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之三九篇)

-【39】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之三九篇)---

作者///桂西老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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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88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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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真实的请求,在许多具体事实里形成《再度请求田林县政府须依照规定同职级人员的水平比例%兑现离退休人员增补贴待遇的·报告·》====/////广西……田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依照“关于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桂财综)[2012]110号文件,指出“继续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秩序、缩小差距、限高、托低、稳中、区域平衡’的总体方针”。明文规定:“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调整与在职人员同步进行。【1】,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六部委《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文件规定,调整后机关离休人员补贴占同职级人员水平的比例为90%。按调整后县级机关在职人员标准的规定比例计算,离休人员补贴标准达到90%以上的县(市),为了保证离休人员原有收入水平不降低,这部分县(市)离休人员补贴可继续执行现行标准,暂不调整;调整后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未达到在职人员标准90%的县(市),按90%计算确定发放标准。没有得到兑现给予。

【2】,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中央政策规定,退休人员补贴占同职级人员水平的比例为70%。按县级机关在职人员调整后标准计算,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达到70%以上的县(市),为了保证退休人员原有收入水平不降低,这部分县(市)退休人员补贴可继续执行现行标准,暂不调整;调整后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未达到在职人员标准70%的县(市),按70%计算确定发放标准。”这规定,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兑现宗旨。///结合田林县这次增补的不实际做法,我们的意见如下:第一,中央的规定和区文件的政策已经一目了然,不容置疑:离退休人员的这次增资补贴,就是按照“占同职级人员水平的比例90—70%“来计算给予补贴的。就是说在职同职级人员按新规范标准补贴数额加减得到增补实际总数是100元,那退休人员就在这个增数的比例90—70%计算增补,就应得到70元/月人【也就是这样算计给予的:在职(正科)同职级人员:(新)1750-(旧)1280=(实际增补数)470元/月人,退休人员就按照所得的比例70%x470=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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