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表】从《申报》看夏瑞芳遇刺案的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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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硕士研究生

摘要 | 夏瑞芳遇刺案是民国初年的一桩奇案,通过研究《申报》中有关夏瑞芳遇刺案的报道,文章还原出案件的事件经过,剖析其前因后果,并进一步解读案件背后的历史纠葛。

关键词 | 夏瑞芳;商务印书馆;《申报》;陈其美;“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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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瑞芳是商务印书馆的首任总经理,也是其创始人之一。在他担任总经理的17 年间,商务印书馆由一个印刷小作坊逐步发展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出版企业。“支店遍于全国,全佣者凡三千余人。……公司资本,……由四千增至百五十万。”[1] 这样一位对中国文化产业及实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商界领袖,却在1914 年遭人暗杀身亡,年仅43 岁。这一历史悲剧的幕后真凶众说纷纭,本文根据曾连续报道此案的《申报》中的相关资料,力图还原事件本末,探求案件背后的历史纠葛。

一、夏瑞芳生平

1871 年,夏瑞芳出生于江苏省松江府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的一个贫苦人家,为求生计,父母将他寄养在亲戚家后赴上海打工。在青浦的小乡村中,除了种地放牛之外,再无其他事可做。不甘平庸的夏瑞芳在11 岁那年毅然前往上海,跳出“农门”。

当时,夏母在美北长老会派来中国的传教士范约翰(John Marshall Willoughby Farnham)家里做帮佣,初来上海的夏瑞芳选择去投靠母亲,凭着聪明伶俐的表现,他获得了范约翰的欣赏。范约翰破例允许他住在自己家中,并将他送进由长老会兴办的清心书院学习。在清心书院,夏瑞芳与同学鲍咸恩、鲍咸昌、高凤池等人结为至交。离开清心书院后,鲍氏兄弟入美华书馆任刻字、排字工,夏瑞芳经辗转入《字林西报》任排字工。

1897 年,不愿寄人篱下的夏瑞芳、鲍咸恩、鲍咸昌、高凤池等人共同创办了商务印书馆,由夏瑞芳任总经理。起初,商务印书馆只是一家替人印刷簿记与广告宣传页的小作坊。在夏瑞芳的经营下,商务印书馆通过编辑出版《华英初阶》《最新教科书》等新式教材完成了业务转型,并迅速占领了全国图书市场。1903 年,商务印书馆与日本金港堂出版会社签订了中日合资经营合同,双方各出资十万元(银元),将商务印书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 通过是次合作,商务印书馆不但从日本引进了先进的印刷技术,更向日本顾问学习了新式教材的编写经验。得益于此,在清末民初之际,商务印书馆已发展为全国最大的出版机构。据统计,在清政府批准的102 种小学教材中,有54 种是由商务印书馆编辑出版的。[3]

然而,正在商务印书馆蓬勃发展之际,夏瑞芳——这一中国近代商业奇才的传奇一生却终结在了1914 年1 月10 日。其好友蔡元培先生在《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夏君传》一文中写道:

君对于印刷业之尽瘁,遂以是终,知君者无不痛惜之。……而君之所创设之事业,方兴未艾,其及于教育之影响,则展转流布而不能穷其所届,虽谓君永永不死可也。[4]

二、夏瑞芳被刺案

1. 案发当日

1914 年1 月10 日,对商务印书馆而言,是个特别的日子。这一天,《申报》头版刊登了商务印书馆的巨幅广告——《商务印书馆股东特别会》。是次股东会宣布了一则至为重要的公告:

……(商务印书馆)现拟改定章程,不收取外股,为完全本国人集资营业之公司。已将外国人股份全数购回。……[5](引用《申报》原文,标点均为本文作者所加,下同。)

商务印书馆自1903 年与日本金港堂出版会社合作以来,一直非常成功。但是,辛亥革命之后,中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对帝国主义列强尤其是日本的敌视情绪加剧。在此情境下,商务印书馆的日资背景由优势转变为影响其正常经营的一大隐患,其主要竞争对手中华书局以此为题,在《申报》上刊文攻击:

