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几页书,涤半日俗
读几页书,涤半日俗
最近读书不上心,还总能为自己找到借口:想读的那本书不在身边。真实情况却是,费劲带出带进的书到头来未曾翻开。上班或下班随手将案头书抓一本塞进包里,看来只是一种习惯——我不读书,只是书的搬运工。连周末也是如此,市郊往返,带书旅行。其实,要真读书,哪里都有可读之书。往往又是,空对着书架垂涎。每隔一段时间还手痒,惦记着两头书架仍有吞吐能力,又下单囤书——看来,我喜欢买书只说明有足够的仓储能力,并不代表读书的持久永动力。
身材体量轻便的书还好说,碰上眼前这几本案头书:《脂砚斋评红楼梦》上下册,柴静的《看见》,《红楼梦》原著上下册,以及精装本《宋词三百首》,还有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就有些吃不消了,尤其下班路上还要采买肉蛋奶蔬果。这个时候似乎能够理解某些爱书人为什么同一本书存上两三本。我稍微聪明点的做法是,买一本放家里,借一本放学校;脂评本上册和原著下册放家,这样也能保证全本原文都可查。其实,我有三套《红楼梦》:学校、市区和郊区各一套,电子书里也有,脂评本也有电子版。读诗词之类的书,我喜欢手抄本:自己亲手抄录在口袋本上。坐地铁回松江,对着巴掌大的页面,能将五十首词默记默背复习一遍。可是,双肩包里还带着原本,周末还要继续往下进行的呀。至于到底进度几何,那都忽略。
上午抄书,写到《浣溪沙》。一个人笑了起来:前些天听朋友讲某处胜地山水风光好,有女子浣纱的古韵。她错说成了“完纱”,我先是一愣,继而会意,不便当众指出,转身又忘了浣纱女。此刻总算对上景儿了。终是不读书之过,这似乎是我的口头禅了,尤其是与家人交流当今社会上的某些庸俗现象或者浮夸短视浮躁喧嚣,眼前读几个错别字,倒是不值得追究了。行文至此,不想蹭高校热点,只想说,沉下心来,读几页书,能涤半日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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