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柯教育哲学思想初探
王红曼
焦万尼·巴蒂斯达·维柯(Giovanni Battista Vico,1668—1774年,以下简称“维柯”),意大利哲学家、语言学家、美学家、法学家、教育家和思想家,在世界近代思想文化史上影响巨大,其著名代表作有《新科学》《普遍法权》《论意大利最古老的智慧》等。维柯作为一位从17世纪末过渡到18世纪上半叶的著名学者,其教育哲学思想具有古典精神内涵和超越时代性的超前价值。尤其是他在大学开学典礼上的系列演讲,充分展现了他深刻的教育思想精髓,并与其历史哲学、法哲学、语言哲学共同构成其哲学思想体系,从而展现了他丰富多变、相对完备的知识结构体系。维柯的教育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人文教育、个人教育和人类教育三个方面,他将其教育思想理念放在一个广泛的文化背景中加以观照,贯穿于他的所有著作中,从而将一种整体性的教育思想关联起来,不仅为我们解读西方思想史上的教育哲学提供了新的学术视野,还有助于从哲学意义上理解“教育”一词所承载的实践意义。
人文教育强调自我重塑
维柯长期担任那不勒斯大学的修辞学教授,这个职位的一项职责是在开学典礼上发表演讲。从1699年至1708年,维柯共有七篇演讲,每次演讲的内容都极为强调知识学问与生命学问的重要性。他一方面强调继承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人文主义的传统,论证人文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更加强调求知(亦即求智)本性,他把这种本性称为“哲学本性”。在他看来,这种哲学本性可以打通并联结政治本性与宗教本性,从而培养优秀的公民。他认为,实现这个教育目标的前提是“以愉悦的精神准备开始辛勤的耕耘”。他十分看重一个人的勤奋,因此他说:“既然人的本性就是好逸恶劳、畏避艰险、舍难求易,所以非常重要,甚至有必要晓之以理,使他们决心投身于各门高贵的艺术和科学的学习研究中。因为,无论研究哪一门科学艺术,都离不开精神的最大努力,离不开高度专心致志和辛勤汗水,离不开持之以恒的勤奋和敏锐的洞察力。”他把这种勤奋视为一种“在心中涌动着的高贵的求知欲”。
为了进一步引导学生具有发自内心的勤奋动力,他援引了古希腊的哲学箴言——“认识你自己”。在维柯看来,这句镌刻在希腊德尔菲太阳神庙的“律令”,可以被认为是“人类智慧发展史上的高峰”。它直接指向一个人所要认识的自己是“自己的精神”。也就是说,认识你自己即是认识你的精神。他主张,一个人一旦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精神的神圣性、高贵性和伟大性,就会以敏锐的心灵洞察一切,从而以理性去追寻智慧。由此,维柯非常强调精神的重要性,他感叹道:“精神的明智、敏锐、精准、才能、创造力和敏捷,都是伟大而神圣的,都令人惊叹。”那么,精神靠什么来培养和塑造呢?维柯认为,“用德性和智慧塑造我们的精神”。可见,他是站在人类心灵的制高点上,要求我们遵照心灵的各种真理,以德性和智慧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
同时,维柯还认为“探求真理即是人的第一特性”。他引用了奥古斯丁、西塞罗和柏拉图的思想来论证他的这一观点,强调“追求真理和探究真理是人类之天性”。实际上,维柯的真实目的则是想说明教育的最大价值是使人具有对真理和智慧的热爱。在他看来,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受过教育的最好的公民”。总之,维柯的人文教育思想强调以勤善的欲望和对真理的热爱共同塑造完整的自我,以达至一种思想觉醒与精神觉醒的自我完善。
德行和智慧是个人教育的核心