……本局(即中华书局)教科书处处注重国民教育,于国耻及租借割让地尤为注意。非如该馆(即商务印书馆)有所顾忌,赔款仅言庚子之四万五千万两,不言甲午之二万三千万两也。……[6]

中华书局所言庚子赔款,是清政府在1900 年(农历庚子年)向列强宣战并战败后,与十一国签订的《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赔款;甲午赔款,是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中所规定的赔款。中华书局在此特别指出商务印书馆之教科书只提庚子赔款却不提甲午赔款,其背后的含义不言而喻:正因商务印书馆有日本人持股,所以故意隐去由中日战争所导致的甲午赔款之数额。中华书局的此番表述,暗指商务印书馆不顾“国耻”、轻视“国民教育”。

来自中华书局的影射批评,果然掀起了社会舆论对商务印书馆的讨伐。受此影响,湖南与江西学界只向中华书局订购教材,湖北审查会也以商务印书馆有日股为由,扣下送审书籍,不予审批。[7]

陷入经营困局的商务印书馆自知无力反驳,唯一能做的只有收回日股,独立经营,以绝此患。身为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的夏瑞芳临危受命,多次往返中日,经艰难谈判协商,终于在1914 年初斥巨资回购日方持有的所有股份。

1914 年1 月10 日,商务印书馆正式对外宣布了这一重要消息。也正是在这一天,卸下重担的总经理夏瑞芳在下班后,于商务印书馆总部门口被刺身亡。

2. 真相众说纷纭

关于刺杀夏瑞芳的幕后凶手,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据同为商务印书馆创始人的高凤池回忆,围绕夏瑞芳遇刺案的幕后黑手,主要有以下四种猜测:第一,系日本人为报复商务印书馆收回日股所为;第二,因出版行业竞争惨烈,招致同行嫉恨;第三,因夏瑞芳牵涉国内党争战乱,遭政治报复;第四,因商务印书馆及夏瑞芳本人有大量未偿还债务,遭债主杀害。[8]

四种猜测之中,高凤池本人持第三种观点。但是,因夏瑞芳遇刺恰逢商务印书馆对外宣布收回日股,所以后人多视日方为刺杀夏瑞芳的幕后凶手。这一猜想又因1932 年爆发的“一· 二八事变”而更具说服力。

1932 年1 月28 日晚,日军向驻守淞沪铁路的第十九路军发起进攻,中日在上海开战。商务印书馆位于闸北的印刷总厂、编译所及尚公小学作为第一批被日军轰炸的目标,全部被夷为平地。由商务印书馆兴建经营的东方图书馆也在数日后遭日本浪人纵火,馆藏数十万册图书及数万册古籍善本化为灰烬。遭袭后,商务印书馆收到了一封署名“日本国军”的恐吓信,内容如下。

商务印书馆敬鉴:……上海毁烧尔馆,尔书馆还是恶习不改,仍印三民之书,党部之语。我国不忍旁观,所以烧毁尔书馆。今若不速改恶习,我军到处,是商务书馆尽烧毁。……[9]

可以看出,日军的行径除军事目的以外,还为了一泄私愤。因商务印书馆刊印多种“打倒帝国主义”的出版物以号召民众爱国,才激怒了“日本国军”并遭此报复。

在某种程度上,这一事件也许加固了后人对于日方与商务印书馆存在矛盾的看法。以此事件作为参考,后人或许会得出一个大胆的推断:是次商务印书馆收回日股、独立经营的举措,也被日方视为“辱日排日行径”,由此,日方特意选在商务印书馆对外宣称独立经营的当日,派人刺杀总经理夏瑞芳“以儆效尤”,借此打压中国民众的自强爱国之情。

这一解释乍看来合乎情理,但实际上,无论是被害方商务印书馆,还是参与审理此案的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及内陆军法司,抑或是持续关注此案的媒体记者,都没有将日本军方视作该案的嫌疑人。反之,他们一致持与高凤池相同的观点,即夏瑞芳死于民国初年国内政治斗争的乱局。立足于这一视角,《申报》的一系列报道为解读这一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三、《申报》对夏瑞芳遇刺案的相关报道

