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对这类行为“零容忍”!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54起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此次通报了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石某违法占地修建临时彩钢建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郝某违法占地建设饲料仓储房、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连润泽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粮食育种项目附属设施等54起典型案例。截至3月9日,已有47起整改到位。
自然资源部表示,各地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层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同时,自然资源部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要及时跟进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改落实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格限定整改到位时间。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

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对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怎样避免?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方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将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作为审查审核的重点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

另一方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来源:综合自然资源部网站、央视财经、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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