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国有企业改革要从“根”上改
作者:王国强
近年来,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力度非常之大,效果也非常明显,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甚至是震动,各地国资纷纷前往学习考察。山西国资改革的核心要义主要是:“分级授权、厘清职责、品字架构”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定机构、定职数、定员额、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退三进一”的三项制度六定改革,“进、退、流、转、保”的国有企业产业结构改革,这些改革工作和措施都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山西场景下的生动体现和具体运用,通过这些力度空前的改革,山西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提升,值得全国同行学习。但笔者在走访研究山西国企改革案例的时候,对山西省委提出的“从根上改,从制上破,从治上立”的改革要求感触更深,因为这个要求本质是一个方法论,国有企业千企千面,有时候暴露的问题虽然相同,但是造成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顺序却不相同,这就需要一个正确的方法论,一企一策,对症下药,不能完全照搬。“从根上改,从制上破,从治上立”就是这样一个方法论。
在这篇文章里,主要说一下“从根上改”。
一、国有企业问题很多,但一定有主有次,有表有里,如果改革不抓根本,就只能流于形式,常改常无用。
当一个企业出了问题的的时候,它的营业收入会下降,营业成本会增加,开始出现亏损,但这只是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的数字,不是企业的根本问题。就如一个人得了病,面色不好看,吃饭不香,这只是病的表征,不是病因所在;营业收入下降,要么是产业产品不对路,要么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营业成本增加,要么是原材料涨价了,要么是企业养的闲人太多,要么是负债太多,利息费用太高,糟糕的企业可能这些情况都存在,发现企业真正的根本的问题,不能停留在成本费用高上,而要追问造成成本费用高的原因。追问原因,可能有很多个,比如采购成本高、企业负债高、企业人数多都会造成企业成本费用高,到底哪个影响大,在不同的企业占比并不相同,所以亟需解决和根治的问题也不一样。山西省委把脉部分山西国企的问题是人员太多,造成费用高利润少,所以采用“退三进一”和“六定”改革的药方强力压降人力成本,把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考核重点;部分国企的问题是负债太多造成积重难返,所以开出的药方是兼并重组、腾笼换鸟,重点考核降低负债比率。追问企业根本问题不能虚无主义,把问题都归结为体制机制不好,机制不好只会成为拒绝改革的托词,不是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水平很高,基本上把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都提到了,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基层的企业不结合自己的情况,追问造成自身问题的根到底在哪?哪个是主要矛盾?哪个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根本问题?只靠传达文件落实文件,就总不会找出改革成功的“关键一招”。
二、追寻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这个方法就是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解决企业成本高利润少的问题,你需要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去发现问题,行政和政治的方法不会告诉你为什么债权人要年化6%的利息,而不是3%的利息;不会告诉你,为什么员工在工厂提供学校幼儿园澡堂等良好福利的情况下工作积极性却下降了。坚持市场化的理念,用市场经济理论去分析企业现状才能找出根本问题所在,用市场化的手段才能有效配置国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生产资料和资源。“管资本”就是要让国资委和国企回到股东出资人的原位,用市场化的理念和方式实现党对经济工作的有效领导。阻碍国有企业领导人把企业搞好的根本,常常出在领导人自身对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认知不够或不坚定,转变思想观念是国有企业改革首当其冲的根本问题。
三、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单位”体制,让企业单位与政府单位的组织运作方式毫无区分,改革三十多年,政企不分仍然是大多数国有企业一个根本性问题。
《公司法》1993年就颁布了,将近二十年了,用红头文件任免人员、下达任务,仍然是今天多数国有企业司空见惯的工作方式,建立以董事会为决策中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仍然不为多数国有企业领导人理解,加强党的领导被错误地执行为党对企业具体经营工作的全面管理,这些政企不分的问题几乎存在与国有企业经营的所有方面,实现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任期制契约化改革中,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采用不同于党政公务员“德能勤纪廉”的考核办法,加大对经营业绩的考核比重,改变事后务虚考核的方式为任职定契约、到期兑现契约的考核方式,就是实现政企分开有意义的举措。把省委省政府“腾笼换鸟”的产业调整政策,“退三进一”三项制度改革举措,通过派遣董事在企业董事会上形成决策进行落实,也是实现政企分开的正确举措。政企分开的要义在于政治上增加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容忍度,坚持《公司法》的治理规范,改革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方式方法,让市场看不见的手发挥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避免行政对企业经营的错误干预。
如果每一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人都能真正理解市场化经营改革和政企分开的重要性,因地制宜,一企一策,自觉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改革举措,国有企业一定能够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