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常用的十种字体
刻印先须考证篆文,篆文既明,就其形势细细落想应如何配法。如遇两字印,或一繁一简,或一短一长,本不配者,宜以不配配之;如遇四字印,有一字不配,宜以三字就之,若三字又不可就,亦宜以不配配之,或反得情趣,万勿牵强凑合。章法既定,从容落墨,落墨后又不可即便奏刀,恐精神已减,且置于案头,俟兴到或晓起神清气爽时,然后运刀,则刻成自妙。
篆体之宜于印者十体:
一曰大篆,周太史取苍颉之书加之刮利或同或异而名大篆,其法圆不致规,方不致矩,配合六义,成其自然。
一曰小篆,李斯改省大篆之文,破圆作方,悉异古制,谓之小篆,其法文如铁石,势若飞动,一点一画,矩度不苟,藏妍精于朴茂,寄权巧于端庄,冠免浑成,斯为中律。
一曰悬针文,后汉曹喜作,其法以小篆为质,垂露为文,画细末纤直,如针之悬锋。
一曰柳叶文,晋卫瓘三世攻书,备善众体,此仿上古蝌蚪书,但头尾都细,象柳叶,故曰柳叶文。
一曰铁线文,形如铁线,瘦健有神,圆融洁净,不可如细汉文之端方,要如秦文之袅娜。
一曰大白文,汉印多用此体,法取平正端庄,其损益挪让与隶相通,要不失六义,转运欲灵,布置当密。
一曰细白文,务求平正,章法绵密,心稳手准,用力一冲,一气而成,甚有风致。
一曰满白文,最称庄重,文务填满,字取平正,致须流利,与隶相融。
一曰切玉文,须和平淡雅,温润有神,其转接处意到笔不到,如书家之有笔无墨是也。
一曰圆朱文,元赵松雪善作此体,其文圆转妩媚,故曰圆朱,要丰神流动,如春花舞风,轻云出岫。
笔底虽贵劲挺,又最忌怒笔,要知银钩铁画,实从虚和中得来,非狂怪怒张也。凡人笔气各出天性,或出笔轻秀,或出笔浑厚,各如其人,种种不一,但能得情趣,都成佳品,惟俗而不韵者,虽雕龙镂凤,亦无足观。
刻大印粗文勿臃肿,细文须爽健;刻小印要宽绰有风神。若刻朱文,无论大小,究竟以细为佳。秦文转角圆,汉文转角方,此秦汉之分也,一印中不可夹杂。
印虽必遵秦汉,然元明诸公之印之佳者亦可为法,惟时尚习气断不可使毫厘染于笔端。董文敏云,临帖如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当观其举止笑语精神流处。临古印亦然,只可取其神韵于非烟非雾间耳。
汉印中结字最佳,择其不背于六义者,须一一录出,时常参阅。刻朱文须流利,令如春花舞风;刻白文须沉凝,令如寒山积雪。落手处要大胆,令如壮士舞剑;收拾处要小心,令如美女拈针。此文博士语也。
篆刻一技,亦可以怡养性情,若专求精工,未免耗损精神,亦乏天趣。坡仙云:诗不求工字不奇,天真烂漫是吾师。此二语最得怡养之术闻之。印之佳者有三品:神、妙、能。
轻重得法中之法,屈伸得神外之神,笔未到而意到,形未存而神存,印之神品也;婉转得情趣,稀密无拘束,增减合六义,挪让有依顾,不加雕琢,印之妙品也;长短大小中规矩方圆之制,繁简去存无懒散局促之失,清雅平正,印之能品也。又曰少士人气亦非能事,惟胸中有书,眼底无物,笔墨间另有一种别致,是为逸品,此则存乎其人,非功力所能致也,故昔人以逸品置于神品之上。
琴有不弹,印亦有不刻:石不佳不刻,篆不配不刻,义不雅不刻,器不利不刻,兴不到不刻,疾风暴雨、烈暑祁寒不可,对不韵者不刻,不是识者不刻,此所谓八不刻。又有不可刻者五:不精诣不可刻,不通文义不可刻,不精篆学不可刻,笔不信心不可刻,刀不信笔不可刻。有志斯道者可不慎舆?
文章转自:迷上篆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