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盾材料•铝塑膜】工信部: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企业可提前执行

5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实施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此份通知,注意看两个点。
第一,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替代相关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依据标准以及《关于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标准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之前,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执行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并行期间,实施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标准时,应分别按照标准规定的替代关系执行。也就是说,企业申请产品准入时,必须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早在5月12日,《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正式发布,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就今日通知来看,企业可以提前执行强制性标准,应从现在开始就按照国家标准研发产品,为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作者: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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