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师们如何把审美情感转化
作者:可一
编辑整理:宣琪 《欢喜书法禅》四期学员
我们怎么把通过生活提炼典型化了的审美情感转化为书法的点画造型形式?比如当你诗兴大发时,当你有了书法创作的兴趣时,这种情感的意向和书法点画造型的形式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画家吕凤子曾说:
“凡属表示愉快感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湿、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不露圭角的。凡属表示不愉快感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斫,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
吕凤子是国画家,他的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就是线条是能表达情感的。
吕凤子国画作品
但线条形态与情感是不是就是这种一一对应对的绝对关系呢?
我个人觉得这个思路是对的,但非要说哪一个线条就表现了某个具体的情感,那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外。线条表达情感并不与线条的形态成对等关系,当然与线条力的结构形式有一定的关系。《祭侄稿》有很多线条很流畅,但表达的情感却是悲愤哀伤的。
书法形式语言和情感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关系,在不同作者那里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内涵,所以同样是用疾驰的线条,有人表现的是愉快的状态,而另一个人表达的可能是幽怨、悲伤,这是不一样的。
颜真卿 《祭侄稿》
书法表现审美情感主要有两个途径
1、文字内容所引发的创作者的情感
当我们写某首诗或某句话时,这个文本内容本身所引发的创作者的情感。
2、字形结构的个人体验,也就是符号使用的个人性。
每一个作者都有符号语言表达的个性。关于文字的内容,也就是语义符号的部分,不是书法形式语言的内核。这个石虎先生在《字思维》里也有细致地介绍,但是文字内容却与我们对书法形式语言的体验是直接相关的。我们的符号语言、内容文字、语义符号的部分和线条点画造型结构的个人体验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分的。
石虎先生作品
石虎先生作品
你写一首诗,诗里所蕴含的情感本身就会影响到创作者本人。这些内容已经规定和限制了形式语言能够体验的方向以及角度。如果我们表达的文字内容本身是悲愤的,那我们创作时,形式语言不可能是欢快的,所以内容限制了形式。
创作者如果写的是自己创作的诗、散文或是写给某人的信函,那么在书写当下的形式一定跟内容所要表达的情绪是相吻合的。而这个情绪直接影响书法形式语言符号应用的方向。
仍以颜真卿《祭侄稿》为例,它的内容与书法形态是完全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包括像王羲之的《兰亭序》,他在那样的情绪、状态下写出的东西,形式和内容是完全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所以没有一幅作品是一模一样的,因为线条可以描摹,但情感不能重来。
王羲之 《兰亭序》
《祭侄稿》也是颜真卿在悲愤状态下写的手稿,如果让他把《祭侄稿》正式地誊写一遍,就不一定是一个情感与形式高度统一的书法作品,可能就是一个日常书写,实用性的抄写。
所以我们临习作品时,尤其是临习这种有强烈情感表达的书法作品时,不能只从表面上学习它的造型、点画的勾勒,还要深入到作者本人的情感世界当中,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情感和形式的统一。因为你最后创作的时候,是情感的真实流露,对于形式的选用也是有即时性的。
如果我们不能在情感到来的时候,熟练地运用方法,那么我们的情绪就变成了一种日常情绪的宣泄,那不是艺术的语言。所以为什么在学习书法的时候,特别要强调基础元素的训练,就是为日后我们在情感与形式相遇的瞬间,不至于使形式语言匮乏。
这就如同我们学习某一门外语时,上课时所学的都是生硬的,但是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应用转换,要场景化、情境化去训练,要根据当下的需要、交流的对象,来决定说什么内容。
文字是有识读功能的,但是书法作品当中文字的识读功能,仅仅只是书写者体验书法的一个入口,不是核心。如果说作为一个书法学习者,我们去学习一幅作品、临摹一幅作品的时候,如果只是为了再现一下认识的功能,那么我们写出来的东西,还称不上是书法作品。
王羲之 《兰亭序》
如一个钢笔字爱好者抄录《兰亭序》,不能称为书作;但在文字体验的基础上,再进行线条形态上的体验,那么这种注重形式构成的书写便是艺术。历代书家抄写《兰亭序》,书法形态并不相同,都可称作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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