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国家建构与中国文学格局的奠定
秦汉是中国社会转型期,也是中国文化整合期。这一时期形成的国家治理体系,不仅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历史进程,也决定了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时期萌芽、生发以及成长起来的诸多文学要素,在秦汉国家建构中被吸纳、调适、组合之后,形成了适于国家治理、社会整合和文化认同的文学形态。本文拟从秦汉国家建构层面讨论国家制度如何促成文书格式、文体样式、文学观念的形成,从“大传统”的视角描述秦汉文学“何以形成”,进而辨析秦汉社会形态、精神世界、民间情绪对文学认知、文学基调和文学形态的影响,从“小传统”的视角分析中国文学格局“以何形成”。
秦汉文学研究需要深化的命题
秦汉不仅形成了古代中国的国家意识和社会结构,也奠定了中国文学的基本格局。国家制度如何要求文学与行政运作相调适?作为精神世界的文学认知,如何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情绪的文学基调,如何随着社会思潮不断演生?这些关乎中国文学建构的基础性问题,恰是秦汉文学演进的关节所在。
从历史上看,秦汉的政治文化、行政习惯构成了古代中国帝制的基本框架,由此形成的国家礼乐建制、文化活动、艺术形态等促成了中国文学格局中最为基础的“制度文学”,即作为国家政治行为和行政运作的文学活动及其表达方式。诸多学者曾从政治史和社会史等角度进行探讨,但对“制度文学”的形成及其作用模式缺乏详尽讨论,尤其是秦汉在帝制建构中所强调的历史经验、行政系统、管理秩序如何促进“制度文学”的形成,并使之成为中国文学的基本样式,亟须深入研究。
从思想上看,传统研究多集中于儒学、经学的讨论,缺乏深入论及诸子学说在秦汉的延续与融通。先秦诸子思想在秦汉是如何分化并汇融的?这些思想意识如何衍化进入其他学术体系?先秦的信仰和方术如何经过整合与重组最终形成神仙谱系、巫术学说、神道观念?这些思想观念如何通过社会思潮构建古代的精神世界?需要借助文化人类学、民俗学和艺术学等学科理论展开讨论,深入分析其对神话理论的开创、对文学时空的拓展、对生命体验的理解等。
从文学上看,尽管近年来对秦汉文学的研究有较大进展,但仍需具有更为尖锐的问题意识,拓宽更具立意的研究领域,探寻更为开阔的研究视角。郊庙歌辞、疏奏论策、颂赞箴铭、诔碑哀吊等如何成为具有文学意义的文体?秦汉社会批判如何调整文学的基本功能?从制度需求、行政运行、社会交流和艺术审美等历史纵深中探讨,分析其作为帝制建构、思想表述和社会交流媒介的基础功能与附加意义,有助于理解秦汉何以成长出分工不同的文学样式,形成体系有别的文学认知。
以制度建构、行政运作和社会认知为视角,系统梳理秦汉文体形态、文学基调、文学想象、文学功能和文学认知,能够描述出秦汉政治形态、行政制度、社会结构、文化需求对中国文学格局的建构过程,多维度审视中国文学的形成肌理、演进线索和塑造环境,多层面分析国家建构、行政秩序、社会情绪与精神世界对中国文学的作用方式。
以制度视角观察文学形态
从国家治理体系建构角度讨论文学格局的形成,需要从国家建构的制度性设计、公共价值认同的思想性动因、文化整合中的文学形态三个维度观察国家、社会、文化变动对于文学的整体性影响。
讨论国家治理体系对文学格局的影响,需要分析秦汉国家建构与“制度文学”的关系,讨论在国家层面如何通过制度的建构整合秦汉思想观念、社会形态和民间信仰,分析秦汉公文文学化的历史认知过程和创作实践过程,描述出文学服务于制度的基本模式、制度之于文学的主要影响。可以将制度史、政治史和文学史打通,分析先秦文体样式、艺术格调、语言习惯、表达技巧等文学性因素,在服务于国家制度建设、使用于礼乐活动的过程中,如何重组以适应制度要求形成“制度文学”,并借此总结帝制形成期的文化需求对文学艺术的外在规范和内在驱动。