维柯关于个人教育思想的特质是基于他对人性堕落的反思。在他看来,心灵是最人性的东西,但是人的本性却具有多个方面的堕落。他遵从奥古斯丁的思想,由考察亚当堕落的后果而展开个人教育的阐述。他在《普遍法权》的第二部分(标题为《论法学家的恒定一致》)中首次正视这个问题,在那里他把人类羞耻心的存在看成神对亚当的惩罚。因此,他说:“当亚当开始嘲笑真正的知识,并且企图获取无限的知识时,上帝就给予他一种恰当的惩罚,即让他具有对于错误和罪恶的良知。这种良知无非别的,就是对于真正无知的羞耻之心。”在维柯看来,这种羞耻心也是一种遗产,因为“从这里他就会注意到人的处处堕落:首先是语言的幼稚贫乏;其次是心灵纷扰纠缠于各种意见;最后是精神为各种邪恶所玷污”。
正是基于对人性的深刻洞察,认识到人性的堕落、愚蠢与无知,而这些精神或心灵方面的弊病,使得人类难以认识和承认普遍的真理,难以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精神方面的弊病更是危害了人类社会,使人们难以形成正义观念和追求公共的善。学习整体智慧可以克服和纠正人的堕落本性,能够使个人本性与社会本性达成和谐。在第六篇开学典礼演讲中,他指出,研究学问的目的还包括恰当的言谈,这就需要通过雄辩艺术的培养来实现。他认为,柏拉图在《高尔吉亚篇》中曾说,“体育和医术照管身体,立法和司法照管精神。人类犯罪后的受罚只是为了治疗人的精神疾病,雄辩艺术也是为了引导人的精神遵循理性所规定的法令,将人的肉体的堕落本性改造为德性”。可以说,柏拉图的这个观点同样也是维柯教育哲学的基本观点。
在维柯看来,针对个人教育的最佳策略即是把“荣耀”和“尊严”当作人生的最好箴规。他说:“一个人如果既把尊严又把荣耀当作自己的政治目标,那么他就能在政治路途上胜不骄、败不馁,为国家谋福利,为君主尽职责,从而具有伟大的精神。”在这里,维柯使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达成了真正的一致。可见,公民精神的德性和智慧是作为一个人的根本要求,也是个人教育的核心任务。
道德与正义的教育即是人类教育
在人的神圣本性中,维柯已经把人看作一个处在社会共同生活之中的人,对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的创造都是他的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一个具有神圣心灵的人就更应该为国家谋福利,为人类造福。在所有的开学典礼演讲中,他都十分强调个人教育最终是为了人类教育,并提出一系列伟大的教育理念——“让我们用文教使武功更荣耀使帝国更强盛”“让我们改正我们的堕落本性,极大地造福和发展人类社会”“人人为公民之公共的善而培养自身”等。他在《新科学》中直接提出了“新科学即是关于人类教育演进的科学”的基本观念。在他看来,所谓的人类制度的演进本身就是人类教育的演进。这些人类制度只不过是人类教育的结果和手段,并且确保人类能够继续保存和发展其人性。他还强调,人类必须采取一种精心制定的教育方法,包括理性能力与非理性能力的系统教育来完成,比如用语言、心灵和精神对应记忆、想象和理性,以追踪人类堕落的脚步。
针对人类教育,他提出自然法、万民法和永恒法都适用于全人类。他认为,在罗马时期,哲学家本身就是法学家。因此,罗马法理学便成了保存“英雄时代”的纯正“智慧”的主要载体。因为,在维柯看来,文明出现的原因,“法律和人类社会产生的根源,在于高尚、道德以及对正义的热爱”。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德与正义的教育即是人类教育。在他看来,法学智慧几乎整个是由伦理学构成,因为它既不是知识,也不是艺术,而是法的审慎智慧,并且将正义作为自己的目的。维柯从法律的视角来谈论人类教育,堪称其教育哲学的独特之处。
维柯认为,从个人教育到人类教育,必须经历三个方面的培养:第一,首先培养心灵的神性,最后通过心灵接近上帝;第二,经过神圣事物的知识修养之后,应该研修人类的审慎智慧;第三,为了造福于人类,这些智慧研究应该和雄辩术结合起来。他强调教育和学习的次序,反对“欲速反迟”的学习效果。总之,维柯的教育哲学思想是将伦理学、语言学、政治学、法学等各种复杂的思想融会贯通在以“人”为核心的教育理想和教育意志中,而他的最伟大贡献便是以这种贯通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