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山林,徽州民间有一种叫做“杀猪封山”的地方习惯

为了保护山林,徽州民间有一种叫做“杀猪封山”的地方习惯

司马狂/文

徽州一地,多山。山高则林密。古时候的人们,建造房屋需要木料之处颇多,于是徽商中就有专事木材生意者。清代时,在徽州还爆发过驱逐棚民的运动,究其原因乃是棚民在山林间肆意开荒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兼之土著与棚民的其他社会冲突。写这两点,就是为了引出古时徽州人对于山林的重视程度,于是能够顺理成章的来聊一下今天的话题——杀猪封山。

杀猪封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源的,目前没有相关文献,它只是一种徽州民间的私下约定,并未成为国家法定的律例。所谓杀猪封山,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片区域范围内的乡民,以祠堂为单位,相互约定,从某某时间段开始对山林进行封闭,严禁砍伐树木。乡间耆老定下约定之后,会让订立盟约的乡民共同出资买一头大肥猪,然后当众宣读封山公告,并有相应的定盟仪式。仪式完成以后,当场宰杀大家共同出资买来的肥猪,并按照户头把猪肉平均分成等份,每家每户都会分到猪肉。一户人家分到的猪肉其实并没有多少,但只要猪肉分到家,那么这封山的协议就正式生效,再也不能随意上山砍伐。

吃过杀猪封山的猪肉以后,若是还敢私自上山去砍伐树木,那么对不起啦,一旦被发现,耆老们会召集乡民们重聚于当初盟约之地。然后派出精干的年轻人,直接奔赴偷伐者的家中,将其自家养的猪赶到盟约地,由耆老当众指明偷伐者的恶劣行径,对其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当然仅仅是口头教育那是没有震慑力的,一定要有相应的经济惩罚措施才行,偷伐者所盗伐的树木会被充公,并且至关重要的是前面提及的从偷伐者家中赶来的那口大肥猪会被当众宰杀,然后分给每一户订立盟约的乡民。如果这偷伐的人,家里没有养猪,则会要求其去购买一头生猪。

对于徽州乡人而言,自家养的猪那可是一家人改善伙食最为紧要的,因为偷伐林木,自家的猪被所有人分而食之,这种惩罚可比起其他的任何处罚都让人难堪啊!诚然,从法律角度上讲,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此被强行剥夺,是有些过分。然而在乡野间,法律条款实不如这种私约行之有效。

杀猪封山这种徽州民间的私约习惯,此前我并未曾经历过,这习俗是由田涛先生主编的《徽州民间私约研究及徽州民间习惯调查》一书中看到的,特地询问过一些老人,才最终形成此文。在《徽州民间私约研究及徽州民间习惯调查》书中有一份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通济桥会孙伯人众立杀猪封山合同书的影印件,实为杀猪封山这事最为有力的文献资料。只是那份契约中,偷伐被抓不是要求将其自家的猪抓来分而食之,而是直接转化为罚款。

关于杀猪封山这徽州乡人为保护山林而创造出来的民间习惯,你可曾有所听闻?如果有的话,可以在文末留言,让大家一共了解下。

本文参考文献:田涛主编《徽州民间私约研究及徽州民间习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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