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驾驶台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的缺陷

一、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宁波海事局PSCO对化学品船“K”轮结合CIC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PSCO在进行航行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轮有一套桥楼航行值班报警复位按钮设置在海图室内影响瞭望的位置上。继而,PSCO让驾驶员测试该设备并设置报警时间为3分钟,发现该轮驾驶员知晓设备密码并成功设置。在测试过程中,PSCO又发现该轮值班报警系统第1级听觉报警正常,在第1级报警未复位情况下,BNWAS不能够激活第2级听觉报警(船长房间)。
二、缺陷描述
缺陷一:一套桥楼航行值班报警复位按钮设置在海图室内影响瞭望的位置上。
ONE SET OF ALARM RESET FUNCTION BUTTON OF BNWAS LOCATED IN CHART ROOM, WHICH IMPEDE LOOKOUT.
缺陷代码:17 开航前纠正
解读:该轮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报警复位按钮设置在海图室内影响值班驾驶员瞭望的地方,这就违背了设置该设备的初衷,同时也违背了MSC.128(75)决议的相关要求。
缺陷二:甲板部船员知晓BNWAS密码并成功启动。
DECK OFFICER KNEW THE BNWAS'S PASSWORD AND STARTED IT.
缺陷代码:17 开航前纠正
解读: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设置密码或是钥匙只能由船长掌控,以防止该设备被重新设置而失去应有的效用。

缺陷三:位于船长房间的BNWAS第2级报警不能够被激活。
SECOND STAGE ALARM OF BNWAS LOCATED IN CAPTAIN'S CABIN OUT OF SERVICE.
缺陷代码:17 开航前纠正
解读:该轮在第1级报警未复位情况下,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不能够激活船长房间的第2级听觉报警。如果在桥楼值班的驾驶员由于个人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而船长却得不到任何警报信息,在这种状态下将极有可能导致海上事故的发生。
三、公约依据
●SOLAS 74/CV/R19
2.2.3 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的任何时候,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均应保持运行。
●MSC.128(75)决议附件: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的性能标准建议案
4.1.2 指示器和报警器的操作顺序
4.1.2.1 一旦运行,报警系统应保持3-12min(Td)的休眠状态。
4.1.2.2 休眠期结束时,报警系统应启动设在桥楼视觉指示器。
4.1.2.3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视觉指示器启动15s后,在桥楼加发第1级听觉报警。
4.1.2.4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第1级听觉报警15s后,在替补驾驶员和/或船长处所加发第2级远距离听觉报警。
4.1.2.5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第2级远距离听觉报警90s后,在能够采取纠正措施的其他船员处所加发第3级听觉报警。
4.1.2.6 在除客船以外的船上,可同时在上述处所发出第2或第3级声响报警。如以这种方式发出第2级声响报警,则第3级报警可予免除。
4.1.2.7在更大些的船上,第2级和第3级听觉报警间隔时间可以在安装时设定为最长3min,以使替补驾驶员和/或船长有足够的时间抵达桥楼。
4.1.3复位功能
4.1.3.1应确保无法在桥楼了望区域以外的地方,通过任何器具、设备或系统启动复位功能或取消任何听觉报警。
4.3保安
选择操作模式和休眠期(Td)的器具应予安全保护,以使只有船长才能使用这些控制器具。
四、安全建议
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的设置旨在监视桥楼活动并发现由于操作者失去工作能力而可能导致的海上事故。该系统监视值班驾驶员的意识,如由于任何原因而使值班驾驶员失去履行其职责的能力时,该系统将自动向船长或其他有能力的值班驾驶员报警,从而避免海上事故的发生。
该轮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存在诸多缺陷且具有非常强的代表性。缺陷的存在既有船检方面的原因,也有船长和船员在管理以及维护保养方面的原因。船舶检验机构应注重检验人员素质的提高,努力提升船舶检验质量。船长应明确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对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驾驶台管理。相关责任船员应定期对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开展必要的测试和维护,确保该设备正常运行。

缺陷三:位于船长房间的BNWAS第2级报警不能够被激活。
SECOND STAGE ALARM OF BNWAS LOCATED IN CAPTAIN'S CABIN OUT OF SERVICE.
缺陷代码:17 开航前纠正
解读:该轮在第1级报警未复位情况下,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不能够激活船长房间的第2级听觉报警。如果在桥楼值班的驾驶员由于个人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而船长却得不到任何警报信息,在这种状态下将极有可能导致海上事故的发生。
三、公约依据
●SOLAS 74/CV/R19
2.2.3 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的任何时候,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均应保持运行。
●MSC.128(75)决议附件: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的性能标准建议案
4.1.2 指示器和报警器的操作顺序
4.1.2.1 一旦运行,报警系统应保持3-12min(Td)的休眠状态。
4.1.2.2 休眠期结束时,报警系统应启动设在桥楼视觉指示器。
4.1.2.3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视觉指示器启动15s后,在桥楼加发第1级听觉报警。
4.1.2.4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第1级听觉报警15s后,在替补驾驶员和/或船长处所加发第2级远距离听觉报警。
4.1.2.5 如果不复位,BNWAS应在第2级远距离听觉报警90s后,在能够采取纠正措施的其他船员处所加发第3级听觉报警。
4.1.2.6 在除客船以外的船上,可同时在上述处所发出第2或第3级声响报警。如以这种方式发出第2级声响报警,则第3级报警可予免除。
4.1.2.7在更大些的船上,第2级和第3级听觉报警间隔时间可以在安装时设定为最长3min,以使替补驾驶员和/或船长有足够的时间抵达桥楼。
4.1.3复位功能
4.1.3.1应确保无法在桥楼了望区域以外的地方,通过任何器具、设备或系统启动复位功能或取消任何听觉报警。
4.3保安
选择操作模式和休眠期(Td)的器具应予安全保护,以使只有船长才能使用这些控制器具。
四、安全建议
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的设置旨在监视桥楼活动并发现由于操作者失去工作能力而可能导致的海上事故。该系统监视值班驾驶员的意识,如由于任何原因而使值班驾驶员失去履行其职责的能力时,该系统将自动向船长或其他有能力的值班驾驶员报警,从而避免海上事故的发生。
该轮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存在诸多缺陷且具有非常强的代表性。缺陷的存在既有船检方面的原因,也有船长和船员在管理以及维护保养方面的原因。船舶检验机构应注重检验人员素质的提高,努力提升船舶检验质量。船长应明确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对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驾驶台管理。相关责任船员应定期对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开展必要的测试和维护,确保该设备正常运行。
素材来源:China PSC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