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云说家风
一个人在三种情形下所讲的话都是真话:一是醉酒后,二是在梦中,三是临终前。尤其临终前,是对活过一生的总结与定位——或惦念或不舍,或哀戚或怪异,都体现了一生修行的结果。
王阳明临终。榻前人问,先生有何遗言?阳明道:此心光明,亦复何言。顷之,瞑目而逝。读到此处,久久无语,怅然若失。先生走了,留与我等,余生一片光明。
人活到这般通透,就是圣人了。一生无遮掩,没有隐私事,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我曾思考,阳明先生的光明是如何练成的?似乎从“三个转身”中可获得一二:一是,与别人交往之后,转过身去,把光明留给对方,让人家看着你的背影,任意评价;二是,离开单位或退休时,把余生的光明留给他人,让他人述说你的先前;三是死了以后,把坦荡、真诚和奉献的光明留给大众,让所有人评论你的功过。
有了一生无悔的光明,告别人世时还有什么可说的?纸上得来终觉浅,学习先生好榜样。此生笃定必躬行!有个“曹鼎不可”的故事,每每读来都会触动。
明代有个负责抓捕的干部叫曹鼎,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他抓了一名绝色女贼,由于离县衙很远,路宿于一座庙中。月光下,女贼千方百计以色相引诱他。曹鼎写了“曹鼎不可”四个字贴在墙上,以提醒自己不要犯错误。
过了一会儿,他想:在这荒郊野外,送到嘴边的“肉”吃了,谁能知晓?于是,他把纸撕下来,欲破门而入。这时,他又感到不妥:这是因私欲而废公法的行为,不能做。他退回来又把纸贴上。再过一会儿,歧念又生。他想:她是犯人,我做了坏事,她也不敢说。于是,又把纸撕下。可刚要进门,良知告诉他:这样不行,乘人之危是不道德的行为,于是又把纸贴上。就这样贴了撕,撕了贴,折腾了一晚上——最后,曹所长终于保住了“清白之身”。
人生之祸,无非来自于要了不该要的东西,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我们凡夫俗子,关键时刻还是向曹鼎看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