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中兴程序员——一个自杀的人又怎么可能买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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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则中兴42岁程序员欧建新跳楼自杀的新闻刷爆了网络。

“中兴”、“程序员”、“自杀”,几个关键词堆砌在一起,的确很抓人眼球。42岁的欧建新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自小成绩优秀,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后又读出了南开大学硕士,在华为做了8年,中兴干了6年,有房有车,并且拥有公司的股份,职业发展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也是旁人很羡慕的一个中产阶级。

这样的一位精英,为什么会自杀呢?对这一事件的多方解读层出不穷:有说是因为卷入了公司内部斗争,有说是因为公司辞退而不满,有说是因为和公司股权回购价格谈崩,更有荒谬的说法竟然说是因为岳母逼他买房。

传闻中是因为股权回购纠纷

个中原因浮生君并不想去深入分析,因为真正的原因只有当事人知道,我们只是局外人。他的悲剧让很多步入中年危机的人群引发了强烈的共鸣,因此才会引起如此热烈的讨论。但这都不是我今天想说的重点!

有人说,他是不是买了保险?他自杀保险公司是不是会赔付?如果能赔付,也至少可以给家人经济上不少补偿吧?

但我想说的是,一个抛妻弃子自杀的人,是不可能会买寿险的!

先说自杀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如果被保人拥有一份寿险的话,被保人自杀保险公司是需要赔付的,但是有个2年的时间。承保后超过两年自杀,保险公司就必须赔付;如果在承保后两年内自杀,那么保险公司不赔付。

国内某寿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

这个自杀免责的时间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绝大多数是2年,但也有的地方是1年的,比如我们香港地区的寿险

别问我为什么大多数是定了2年这么个时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认为一个人有了自杀想法不太可能过两年再施行吧!

但我为什么说,欧建新肯定没有买过寿险呢?因为寿险是最体现家庭责任感的一个险种!它保障的内容最为纯粹,仅以被保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人生命终止时(也有很多寿险产品加上了全残的情况),保险公司才给被保人的受益人保险金。

很多人会说,这种死了才赔钱的保险,买了有什么用?自己又拿不到钱!

确实,寿险就是自己永远也拿不到钱的险种!它只是代表一个人的家庭责任。死,很容易,一次意外、一场大病,抑或是一念之间,都可能导致一条生命的消散,但是他对家庭的责任是否随之消散了呢?

也有人说,我死都不怕,我还需要寿险保个啥?

的确,将生死置之度外非常豪气。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因为不怕死,就去选择死,因为在他们生命中有不可承受之重,这远比简单赴死要沉重的多,就是自身的家庭责任!

死,很简单,但是留下父母怎么办?留下另一半怎么办?留下子女怎么办?

很多人哪怕心灰意冷,也不敢赴死,就是因为肩膀上有着这份厚重的责任和家庭的牵绊。可是欧建新,你从楼上跳下去的时候,你的这份责任与担当呢?

寿险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此,很多人担心自己万一发生不幸,提前离开了他最爱的家人,而他自己的家庭责任却并没有尽完,这怎么办?寿险就是最好的方法之一,活着时,做家里的顶梁柱;死去时,由保险金继续尽自己未完成的义务。这是怎样的一份勇气和担当?

为自己购买一份寿险的人,一定是极具家庭责任感的人,这点毋庸置疑。

而从欧建新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依恋自己的爱人的情况下居然选择自杀这件事情来看,我很难看到他的责任感在哪?既然没有家庭责任感可言,又怎么可能主动为自己投保寿险呢?

他也许会购买重疾险、医疗险、年金险,也可能会拥有企业为员工投保的福利险种,但肯定不会购买寿险。

欧建新这一跳,自己的苦闷和愤懑得到了解脱,可惜却留下儿子哭喊着“爸爸是个骗子,说好了要出去玩的!”,可惜却留下妻子哭诉“以后没有人教儿子数学和英语,没有人给女儿讲故事,没有人和我说话,发微信也没有人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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