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教育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按照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文件精神,我市大青山以南、黄河以北、哈德门沟以东、五当沟以西区域内、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此,青山区教育局特向全区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青山区教育局
2021年2月12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01
造成空气污染
02
引发火灾
03
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04
产生噪音污染
05
造成资源浪费
06
产生人力负担
少一点烦燥 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 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说不!
责 编:郝慧珍
编 辑:赵 楠
审 核:李存保
供 稿:青山教育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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