1. 夏瑞芳遇刺的事件经过

对于这一案件的事件经过,《申报》上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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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十号)六时半英租界河南路(即棋盘街),商务印书馆经理夏粹芳(夏瑞芳又名夏粹芳。《申报》常常同一篇文章混用这两个名字。)从该书馆走出,正欲跨上马车,突遭凶徒连开两枪。夏即反身欲入该馆躲避,甫抵门口,已因伤重血流如注,痛极倒地。

当夏被击后,凶徒即向南狂奔。夏之小马夫某甲见主人被害,急即追赶至群贤会社门首。该凶徒恐被追获,复向空开枪恐吓。该小马夫大喊:“捉拿刺客!”该凶徒又开枪抵制,致小马夫耳边被枪珠擦过,皮破血污。该小马夫仍负痛追至五马路口(即宝善街),由该处站岗之五百十一号华捕瞥见,急从背后将该凶徒抱住。

……

嗣经西探前来查看夏及马夫之伤势极重。即将受伤人车送仁济医馆医治。奈夏受伤甚重,至七句钟即在医院殒命。[10]

这则新闻报道已将整个事件过程讲述得非常清楚,但由于这是凶案发生当晚匆忙赶出的稿件,因此难免有疏漏与失实之处。经过后面几日连续报道的补齐与更正,这一凶案的关键信息得以更为全面地呈现。

该次刺杀事件,最终致两死两伤。死者除夏瑞芳外,还有一名为夏广仁的18 岁学生(虽为同姓,但与夏瑞芳并不相识)。刺客在逃跑时曾于匆忙中开了两枪,一枪射中夏瑞芳车夫胡有庆的左耳,另一枪击中夏广仁腹部,致其次日不治身亡。伤者除车夫胡有庆外,还有一名为贺阿毛的路人被流弹击中左脚,所幸两名伤者皆无大碍。[11]

刺客名为王庆瑞,时年30 岁,自称曾在南市做过巡士。当时上海分为租界与华界两个部分,租界居中,北部华界主要为闸北,南部华界主要为南市。但是,南市第一区警察署遍查各警卯册,并没有找到他的姓名。[12]因此,这一口供应系其谎言。不过,之后的审讯并没有继续深究他的身世。该案在公共租界内的审理至此结束。

凶案发生一个月后,经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和公共租界工部局与英国领事协商,刺客王庆瑞由公共租界内的会审公廨引渡至内陆上海镇守使署,又由上海镇守使署移交至军法司。其间,王庆瑞供称是一名为周栖云的25岁学堂教习许诺他重金,命他刺杀夏瑞芳。但经巡捕追查,周栖云已畏罪潜逃,未能抓获。[13]1914 年2 月20 日,王庆瑞在南市上海南站附近被执行枪决。[14]

自此,《申报》对夏瑞芳遇刺案的报道告一段落。只有商务印书馆继续在《申报》头版刊登广告,一再声明自己已是“完全本国人集资营业之公司”。[15]

蹊跷的是,在惨案发生之后,商务印书馆并没有就此事发表任何官方声明。夏瑞芳的讣告由夏宅账房署名刊登,商务印书馆仅在讣告旁刊登一则广告,宣布由印锡璋接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一职。[16] 一贯谨慎的商务印书馆在总经理遇刺案上不发一言,却敢于多次公告收回日股一事,或可从侧面印证日方与夏瑞芳之死无关。

与之同时,夏瑞芳的好友、振艺丝厂总经理丁汝霖频频收到恐吓信,家门口甚至常有陌生人徘徊。[17] 夏与丁曾一起反对过陈其美领导的“二次革命”,因此当时舆论普遍认为夏瑞芳遇刺案,陈其美所代表的国民党难逃干系。事实上,在夏瑞芳遇刺的当天,《申报》就对这一事件的幕后黑手下了定论:1914 年1 月11 日,《申报》第二版刊登时评《暗杀主义》,暗指这一惨案是因党争而起。商务印书馆在此事上的沉默,则被视为因担心再遭国民党的报复而选择噤声。

