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字体隐语的特征
最初的拆字体隐语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隐寓意义,即出于某种政治、思想目的需要而拆字,拆字为隐意服务,作望文生义的解说;二是任意支解,即拆字并不遵循汉字结构的组合规律和部件规范,而是在已有汉字的基础上任意支解汉字,所拆汉字的构件与被拆汉字的本体构件相比较,或相同或相似均可。从这个特征上说,拆字的形成并非要联系到如何造字上去,只是就已有汉字形体进行分拆。
最初的拆字体隐语之所以有这种特征,与中国人自古有拆字的习惯分不开。先秦和秦汉时期的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都这样干,皇上、大臣、下民也都这样干。拆解文字成为论述自己思想的根据之一,成为人们寻欢打趣的佐料之一。例证:
楚子曰止戈为武。(《康熙字典·武》引《左传·宣十二年》)
自环者为私,背私者为公。(《韩非子·五蠹》。注:公,平分。从八从厶。八犹背也。)
两口衔士为喜。喜得明心,喜者为憙,憙天心。(《春秋·元命苞》)
《春秋说》以人十四心为德,《诗说》以二在天下为酉,《汉书》以货泉为白水真人,《新论》以金昆为银,《国志》以天上有口为吴,《晋书》以黄头小人为恭,《宋书》以召刀为邵,《参同契》以人负告为造。如此之例,盖数术谬语,假借依附,杂以戏笑耳。(《颜氏家训·书证》)
乃猥曰:马头人为長,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说文解字序》)
拆字体隐语,往往是出于某种隐意目的而制作,重意而不重形。只要能达到隐寓某个意义的目的,是不拘汉字分拆的构件相同或存在某些细微差异的。揭示拆字体隐语时,人们也并不因为组合汉字时的笔画构件有细微差异而怀疑其隐寓的意义。后来,拆字为政治思想服务的作用日渐弱化,文化娱乐的作用提升,拆字隐语也向汉字规范化形体分拆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科学利用文字的形扣灯谜。而任意支解文字的习俗则一直由测字术延续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