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精短古文:公仪辞鱼

155.精短古文:公仪辞鱼

作者:gkgushiwen

【原文】

公仪休者,鲁博士①也。以高第②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③。客有遗④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⑤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⑥,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⑦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⑧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⑨所售其货乎?”(选自《史记·循吏列传》)

【注释】

①博士:官职名,博通古今,以备帝王顾问。

②高第:考试及考核官吏成绩优等。

③受大者不得取小: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受大者,领取俸禄多的人,指官位高的人。取小,占小便宜。

④遗(wèi):赠送,馈赠。

⑤以:因为。

⑥免:免官。

⑦茹(rú):蔬菜。

⑧燔(fán):焚烧。

⑨安:怎么。

【评析】

公休仪拒不收鱼,看起来是个小事,几条鱼而已。但要分清是私事,还是公事!朋友之间的来往可以理解,如果是请托说情,就不是小事。试想,假如他不是国相,那个客人很可能不会投其所好给他送鱼!公休仪是有自己的长远打算,但是他遵纪守法,杜绝私欲,绝不受贿,那行贿者也只能悻悻而去了,官员的自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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