2. 幕后真凶

自王庆瑞被处决,该案沉寂了三年有余,直到1917 年6 月18 日才旧事重提,这一日,王庆瑞所指认的幕后指使周栖云落网。当时,由于刺杀案已淡出大众视线许久,周栖云臆度事态已然平息,便化名李海秋回到上海,暂住于法租界,行踪暴露后,公共租界巡捕房与法租界巡捕房合作将其抓获,6 月19 日押解入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并允其律师探视。[18]

然而,对周栖云的审理却有很多蹊跷之处。疑点之一在于,当年王庆瑞并非仅仅指认了周栖云一人。而且,因为王庆瑞是在被引渡至内陆军法司后才供认周栖云为幕后指使,所以公共公廨保留的审讯档案中并没有王庆瑞指认周栖云的证据。

另据公共公廨的档案记录,王庆瑞当年在租界巡捕房的审讯中一共留下了三份不同的口供,但没有一份与周栖云相关:第一份,王庆瑞指认穆抒斋。穆抒斋当年上任淞沪警察厅长时,夏瑞芳曾提出反对,故穆怀恨在心,雇其刺杀夏瑞芳。第二份,王庆瑞未指认任何人。因其弟曾是商务印书馆的木匠,被夏瑞芳辞退,故其刺杀夏瑞芳,为弟报仇。第三份,王庆瑞指认赵宗培。赵宗培在“二次革命”时曾试图驻军闸北,因夏瑞芳与丁汝霖阻碍而失败,故意图报复,出资千元雇其 刺杀夏瑞芳。然而,这三份口供都因证据不 足而未被采纳。与此同时,内陆军法司声称, 王庆瑞当年是在一次“秘密会审”中招认周 栖云,因此也没有留下任何官方档案记载。综上,没有一份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刺客 王庆瑞曾经供认周栖云为幕后指使。

那么,为什么当年军法司会认定周栖云 是幕后黑手呢?《申报》给出了答案:第一, 周畏罪潜逃,而王庆瑞招供的另外两位指使 人都自愿留在上海接受调查,且都经调查排 除了嫌疑;第二,在周栖云房间中搜出一张 由陈其美颁发的持枪证,而陈其美在国民党 内专门负责暗杀工作;第三,在周栖云房间 中搜到了王庆瑞的名片。[19]

面对这三项证据,周栖云的律师进行了 反驳:首先,周栖云及王庆瑞二人的确皆为 国民党人,周栖云也的确与陈其美相识,但 周栖云早在 1913 年“二次革命”后就因政府 大力抓捕国民党成员而逃亡日本,夏瑞芳遇 刺期间他并不在上海。之所以巡捕在搜查后 称其住所并不像长期无人居住的房间,是因 为当时恰好有朋友借住在他家。至于持枪证, 是代朋友保管。最后,周栖云的确与王庆瑞 相识,但刺杀事件与周栖云无关。据律师推测, 王庆瑞选择招供周栖云,应当是为了保护真 正的幕后主使。因王庆瑞知道周栖云彼时已 逃亡日本,没有被捕的危险。而案件的关键 人物陈其美也在一年前(1916 年)遇刺身亡, 死无对证。另外,根据英国法律,证人的口 供只有在其登堂作证的前提下才能被视作证 据,而王庆瑞早已伏法,因此其口供已不足 为凭。所以,当时已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周栖云与该案有关。[20-21]

或许因案情太过复杂,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只是草草审了几日,并未给出结论,就又将周栖云引渡至上海护军使署,交由上海护军使署处理。1917 年 10 月 13 日,在没有对外披露任何审理信息的情况下,上海护军使署军法课对外宣称,周栖云对刺杀夏瑞芳一事供认不讳,并已于西炮台执行枪决。[22]

1917 年可以称得上是民国成立以来最为混乱的一年。是年,中央政府陷于黎元洪与段祺瑞的府院之争,孙中山则联合两广云南宣布独立,发起“护法运动”。内忧不止,外患亦起。同年,北洋政府对德宣战,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协约国集团。一时间风起云涌,不知鹿死谁手。面对这样一个牵涉多方利益,深究下去恐将涉及更多国民党(当时名为中华革命党)高层要员的案件,上海护军使署在证据并不确凿的情况下匆匆结案,让周栖云“背锅”,或许是当时的最优解。

四、案件背后的历史纠葛 

1. 夏瑞芳与“二次革命” 

周栖云是否为刺杀夏瑞芳的幕后黑手,笔者并不敢在此妄下定论。但从《申报》对庭审的报道记录来看,刺杀夏瑞芳的凶手来自国民党或已是定论。那么,夏瑞芳究竟是在何处与国民党生出过节的呢?

