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不征税、零税率、星号等发票开具的税率大梳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分别为:13%,9%,6%,0%。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也有4档:0.5%,1%,3%和5%,征收率的规模也在逐渐的壮大,但是我们一般常用的是3%,当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实,我们平时工作中开具或者收到发票时,除了会看到上面的税率或征收率以外,看到发票的税率栏还有免税、不征税、星号等,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小编归纳总结如下:
一、关于“免税”税率
原理: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对于增值税免税业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账务处理:对于免税业务和不征税业务,均以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计入收入类等相关科目,无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要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如果是免增值税的,可以选择放弃免征的优惠政策。放弃后,可开专票。
财税【2016】36号: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常见免税业务举例:(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3)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4)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5)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8)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9)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10)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11)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3)……
增值税免税优惠有哪些,可以查阅:工具文:适合查询用,增值税免税优惠梳理(2020年3月版)
二、关于“不征税”税率
原理:增值税不征税是纳税人产生的一些收入,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征收。
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本身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但又需要开具发票的,这个时候可以根据不征税开票项目开具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不征税开票项目有12项,开票编码为601-612。开具发票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是否还会增加,按现在以票控税的思维估计还会增加。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在发票编码中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未将其用于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
常见不征税业务举例:(1)存款利息。(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3)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开票编码对应607和608。(4)政府给企业发放的开工补贴、社保返还的稳岗补贴均和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不挂钩,均属于不征收增值税收入。(5)通行费电子发票中的政府还贷公路,由发行方开具“不征税”发票。
三、关于零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会计核算不用分离销项税,全额计入收入。纳税人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税行为。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实务中,很多企业会错用0税率,比如,有些企业会把免税业务发票税率错开为“0%”。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找开票方换正确税率的发票,以免因税率错误,产生纳税风险!
常见增值税零税率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出口货物(2)国际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
四、关于 “***” 和“*”税率
在税控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会出现税率栏显示为“***”的发票:
1、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的,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税率”栏自动打印“***”,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差额征税时,“税率”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时,虽然税率栏内填写的是“***”,但税额栏内不再是“***”,而是有明确有金额与内容的。并且在备注栏内还必须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文件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3、通信服务费的电子普通发票,税率和税额都是*号
电信行业特殊开票方式,税率为“*”,不是免税业务。
电信行业的业务是多税率的,基础电信业务的税率是9%,增值电信业务的税率是6%,在消费者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时候,电信运营商的尚未确定未来消费时适用多少的税率,暂无法区分那些是6%,那些是9%,因此无法开具价税分离的发票。这种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是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备注:因为开票的软件不同,实践中可能会略有差异,税局有时也认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补充: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其他免税业务同理,税率栏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
零税率、免税、不征税的发票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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