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水产养殖用药禁忌大全:不是每一种药都能适用所有水产品

水产养殖过程中,有些药品的使用是需要一定规范与注意事项的,并非一种药品能够适用于所有品种,用药也要考虑到天气、水温、水深等各种因素。到底有哪些禁忌呢?

1、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慎用。

2、菊酯类杀虫药: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虾蟹禁用。

3、阿维菌素溶液: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贝类死亡。

4、辛硫磷: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

5、维生素C:不能和重金属盐、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

6、硫酸铜: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亩·米,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且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鳜禁用。

7、敌百虫:虾蟹、淡水白鲳禁用;加州鲈、乌鳢、鲶、大口鲶、斑点叉尾回、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鲶、宝石鲈慎用。

8、阿维菌素、伊维菌素:内服时,无鳞鱼或才鱼会出现强烈的毒性。

9、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否则会加速泛塘。

10.生石灰:水体中氨氮含量较高时,严禁使用生石灰,否则,会氨中毒,造成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化药和抗生素类的药品禁忌情况比较多,养殖不易,大家一定要谨慎用药,否则救鱼的药可能就变成了毒药。每年用药事故数不胜数,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呢?

1.无论是新老养殖户,建议大家了解用药禁忌,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是外用化药,阴雨天很容易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2.可以使用中药,无配伍禁忌。现在中药技术越来越发达,超微粉工艺也大大提升了鱼类吸收率,近年来成为越来越多养殖户的首选,中药以无抗无药残,不坏水质不伤鱼为养户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水产药品。夏季,寄生虫、细菌、病毒病盛行,可以使用中药草本驱虫净+止雪肠鳃康+独立清解决塘口常见问题,效果很好。且彻底治愈后,不易反复,养户反馈效果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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