1913 年 3 月,时任国民党代理理事长的宋教仁遇刺身亡,震惊朝野。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收集的证据显示,此案与时任北洋政府国务院总理赵秉钧相关。因此,上海地方监察厅公开传讯赵秉钧,赵虽拒绝应讯,但也被迫辞职。

以此为由,同年 7 月,孙中山毅然发动“二次革命”,主张以武力推翻北洋政权。7月 18 日,孙中山的亲信陈其美宣布上海独立,亲自任上海讨袁军总司令。一天之后,上海商会发出“哀求函”,称“自宋案发生以来,商困已达极点,何堪再起衅!”[23],恳请孙中山、黄克强、陈英士三君及制造局北军司令双方以大局为重,莫起战事。

但战争如约到来。当时,战事围绕位于南市的江南制造局展开,北军固守其中,陈其美率领的讨袁军则久攻不下。两军相争,仅7 月24 日当天,就致制造局周边居民死伤三四百人。[24] 付出了如此代价,结果却是“北军获胜死伤无几,南军大受损失而退”。[25]7 月底,因战事不利,陈其美将司令部由南市迁往闸北。闸北商民听闻此消息,担心陈其美的到来会让战争由南市蔓延向北,于是携家带口逃入租界。

当时,商务印书馆的印刷总厂设在闸北,如果闸北爆发战事,那么包括商务印书馆在内的当地商民的生产生活必定遭受严重冲击。另外,如前文所述,彼时商务印书馆仍属于中日合资企业,如果带有日资背景的商务印书馆在这一场内战中遭受损失,只会更加予人口实,为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提供理由。

在此背景下,夏瑞芳联合其他十余位在闸北设厂的企业主(其中就包括丁汝霖),共同邀请英领事及公共租界组织万国商团(即由商人出资组建的雇佣军)进驻闸北,阻止陈其美的军队进入,以防战事蔓延。闸北内陈其美司令部中的卫兵,也在被万国商团缴械后被逐出闸北,并由日本步兵代替守卫。[26]

因万国商团的阻挠,陈其美驻军闸北的企图落空。1913 年8 月13 日,上海的讨袁军终于不敌北军只得投降,陈其美本人也离开上海下落不明,“二次革命”旋即宣告失败。[27]

夏瑞芳组建商团,有力地阻碍了陈其美的军事计划,见证了后者进军闸北任务的失败,这或许是夏瑞芳与国民党构衅的原因。这些历史的片段在《申报》上得到了无声而如实的记载,并构成后人解读夏瑞芳遇刺案真相的拼图板块。

2. 商务印书馆的回应

在夏瑞芳遇刺案上,商务印书馆虽然在表面上保持静默,却在另一事件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1914 年2 月4 日,也就是夏瑞芳遇刺的25 天之后,《申报》刊登了题为《删改教科书之部令》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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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十号训令云:据京师学务局呈,称据京师公立第十八初等小学校教员恩霖函称,现学校教科书刊有孙文、黄兴肖像,并胪陈其功烈。该二逆倡乱湖口,糜烂长江残害生灵,实为民国之罪人。请通知各学校将关于逆党各课即日删除等情。查各商店旧日编纂之教科书叙述民国成立于孙黄,颇有奖褒之词。今彼等叛乱行为已为全国所共见。自应将其肖像及称扬之语悉行删除,以祛国民之瞀惑。查商务印书馆之国文历史教科书,关于此等之处已经删除净尽。业呈本都核准在案。惟其他商店改正之本尚未送到。应先由该民政长饬知各学校,凡用商务书馆之书者其国文历史应换近来改正之本。如已购旧出之书未便改换者亦应照改本教授。至于用他商店之书者,其改本未经出版暂先由教员教授时酌量删改。俟该商店改本出牌后即照上办理,并由本部通告各商店其旧编之书速行删改。新编之书更加慎重,以端国民之趋向,仰即遵照办理可也。等因闻上海县知事已奉省长饬知转告各校矣。[28]

