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英雄花木兰,为什么和姐姐都不结婚,考古有了新发现
说起中国古代的巾帼英雄,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花木兰,她的故事一直广为流传,以她为主题的各种电影电视剧更是层出不穷,而讲述她的历史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就属《木兰辞》。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
从《木兰辞》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花木兰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家庭关系和谐。那么问题来了,花木兰参军时多大?为什么她从军十年回来,她姐姐还是未婚状态?父母不担心女儿的终身大事吗?南北朝的婚嫁观念和其他朝代有多大的差距呢?
南北朝是个男多女少的社会
研究婚姻状况,首先要了解人口的性别比例。据估计,在未来30年,中国进入适婚年龄的男性将比女性多近3000万,这意味着大量男性根本没有对象可以结婚。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花木兰生活的北魏(北朝)。华北关中平原、黄土高原和黄淮海平原土壤中微量元素锌含量较低,再加上遗传等因素影响,以鲜卑族和前匈奴后裔为主体的北方少数民族,育龄妇女一大部分在孕期会不幸死亡。
最新考古研究发现,50%以上的鲜卑妇女死于15-45岁的育龄期。女性人口的大量减少导致了北魏男性远多于女性的现象。
在封建等级社会,等级制度一直被认为是极其重要的东西。但由于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找不到媳妇的皇室、贵族、世家子弟,甚至愿意娶“百工伎巧卑姓”的女子为妻,而不考虑其身份背景。
为了防止这些因为娶妻而焦虑的人打破封建等级制度,北魏的文成帝和孝文帝多次下令禁止百工卑姓与贵族官员结婚。
晚婚和再婚体现了时代女性的自主权
在物以稀为贵,男尊女卑的现象下,北魏妇女的地位自然得到了提高,当时较高的再婚率是妇女地位提高的有利证据之一。
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女性再婚往往被视为一种“失节”的行为。禁锢的贞操观念,让很多女人一辈子只能服侍一个丈夫。但是在北魏这个男多女少的地方,这种守节观念绝对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毕竟如果大量男性找不到媳妇,女性还是那么坚持贞操观念,结果只会是男女各自独居,不但影响整个种族的繁衍,而且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另一方面,当时北朝鲜卑族的婚姻观念对女性再婚相对开放,包括公主和皇后第二次结婚的现象也是很正常的。比如北齐后主斛律皇后,“初为皇太子妃,后主受禅,立为皇后。武平三年正月,生女。帝欲悦光,诈称生男,为之大赦。光诛,后废在别宫,后令为尼。齐灭,嫁为开府元仁妻”。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女性从贵族到平民,再婚成为北朝的普遍现象。
除了改嫁之外,女性在这一时期甚至有一定程度的择偶自由,因为在北魏鲜卑族传统观念中,女性不必像传统儒家观念那样被禁锢。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女生自己的选择。
回到花木兰姐姐的问题,为什么木兰姐姐二十多岁还没结婚?想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姐姐是否结婚是她自己的选择,环境不会给太大压力。毕竟,自家妹妹花木兰也20多岁,但是在《木兰辞》中并没有提到木兰的晚婚问题。
女人也可以上战场,参与国家政事
在花木兰生活的北魏时期,妇女的自主权不仅体现在她们婚姻的自由选择上,道武帝拓跋珪的的母亲贺氏、拓跋珪的皇后刘氏以及冯太后都在政治舞台有所建树。
其中,冯太后主政北魏长达15年,在此统治时期,她于太和八年(484年)整顿吏治,太和九年(485年)实行了计口授田和发展农业经济为特征的“均田令”,太和十年(486年)实行了“三长制”,推动了北魏社会的封建化进程,从而迎来了北魏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
在战场上,也有许多关于妇女参军的记载,除了代替父亲参军的花木兰,像任城国太妃孟氏,也是女英雄的典范。《魏书列女传》记录了尚书令和任城王元澄的母亲任城太妃孟氏,作为将军领导人民抵抗敌人的事迹。当时元澄在扬州率领军队固守,叛军以姜庆真为首领攻打扬州城。
孟氏看到扬州即将失守,便率军据险守要,并鼓励文武官员,安慰新旧部将,分析利弊并许诺各种赏罚,一众部下无不钦佩服从,大家众志成城,拼死抵抗。在她的努力下,最终大败叛军,拯救了整个扬州城。
在那个时代,女性可以参与管理国家,可以在战场上杀死敌人,自主权给了她们更多的可能性。而在如此的社会氛围下,为什么一些女人二十多岁还不结婚?也许只是因为“千金难买我愿意”。
值得一提的是,花木兰的家庭观念非常开放,不亚于现代,他的父亲是一个慈爱的父亲,完全尊重孩子的决定。这让小女儿从小就有主见、有担当,后来代父从军 ,建功立业,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婚姻问题自然也就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