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见面玩手机,惹出来的案件该如何定性
案情
甲男乙女自陌陌相识,双方在网上颇为赏识。于是,甲约乙在酒吧见面,见面后,乙女对甲的气质大失所望,在交谈时,乙女玩手机,甲男认为系对其不尊重,遂言语冒犯,乙女即暗暗打开手机录音键。甲男发现后,即强行抢过手机,乙女怕被打,即夺门而出跑到大堂处报警。甲男追出后,没寻见乙女,即带着手机离开。警方查处时,甲男称手机已丢,后经教育交出手机,并交代未找到乙,所以留下。手机价值3580元。对甲的行为的定性有以下分歧,抢劫,抢夺,寻衅滋事里的强拿硬要,侵占,争执不已。
浅析
这个案子定不了抢劫。其原因要点也很简单,抢劫罪的暴力须是压制性的、压倒性的,这也与抢劫罪的法定刑相适应,例如其起点幅度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本案甲男强行夺取手机的行为尚达不到抢劫罪的暴力程度。
其次,这个案件也定不了抢夺。虽然本案也有夺取行为,但是从抢夺罪构成要件来看,其有一个不成文构成要素,即非法占有目的,本案甲男在行为时欠缺非法占有目的这一要件。虽然,甲男在事后也表现出了非法占有之目的,但是其明显产生于夺取行为之后,这一点限制了抢夺行为的定性。
第三,也定不了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拿硬要,一般情况下,其性质之所以重于抢夺,在于随意性,这也是前者一般法定刑重于后者之所在。本案甲乙约见,始终是在特定人之间,没有一个从随意到特定的发展过程,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也不符合其所保护的法益指向,更不符合罪刑的配置,如前者一般是五年以下等,抢夺一般是三年以下等。
第四,可能定侵占,但未达追诉标准。以下是不考虑追诉数额标准的分析。虽然该罪的罪状是合法占后非法所有,具体就是基于委托占有而侵占或者基于无因管理等非违法手段占有而侵占,但是具体到本案,由于甲的夺手机行为尚不能认定为违法犯罪,而且其后甲又萌生侵吞念头,从形式上讲并不违反侵占罪罪状,若不定侵占,可能也不适合。此时,我们可以把刑法中侵占罪的罪状里的“代为保管”结合案件进行合目的解释,亦即,甲夺手机是为了控制乙录音,之后由于乙跑出离开,甲自然对夺取的手机有代为保管和归还的义务,但是甲拒不交出,在性质上构成侵占。当然,本案甲在警方的教育下交出了手机,即使数额达到追诉标准,也没有可罚的必要,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结语
网友见面风险多,还是不见为好。本案甲涉嫌侵占,但是数额未达追诉标准。甲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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