应北洋政府教育部的要求,商务印书馆率先在自己的教科书中,删除了对国民党领袖的褒扬之辞。此举或许可以算作是商务印书馆对夏瑞芳遇刺一事所做的无声抗议。

然而,历史的发展总是反复无常。数年之后,袁世凯称帝失败,最终下台病死,孙黄二人重新登上政治舞台。1916 年7 月25 日,商务印书馆热烈迎接孙黄前来视察,“导往各处详细观览,并款以西餐。”[29] 是次活动,也暗示着商务印书馆与国民党之间捐弃前嫌,言归于好。

《申报》的记载翔实地还原了夏瑞芳遇刺案的前因后果,在免除日本军方嫌疑的同时,也展现了商务印书馆与国民党之间的纠葛。民国初年商务印书馆的境遇可谓如履薄冰,而总经理夏瑞芳的无奈遭遇正是这动乱年代的一方缩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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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维乔. 夏君瑞芳事略[M]//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商务印书馆九十年——我和商务印书馆(1897—1987).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4.

[2] 王益. 中日出版印刷文化的交流和商务印书馆[M]//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商务印书馆一百年.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384.

[3] 赵俊迈. 民国大出版家夏瑞芳[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54.

[4] 蔡元培.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夏瑞芳传[M]//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商务印书馆九十年——我和商务印书馆(1897—1987).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2.

[5] 商务印书馆股东特别会[N]. 申报,1914-01-10(1).

[6] 中华书局答商务印书馆声明[N]. 申报,1913-08-15(1).

[7] 柳和城. 挑战和机遇:新文化运动中的商务印书馆[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11.

[8] 高凤池. 高翰卿近九年日记选抄[J]. 明灯道声非常时期合刊,1939(9):6-7.

[9] 汪家熔. 民族魂——教科书变迁[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86.

[10] 棋盘街又出暗杀案[N]. 申报,1914-01-11(10).

[11] 棋盘街暗杀案三志[N]. 申报,1914-01-13(10).

[12] 棋盘街暗杀案四志[N]. 申报,1914-01-14(10).

[13] 缉拿暗杀案嫌疑人[N]. 申报,1914-01-29(10).

[14] 暗杀犯之死期[N]. 申报,1914-02-20(10).

[15] 商务印书馆股东特别会[N]. 申报,1914-01-29(1).

[16] 商务印书馆广告[N]. 申报,1914-01-13(1).

[17] 棋盘街暗杀案七志[N]. 申报,1914-01-17(10).

[18] 夏粹芳被害之旧案重提[N]. 申报,1917-06-20(10).

[19] 四志夏粹芳被害之旧案重提[N]. 申报,1917-07-19(10).

[20] 五志夏粹芳被害之旧案重提[N]. 申报,1917-07-20(10).

[21] 六志夏粹芳被害之旧案重提[N]. 申报,1917-07-21(10).

[22] 枪毙夏粹芳被害案之主犯[N]. 申报,1917-10-14(10).

[23] 上海方面之维持(四)[N]. 申报,1913-07-20(10).

[24] 上海兵祸记(一)[N]. 申报,1913-07-24(2).

[25] 上海兵祸记(二)[N]. 申报,1913-07-25(2).

[26] 英租界访函[N]. 申报,1913-07-28(7).

[27] 上海兵祸记(二十一)[N]. 申报,1913-08-14(3).

[28] 删改教科书之部令[N]. 申报,1914-02-04(10).

[29] 参观商务印书馆编印两部之内容[N]. 申报,1916-08-01(11).

Title : A Study of the Whole Course of Xia Ruifang's Assassin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hun Pao

Author : BAO Zhen

Institution :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udan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assassination of Xia Ruifang was a murder mystery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y studying Shun Pao's reports on Xia Ruifang's assassination, the article reconstructs the course of the case, analyzes its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and expounds the historical entanglements behind the case.

Key words : Xia Ruifang; the Commercial Press; Shun Pao; Chen Qimei; "the Second Revolution"

编辑:许彤彤

审核:靳琼 熊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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