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的挑战,与趣味
我曾接触过一些个案,那孩子的注意力保持时长是不在育儿理论范畴的。而我在写个案的时候,必然就会写出看似不合理论的文字出来。
当然,那些个案,若是被我整理出来,分享出来,想必会是惹来很多的育儿专家,或熟读很多育儿书,懂得很多育儿知识的宝妈们的质疑,和谩骂。
不分享,并不是说,我害怕被大家的质疑,和谩骂。我从不觉得自己是特别厉害的专家。我只是一个不断在成长,不断更新自我认知的咨询师。
而是说,我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耗费大把时间来去对个案做整理。而个案的整理,是需要征得案主许可的。轻易公开个案,那是对个案案主隐私的侵犯,是要吃官司,丢饭碗的。
其实,做个案是很痛苦的,因为,我在接触个案的同时,那些书本理论,都容易被个案所推翻,以让我看到,理论的种种局限性。我的文字,也不例外。
因为,我是一个人,是个极其普通的,有着自身局限的人儿,其次才是咨询师。咨询是我的谋生手段,与你们手中的任何一个谋生手段,并无本质不同。
但,咨询又是特别有意思的,因为,我在接触个案的同时,就会遇见很多的特殊性,来帮助我打破育儿理论对我头脑的囚禁,和局限,以让我看到,这世界的广阔性,和生命的多样性。
如,理论认为,儿童在周岁的时候,注意时长只有两三分钟。然,当我遇见有周岁儿童的注意时长能够保持十来分钟的时候,我就清楚明白到,莫要迷信理论。说到底,理论只是一种参考。
那自然地,这就要求我对个案,有着客观的观察,和细致入微的剖析,而后便是,给出有针对性的方案。这就决定了咨询的不易,与艰辛。
而做个案,在我看来,就有点像是以作伴的心,跟个案案主一块儿,在那荒山野岭的无路之径,做探索,以让个案案主有勇气走那适合个案自己的,属于个案自己的路。
但,这并不意味着说,咨询师是需要帮助个案案主解决他们的实际性问题。咨询的行业规定是咨询师不能帮助个案案主解决他们的实际性问题,如,离婚搬家、让孩子穿衣服等,我们只能是面对那事件背后的心理问题。而这,既有认知,还有情绪,及思维。
这也就是说,咨询师更多是围绕个案案主自身的情绪,思维,认知等来做咨询,而分享的个案,更多是涉及个案案主认知的改变,思维的更新,情绪的调适。这就决定了个案的多样性,与方案的不可复制性。
即,读者没法,或很难能够拿着我的个案方法,来去套用,而我也没法,或很难能够拿着别人的技巧,来去对我的个案案主,进行套用。因为,这“人”,是像大自然的植物,千样万样,是各具特色的生命个体。
正因如此,作为年轻而普通的咨询师,我才没法,或很难面对很多的个案案主,亦是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地,快速出名,好让自己高朋满座,名利双收。
在西方,心理咨询是既孤独又冷清的工作,不商业的咨询师所面对的顾客,可能需要持续一年,乃至于更久。即,在一年或更久的时间里头,咨询师都只陪伴那个顾客,来去面对自己。
余下的时间,咨询师就需要去学习,去研究,去探索。要让自己的心,变得灵活起来,透亮起来。一颗如静湖般透亮的内心,是能映照他物的。懂得映照他物的咨询师,才能客观面对这极具个体差异性的个案案主,为其送去适合其心的茶水,纡缓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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