在研究服务于制度的文体形成与流变时,既要重视文体的内在延续,又要分析不同文体之间的相互浸润,还要分析文体风格、样式、语言等要素的演进规律,力争更为妥帖地总结出秦汉文体演进的轨迹。制度需要文化作为精神支撑,文化需要制度作为行政保障。
先秦出于自发的文学创作和缺少理论支撑的制度建构,随着儒家学说的完善和行政实践的积累,在秦汉逐渐融合,文学活动被纳入国家建构的视角下全新审视和重新定位。先秦文学传统对制度建构做出了相应的反应,在彼此互动中完成了对文学的改造和创新。在此期间,要重点讨论文学如何作用于制度,制度如何保障并要求文学参与,文学在帝制建构和行政活动中如何运作。
秦汉逐渐完善的公文制度使得颂、赞、书、论、箴、铭、碑、诔等文体得以形成,并不断约定俗成,随着行政效率和政治文化的需求而强化其形式、结构与风格。作为外部形态的礼制,通过礼乐精神、文化教养和社会观念浸入政治学说和行政秩序中,国家制度和行政运作所需求、衍生出来的文学价值论、文本结构论、文章风尚论和艺术审美论,成为“制度文学”系统而持久的要求,对秦汉文学产生基础性影响,促进了文学格局中主流价值、主体意识和主导倾向的形成。
文学:意识形态的生成方式
文学独立的标识,既在于文学形式有着独特的审美创造,更在于文学成为与众不同的意识存在,使其能够从历史、哲学、经济、法律等领域中独立出来,不仅成为“有意味”的形式,更成为“有意味”的内容。这就需要我们从精神生活、行政批判、社会情趣等角度观察秦汉文学在内容方面如何充实并独立成为特有的表述空间。
在讨论秦汉社会精神与文学形态时,可以民间精神生活和想象空间对文学认知的影响为视角,抓住秦汉民间信仰和官方信仰的互动关系,利用出土简帛和画像石作为印证资料,对神话、小说乃至部分诗文的想象模式进行比较研究,通过个案分析,历时性地考察秦汉时期民间信仰的变迁及具体线索。研究秦汉思想、观念和风俗,既能看到诸子思想如何经过官方主导变成社会意识,又能看到非主流的社会认知如何在民间流传、整合、分流、演化,变异为汉人的想象空间和精神世界,能够对秦汉基于“大传统”的庙堂文学与基于“小传统”的民间文学的二元格局进行整体观照,弥合某些支离破碎的描述,更为立体地勾勒出想象空间和精神生活对秦汉、魏晋文学演进的作用方式。
在行政批判、社会情绪与文学基调的研究中,要侧重于文本分析和史料考辨,对秦汉重要的典籍创作指向和作者的社会干预意识进行分析,由点到面,采用归纳法阐述秦汉著述的基本用意及其对中国文学基调的作用方式。秦汉时期国家精神世界由官方的“大传统”与非官方的基于民间信仰的“小传统”汇融而成,以两者间的互补和互动作为切入点,可以讨论社会管理对社会认知、民间信仰、文化心态的作用方式,描绘出秦汉社会的精神生活和想象世界,并讨论这些思想、观念、学说的演变轨迹及其诠释的逻辑结构,审视其对文学思想、观念的滋养和塑造。同时,分析源自于社会思潮的文学认知,在想象世界和精神生活的驱动下如何转化、衍化和分化,并对神话、小说、辞赋、诗歌中相关题材的叙述方式、建构特征、表现逻辑、语言习惯进行系统总结,从精神生活史的角度分析文学认知的变动过程。
这样就可以利用传世文献,参照考古资料,多维度、多层面讨论秦汉文学格局形成的历史环境及其作用方式,拓展研究思路,深化问题意识,细化秦汉研究的诸多线索。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秦汉国家建构与中国文学格局之初成”负责人、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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