。纠正措施应与不合格所产生的影响相适应。10.2.2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作为下列事项的证据:a】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措施;b】纠正措施的结果。 【解析】:①:采取临时措施,制止不合格②: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③:平行展开,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其它场所发生同样或类似的不合格④:不合格的原因不清楚不放过⑤:实施制定的纠正措施,即纠正措施不实施不放过⑥:纠正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无效不放过⑦:措施不巩固、不强化不放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发生不符合时,组织应:a】对不符合做出响应,适用时:1.采取措施以控制并纠正不符合;2.处理后果,包括减轻对不利的环境影响。b】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消除不符合原因的措施需求,以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地方发生:1.评审不符合;2.确定不符合的原因;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符合。c】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d】评审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e】必要时,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发生的不符合造成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的重要程度相适应。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下列事项的证据:—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0.2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包括报告、调查和采取措施在内的过程,以确定和管理事件和不符合。当事件或不符合发生时,组织应:a) 及时对事件和不符合做出反应,并在适用时:1)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2)处置后果;b) 在工作人员的参与(见5.4)和其他相关方的参加下,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导致事件或不符合的根本原因,防止事件或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场合发生:1) 调查事件或评审不符合;2) 确定导致事件或不符合的原因;3) 确定类似事件是否曾经发生过,不符合是否存在,或它们是否可能会发生;c) 在适当时,对现有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评价进行评审(见6.1);d) 按照控制层级(见8.1.2)和变更管理(见8.1.3),确定并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包括纠正措施;e) 在采取措施前,评价与新的或变化的危险源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f) 评审任何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包括纠正措施;g) 在必要时,变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纠正措施应与事件或不符合所产生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相适应。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以下方面的证据:——事件或不符合的性质以及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任何措施和纠正措施的结果,包括其有效性。组织应就此文件化信息与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代表(若有)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进行沟通。注:及时报告和调查事件可有助于消除危险源和尽快降低相关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60pskdocImg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