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他人上班,发生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冒名他人上班,客观上来讲,冒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所以,只要发生属于工伤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是患职业病的,还是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由于冒名他人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很难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就不能支付的这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来承担责任。

但是,工伤待遇当中,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那部分待遇,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明知员工冒名他人工作,而长期放任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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