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哈尼族古代主要历史
哈尼族,东南亚称阿卡族,民族语言为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现代哈尼族使用新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哈尼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云南元江和澜沧江之间,聚居于红河、江城、墨江及新平、镇沅等县,和泰国、缅甸、老挝、越南的北部山区。
哈尼族内部支系繁多,有多种自称,其中哈尼、卡堕、雅尼、豪尼、碧约、白宏等六个自称单位人数较多,另还有哦怒、阿木、多泥、卡别、海尼等自称单位。
本民族内部各自称单位之间的互称和其他民族对哈民族的称谓也不一致。如元阳的哈尼互称糯美、糯比、各和等;雅尼互称觉围、觉交,汉族又称其为爱尼;称豪尼为布都、称哦怒为西摩洛等。在汉文史籍中,哈尼族的历史名称有: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倭泥、俄泥、阿泥、哈尼、斡泥、阿木、罗缅、糯比、路弼、卡惰、毕约、豪尼、惰塔等。可以看到这其中大部分与目前的自称和互称相近或相同。
哈尼族的自称和历史名称虽多,但其音义基本一致。主要的自称有哈尼、豪尼、黑泥、和泥,其哈、豪、黑、和都从"和"音,其义均为"和人"。历史名称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斡泥、俄泥、阿泥、哈尼、罗缅(自称和泥)、糯比(自称哈尼)等,其禾、窝、斡、俄、阿、哈亦从"和"音,含义仍为"和人"。可以说,哈尼族在两千多年来,基本上就具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即"和人"。
1949年以后,根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见,以人数最多的自称--"哈尼"为本族统一的名称 。
哈尼族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羌族。古代的羌族原游牧于青藏高原。公元前384至前362年间,秦朝迅速扩张,居住于青藏高原的古羌人游牧群体受到攻击,流散迁徙,出现若干羌人演变的名号。"和夷"是古羌人南迁部族的一个分支,当他们定居于大渡河畔之后,为适应当地平坝及"百谷自生"的地理环境和条件,开始了农耕生活。哈尼族在于大渡河畔定居农耕之后,因战争等原因被迫离开农耕定居地而再度迁徙,进入云南亚热带哀牢山中。根据史籍记载,公元前3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从公元4世纪到8世纪的初唐期间,部分哈尼族先民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唐人文献中,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
7世纪中叶,"和蛮"的大首领向唐朝进贡方物,唐朝在给云南各族首领的敕书中列入了"和蛮"首领的名字,并承认他们为唐朝的臣属。"南诏"、"大理"地方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郡"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
10世纪(大理国时期),哈尼族向傣族封建领主纳贡,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
明朝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了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
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瓦渣、纳埂、犒牾卡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
1853年(清咸丰三年),哈尼族贫苦农民田四浪(又名田政、田以政,墨江县人)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聚集三千多哈尼族、彝族、布朗族贫苦农民在团田乡绿叶凹壁村举行起义,迅速占领了哀牢山中段地区。
1856年,田四浪领导的起义军和彝族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军共同联合作战,起义军在经济上实行"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不纳租,课税二成,荒不纳"的土地纲领,得到各族贫苦农民的拥护。
1895年,法国强迫清政府割让哀牢山南部的"十五猛"中的猛蚌、猛赖、猛梭、猛乌、乌得等5个"猛"地区。
1900年,蒙自的汉、哈尼、彝等各族奋起反抗,焚烧了侵略者在蒙自开设的洋关。法国以此为借口,出兵侵占十五猛中的猛丁(今金平县龙膊地区),哈尼族和各族人民击退了侵略军。
1917年,元阳县猛弄和金平县猛丁地区近两百个村寨爆发哈尼、苗、彝、傣等族联合大起义,起义军领袖是元阳哈尼族贫农妇女卢梅贝。
1925年和1935年,法国两次出兵侵扰红河、绿春、金平、江城等地,受到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中华民国建立后,国民政府在红河南岸哀牢山区逐步改土归流,推行区、乡、镇制度。但土司区仍为"流官不入之地",土司制度仍然完好无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土司封建领主制度被废止。
1951年4月,中央民族访问团到红河地区访问,带来了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热情关怀,使哈尼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
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帮助成立蒙自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和元阳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1952年初,盘踞在哈尼族地区的土匪、特务已基本肃清,社会秩序安定,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创造。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哈尼族地区成立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区、乡级的"元阳县太和哈尼族彝族傣族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元阳县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人民政府"。
1953年,西双版纳"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建立。
1954年元旦,成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
1957年,红河哈尼族自治区与蒙自专区合并建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哈尼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认为天地间存在着强有力的天神、地神、龙树神和具有保护神性质的寨神、家神等,必须定期祭祀,祈求保佑。对于给人们带来疾病和灾难的各种鬼神,则要通过祭祀和巫术加以制约、驱赶。西双版纳的哈尼族每年要祭"龙巴门"(即寨门)。
在红河南岸哈尼族社会中,神灵鬼魂有主次之分。其主要的神有天神、地神、山神、寨神和家神。这些神灵是须臾不可怠慢的,要定时祭祀。"龙树"被认为是人类的保护神,各地每年都要祭祀。每个村寨都有公共的龙树,有的地方如红河南岸一带还有家族自己的龙树。在西双版纳哈尼族地区,每年的羊日都是忌日,遇到不吉利的事,如寨内死人,野兽进寨,狗爬屋顶,发生火灾等也都认为是忌日,必须停止生产,进行祭祀活动,以避免灾祸降临。
20世纪初,基督教传入部分哈尼族地区,佛教也曾在一些地区传播过,信教的人不多,影响不大。1949年以后,上述宗教活动已逐渐减少。
古代哈尼族有名无姓,采用父子连名制,即父名的尾字为儿名首字。如父名是松山,子名为山达,孙名为达飘,以此类推,形成一代一代的家族连名谱系,认宗族、亲戚,就靠背诵家谱,女儿也行父子连名,但不能列入谱系,若某代出现非正常死亡、双胞胎和生理缺陷的人,不连父名,须逃过一代,重新取名列代。
吉维支系是以孩子出生的那天的属相取名,如生在牛日,取名牛xx,生在鸡日,取名鸡xx;吉坐支系一般是与"莫批"连名,如大儿子死了,下面的儿子名"批修";孩子生在路途间,就以路连名,如嘎(路)南;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在外非正常死亡,婴儿生下来就用"罗"连名。
现代哈尼族各支都有自己的姓氏,哈尼语称为"阿古",但是这种姓氏不普遍使用,也不与名字连用。只是在需要证明自己宗族归属时才使用。姓氏的种类很多,如"当参阿古"、"鱼鸟阿古"、"当且阿古",这些姓氏的名称一般是各支宗族祖先的名字。
哈尼族名字有乳名、小名和大号之分,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名字。大号只在背诵家谱、给小孩命名或比较隆重祭礼仪式上才使用,用得最普遍的是小名。如今哈尼族也取汉族名字。现在约定俗成的习惯是"当参阿古"用"杨"姓."参先阿古"用"李"姓等等。但取啥尼族名字时,仍保持传统的"父子连名"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