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社会的挣扎——从彭宇案到河南驻马店车祸二次碾压案
河南驻马店白衣女子在过马路时被出租车撞倒,无人施救遭“二次碾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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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今年四月二十一日的这一事件被翻出来是因为那段视频,或者说是人们看了视频之后的恐惧。
我不知道别人看了那段一视频的感觉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恐惧,因为我看到了一具具行走的僵尸,我也生活在一个僵尸的世界里,我也是一具僵尸。
这种感觉的产生有傍晚时分的光感对视频画面产生了影响,营造了一种气氛,给人带来了强烈的刺激。
人们喜欢用好人、坏人和善恶的标准来评判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件。
“第一撞”这样的交通事故并不特别,一年在全国不知道发生多少,“二次碾压”是这一事故的关键。
但人们关注的并不是“二次碾压”,而是“第一撞”和“二次碾压”之间的那一段,无疑画面传达了一个信息,画面里的人都是坏人。因为大家都冷漠、麻木、视生命如草芥。
其实,除了肇事逃逸的那个出租车司机是坏人,其他人都不是坏人,当然,也不是好人,是不好也不坏的人。
这段视频最能引起关注的是,观看者以好人的心态,等待好人的出现,结果好人一直没有出现,却出现了第二次碾压,把这个悲剧推到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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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观看视频的人都会以好人的心态去观看,看视频的人是这一事件之后的旁观者。旁观者身处事件之外,旁观清,什么道理都懂,如果你在现场呢?你是等着过马路的人当中的一个呢?你是开车绕行的一员呢?身处事件之中你又会做何选择呢?
我在我的前一篇文章里讲了,直觉告诉我——离开。
因为受了太多远离祸乱之地,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教育。这种教育有的来自教育本身的唠唠叨叨,有父母长辈的,也有老师的。对于成人来说这种教育更多的还是来自生活中的经验,最起码很多经历的事情都告诉我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样做有错吗?没错。
我想每个在现场的人都会有这种个人功利的想法,这种想法的本质是自我保护的本能,看到别人受到伤害,下意识地保护自己,离开现场。
不能用本能去评价善恶,所以网上很多人说,在现场的人都是坏人,都是罪人,是没道理的。
现在在网上评论这件事的都是旁观者,那么,当时在现场的人又何尝不是旁观者呢?
这件事情的参与者有三个,最初就是两个,一个撞人者,一个被撞者,其他都是旁观者。
现实当中的旁观者,在时间、空间改变之后,他们就变成了参与者。这也正是大人教育小孩离祸乱之地远点、大人告诉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因。我们怕从事件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现实当中的旁观者会怎么想呢?当然有快点离开的想法。
其实这里面还藏着另一种想法:我只不过是个旁观者,这事与我无关;这事一定有人管,不用我来管。
这是一种彻底的旁观者心态,非常合理,无可厚非。并且事实也证明了有很多人打电话报了警。
现实当中的旁观者在这一事件被关注、被讨论的时候变成了事件的参与者,甚至变成了被评价和指责的主角。
这是两个世界的旁观心态,在现在生活中,每个人为了保护自己都会选择做一个静静的,甚至有些伪懦的旁观者。而转身到网上,立刻变得义愤填膺,无比正确。
同样是旁观者,可一面是英雄,另一面是爬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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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一面是生人社会,一面是熟人社会;一面是有责任社会,一面是无责任社会。
在现实的茫茫人海之中,我们经常面对的是一个生人社会。每个人我们都不熟悉、不认识,包括邻居,这是现代社会细化分工、移民和城市化的结果。
试想,这起车祸发生在农村会没人管吗?不会,因为大家会想,这是谁家亲戚啊?
如果,现场有认识这位白衣女子的人,事情也完全不是这样了,一切都因为我们生活在生人社会之中。
在生人的社会里,我们不用表现得多么正确,因为没有人认识我,我对得起自己就好了,这是个人的正确。
而在网络世界里,好像是一个生人的世界,其实不然。
网络世界的最大特点是你做任何事都会留下痕迹,痕迹不会随着时空的改变而改变。这样就使人们在网上行事时要表现出公共的正确,因为留下的所有内容会被认识我的人看到,这里有你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
所以网络世界、虚拟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熟人社会,虽然它是虚拟的,不存在的。一个人在网络上的很多表现是表演,表演给他熟悉人看的,或者是表演给他不认识的看的,并且要好看。
总之,现实是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要保护好自己,因为有责任;网络也是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可以尽情表演,因为没有责任。
有责任和没责任使现实旁观者和网络旁观者表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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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人们也为现场的人找原因,因为有很多人知道自己在现场也不一定管。理由是:都是十年前彭宇案惹的祸。
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来扶她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由此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这就是老人摔倒不能扶的原版。
这一事件影响很大,从此以后,谁也不想没事找事。
近年来,路人对遇险者作壁上观的类似新闻不断在各地反复上演。 “扶不扶”仿佛成了一个困扰人们多年的中国式难题,提供救助怕被对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将面临良心上的谴责。
今天,最高法在《人民法院报》发文《十年前彭宇案真相是什么?》
文中说,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文章称,严格意义上,我国司法实践中,并未发生过一起仅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担责的判例,人们对于该案的误解、误读越陷越深,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坚信着彭宇仅因施救而被判赔偿的假象。
最高法想表达的意思是法律是公正的,社会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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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到事件本身,如果我们在现实社会中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当然是要救。
这样的行为并不是英雄行为,是底钱。
因为我们都是人,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多伸一把手,就会救活一条命。如果遇难的是我们的亲人呢?我们一定希望每个人都这样做。
这是每个人的责任。
但在具体的救不救、扶不扶的过程中还是要讲究方法的,而不是贸然地去救伤者,而是对伤者形成有距离的保护,然后打电话请求专业人员来求助。
救与不救不是一个道德问题,是个社会责任问题。
现代科技正前所未有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希望这种改变让人变得不像人,这是我写《一分三十二秒,一个人变成尸体的全过程》的目的。
现代人活在三个社会里,外面的生人社会、家庭亲戚朋友的熟人社会、还有一个又生又熟的虚拟社会。
我们在这个三个社会扮演不同的身份,所以,有很多人说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