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摘自《论语·卫灵公篇

解释:多责备自己而少责备别人,那就可以避免别人的怨恨了。

《醒世歌》中有言:“静候常思己之过,闲谈勿论他人非。”顾名思义,就是劝诫人们反省自己,少议论别人的是非。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失败者都有意无意地忘记了自己,而过分关注别人。一旦别人受了点好处,他们就嫉妒得不得了,觉得是上天在偏袒别人,是运气垂青别人。而当自己犯了错误,他们从来不去改进自己,而是强拿别人犯的错误来为自己开脱,这样的人是令人厌恶的。

人与人相处,给彼此留有余地很重要。背后议论会让你在交际交往中踩过界,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和怨念。人本能地将坏情绪倾泻掉,这就导致了世上诸多纷争。不若思己之过,给自己一个清静,也给别人一个公道。

诗人白居易在卸任杭州刺史,告老还乡之后,两袖清风,仅从天竺山上带回两块山石,聊作纪念。后来,白居易在摆弄石块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竟做了件不清白的事。如果每个人都像自己一般,拿走山石做纪念,哪还有天竺山的秀美风景。山石虽然不值钱,但取之玷污名声,这不是一个为官者应该做的。于是,他挥毫写下一首“自责诗”:

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

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现在看来,白居易仿佛有些“蠢笨”,不就是两块山石吗?何足至此。白居易要是听到这种论调,大概会一笑而过吧。清廉和自省完全是他发自内心的举动,取山石虽小,但其行有损为官之道,有害天竺山环境,这足以让自己深刻反省一番。

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白居易这样怀揣着赤子之心,人性的弱点就是喜欢怪罪他人,什么事情做坏了,总是先找别人的过错,且与人争论得越发有理自得起来。许多人养成了一种对自己的过错不以为然的恶习,动不动就去批评、指责他人。这样,过错真的可以开脱吗?找一只替罪羔羊,也不过撑一时场面罢了,人们终究还是会知道究竟是谁带来了这些错误的。

唐贞观年间,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绞刑。

可是,唐太宗向来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他。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至边疆的处分。

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觉得自己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得很不对。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

后来,唐太宗又下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乱法,二也;善善未赏,恶恶未诛,三也。”将党仁弘削官为民,徙于钦州

唐太宗为此事想自罚住进南郊的蒿草房里,茹素三日,后来经百官从早朝一直到中午“顿首请于庭”,才作罢。贵为“天可汗”的李世民,竟然能为自己犯的一个小小错误,下诏自责,其开明贤能可见一斑。

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所下的检讨文书。据传大禹见民心涣散,深感内疚,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帝王,于是自省自责,主动承担失察和保护的责任。商灭夏后,汤也布告天下,检讨了他自己的过错,遂成为后世皇帝效法的“罪己诏”。

曾有人在唐太宗全集中找到了28份唐太宗的“罪己诏”,可知唐太宗的自责并非是一时的作秀之举,而是真切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由此看来,开创贞观之治,绝非偶然,唐太宗可比夏禹、商汤之贤。

连帝王都知道去自责,找到自己的过错,普通人又有何理由去怪罪别人呢?批评他人不但不会改变现状,很多时候反而会招致愤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不要一味地去指责他人。当抱怨、责怪别人的时候,自己痛苦让别人也痛苦,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不断地伤害身边的人,从而使身边的人越来越讨厌我们、远离我们,还是让我们学会责人不如责己吧!

《五卷书》中写道:“一个不知自重和自责的人,他的行径就跟一棵草一样,浑身没有骨气,卑躬屈膝,轻浮得左右动荡。”对于自责,人们历来就认为它是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的一剂良药。“小节不检点,终要害大节。”自责是对可耻行为的追悔,是对生命的拯救;可以纠正我们的缺点,补救我们的过错

白居易因区区两块山石,自责地写下悔过诗,唐太宗因偏袒了爱将便下“罪已诏”来告知天下人。正所谓:“修己而不责人”,白居易和唐太宗的气度、修养一目了然。古人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世上矛盾纷争,十有八九源于只知一味指责对方,而不能反观、审视自身。让我等且以恕己之心恕人责人之心责己,这才能减少过错,交到朋友。


。。。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