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变轻症仅赔20%”?重疾定义有重大变化!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版》),对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做出了最新的规范和要求。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

目前,这份《规范修订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实施还有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通知。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升、疾病的发展变化,旧的重疾定义规范已经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更新迭代已然是趋势,而这次征求意见稿,就是一个开端。

那么,这次重疾的修订内容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区别呢?重疾内容会有哪些规范?对消费者又有什么好处呢?

奶爸就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份《规范修订版》的具体内容。

  • 重疾定义修订有何意义?

  • 重疾新规,有4个大变化

  • 甲状腺癌有没有被“剔除”?

  • 对重疾险有哪些影响?

01

重疾定义修订有何意义?

中国现行的重疾险疾病定义,是参照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来设定的。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07年版最主要的内容有两点:

必保病种方面:要求所有的重疾产品都必须包含6种主要高发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

疾病定义方面:统一和规范了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此次重疾定义修订,对于推动行业发展、长期稳定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2

重疾新规,有这四个大变化!

这次发布的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已经可以看到有重大的变化!我们抢先来看一看,主要的变化在哪里。

变化一:25种重疾拓展至28种重疾和3种轻症

本次意见稿在原有25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了3种重疾,分别为:

  •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 严重克罗恩病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对核心的3种重疾进行了科学分级,按照临床的表现分为严重和轻度。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新增3种轻症疾病,分别为:

  • 轻度恶性肿瘤

  •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到底有哪些重大疾病,奶爸整理了以下重大疾病修订前后对比表:

(重大疾病列表修订前后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变化二:优化部分疾病定义,明确了诊断指标和保障范围

通过上述“重大疾病列表修订前后对比”的表格中,我们可以发现,重疾的必保疾病还是6种,但是在定义上也发生了不少变化。

1、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

在之前的重疾定义规范里,恶性肿瘤是标准的确诊即赔的病种。

但此次修订中,恶性肿瘤参照世卫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和《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的肿瘤形态学编码来进行定义。

修订之后,恶性肿瘤的名称变为了"严重恶性肿瘤",属于肿瘤形态学编码3、6、9(恶性肿瘤)范畴的才属于恶性肿瘤。

这就相当于把恶性肿瘤给进一步细分了。而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的则不在赔付范围内。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恶性肿瘤与严重恶性肿瘤定义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2、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在原定义基础上,定义的表述会更明确些:

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的表述变化为“出现左心室收缩功能下降,在确诊 6 周以后,检测左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 50%(不含)”,时间缩短。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急性心梗、较重急性心梗定义对比)

3、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要求相比修改前,要宽松一些:

比如:脑中风标准定义,从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改为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含)以上)。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脑中风、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对比)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这项重疾修订后,新增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扩大重大器官移植术的受保范围。

修改后的定义中,还去除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的异体要求。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重大器官、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定义对比)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原定义中的“心脏瓣膜手术”规定必须要实施“开胸手术”,但目前比较主流的治疗方法是微创手术,理赔一定要求“开胸”已然不合理。

因此在新的定义中仅仅是要求“实施切开心脏”,大大放宽了理赔条件,跟上了医学发展需求。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冠状动脉搭桥术定义对比)

6、 终末期肾病—严重慢性肾脏病

理赔标准更明确了一些,将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的表述删除,维持“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的要求。

详情对比可看下图:

(终末期肾病与严重慢性肾脏定义对比)

在《规范修订版》中,还有其他重大疾病的内容也有所改变,想了解的朋友可以到奶爸保微信公众号咨询我们,奶爸保的规划师也会全程为大家解答疑惑的。

变化三:限定轻症保额不高于重疾保额的20%

(图片来源:中保协官方文件截图)

《规范修订版》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之前保监会从未对轻症有过任何定义,此次新增了3种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就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设置了“轻症”保障,就一定要涵盖这3种。

同时要求,这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需要注意一下,是《规范修订版中》新增的3种轻症赔付不得高于20%,并不是所有的轻症。不要搞错重点哦~

这三种轻症,都属于高发轻症,按照之前的保险产品,轻症理赔甚至可以高达45%并且递增赔付。

一旦设定理赔额不得高于20%,可想而知,消费者的损失是极大的。

以“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给大家举例:

(不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钢铁战士的定义,跟新版的比,区别不大。

但新版按轻症赔,赔20%。而钢铁战士是按中症赔,赔60%保额。

即使是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因为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还是需要家人来协助生活。

只赔20%,明显不足以弥补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整体来看,对保险公司的好处更大,能拉低理赔的成本。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不算利好。

变化四:原位癌被踢出轻症

现在的重疾险都保原位癌,部分防癌险,也有原位癌保障。

根据保险公司理赔报告,原位癌也是高发轻症之一,占5%左右。

而新版重疾理赔定义中,原位癌被排除了轻症范围。

新版重疾跟钢铁战士1号简单做个对比,看下图:

(轻度恶性肿瘤理赔定义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也就是说,原位癌既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也不属于轻度恶性肿瘤。这个之前保险公司必赔的轻症,在这次的修订稿里反而变成无法赔付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么保险公司提出反对意见,到正式稿发布时更改定义,让原位癌可赔付;

要么在不改变定义的情况下,未来保险公司设计重疾险产品时,在轻症中针对原位癌单独设计一个赔付病种,和轻度恶性肿瘤区分开来。

总的来说,这次的重疾修订,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

03

热网传重疾定义要将“甲状腺癌”剔除,是否真实?

先说结论,在《规范修订版》中,甲状腺癌没有被剔除重大疾病范围,而是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赔不同的钱。

“甲状腺癌”赔付范围具体有哪些变化?跟奶爸一起看看吧:

1、甲状腺癌仍在赔付范围,但门槛高了

(恶性肿瘤新旧定义对比)

从图中可以看到,TNM分期位1期及更轻分期的“轻度甲状腺癌”,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划分进了“轻度恶性肿瘤”范围内。

也就是说,过去一些能拿到100%原保额赔偿的“轻度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在新的重疾疾病定义下,只能按照轻症的标准进行理赔,获得轻症保额对应的赔偿。

这样设计是因为,甲状腺癌是典型的发病率高、治疗费用低的病种。

2、轻度甲状腺癌为什么要被“剔除”?

在众多保险公司的年度重疾理赔榜上,甲状腺癌都是大户,经常位居榜首,发病率的确很高。

根据某再保公司的统计数据,甲状腺癌在20~39岁的男性和女性中的发病率非常高,大概占据了整体发病率的30~40%。

但是这种癌症五年生存率达90%以上,微小癌的五年生存率更达95%以上。如果及早发现,配合治疗,治愈率极高,花费也较少,一般2-5万元就能搞定。

之前的定义是,只要一经确诊为甲状腺癌,不管分级,都会全额赔付。

而一份足额重疾险的理赔,通常在50~100万之间。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的是轻度甲状腺癌,就很有可能会出现“花费2万、获赔50~100万”的结果,让被保险人“因祸得福”

从监管的角度,早期甲状腺癌,再按重疾赔,对行业长远发展并不利。所以新规的调整,也算挺合理。

3、对以后理赔甲状腺癌的人会不会不利?

其实也未必,奶爸和大家分析一下。

如果甲状腺癌按重疾进行赔付,如果产品是重疾只能赔付1次,不幸出险拿到赔偿,合同也结束了,后期保障也没了。

如果早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

  • 可以先拿到轻症比例赔付的保额,比如20%的保额;

  • 重疾险产品中有轻症豁免,剩下未交保费无需再缴;

  • 原重疾险产品的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总的来看,对被保险人来说,早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也不全是坏处。

04

《规范修订版》会对重疾险有哪些影响?

有小伙伴会提问:“新规出台后,以前买的重疾险怎么办?也会跟着变化吗?”

保险行业协会在《规范修订版》里明确了这点:“本次修订不影响正式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疾险合同。

也就是说,旧版重疾险继续按照原有规定的保障进行理赔。

比如刚刚提到的“甲状腺癌”,不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按重疾进行赔付。

而中症方面,在《规范修订版》中暂无提及,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自主调整的。

那么,重疾险在价格上是否会因新规而降价?

其实,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开发的重疾险价格已经很低,正处于“打价格战”的状态。

保障接近的产品,保费仅几百块之差。而后新出的产品,也很难再降低价格去进行竞争,更多的比拼都放在了产品的保障责任上。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价格因素上,买保险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保障,适合自身需求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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