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丨陕西扶风云塘、齐镇发现的周代建筑基址研究(一)
一、扶风云塘、齐镇建筑群建筑单元名称考订
1.建筑方向和台基
2.门、塾、庭、霤、陈、曲、唐、位
门有广、狭二义。广义门指位于建筑的某一方,通过它进入中间院落,包括门和塾。《仪礼释宫》:“(宫、寝)皆有堂、有门,其外有大门”,“按《士冠礼》:‘宾立于外门之外,主人迎宾人,每曲揖至于庙门”,为广义的门。广义的门在云塘建筑群中指F8。狭义的门仅仅指院落南侧南垣正中建筑物的中间一间,《仪礼释宫》:“中间屋为门,门之中有
”,在门塾建筑正中的一间为狭义的门。在云塘建筑群中指F8的明间。
据文献门有
、有阈。《仪礼释宫》:“《士冠礼》曰:‘席于门中
西阈外',注曰:‘
,橛也’。《玉藻正义》曰:‘
,门之中央所竖短木也’。”“门限谓之阈”,“《释宫》曰:‘枨谓之阈'。郭氏曰:‘阈,门限’。邢昺曰:‘谓门下横木,为内外之限也。”《认识》提出“在第2、3、7、8号柱础坑之间有数块石头分布,正位于门限的位置,可能与安装阈、
、枨等门框部件有关”。依文献,
实非门框设施,其为后世“将军石”,后世以石,早期以木,据《简报》,本遗址未发现该设施。《简报》“台基中间3、4、7、8号柱础坑之间散布有几块石头,略呈对称状”,发现时为“散布”,未报道石块是叠压还是打破门内陆面。考虑《认识》和《简报》执笔相同,因此从用词推测,虽石块“位于门限的位置”,但发掘中可能并未发现安装门限的考古学痕迹。故这几块石头并非“可能与安装阈、
、枨等门框部件有关”。
在文献中门附近有空间名“宁”。《仪礼释宫》:“凡门之内两塾之间谓之宁。……李巡曰:‘宁,正门内两塾间',义与郑同。谓之宁者,以人君门外有正朝,视朝则于此宁立故耳。”“《释宫》又曰:‘门屏之间谓之宁',谓宁在门之内,屏之外,此屏据诸侯内屏而言也。”《仪礼释宫增注》:“按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邢氏曰:‘谓路门之外,屏树之内,人君视朝宁立之处’。此说得之,然则当云宁在门之外屏之内,不得云门内屏外也。”在文献中与宁相关的建筑单元为屏。据文献,在正对门内或门外的位置有建筑物名屏。《仪礼释宫》:“天子诸侯门外之制,其见于经者天子有屏,诸侯有朝。案《觐礼·侯氏》:‘入门右,告聼事。出,自屏南适门西',注曰:‘天子外屏’。《释宫》曰:‘屏谓之树’。郭氏曰:‘小墙,当门中。’《曲礼正义》曰:‘天子外屏,屏在路门之外。诸侯内屏,屏在路门之内。’此侯氏出门而隐于屏,则天子外屏明矣。”《仪礼释宫增注》:“《明堂位》以疏屏为天子之庙饰,则诸侯之庙,外内皆无屏。”“按……凡屏皆当设于正门之内外,故《记》旅树与台门相连。天子以应门为正门,屏在应门之外。诸侯以雉门为正门,屏在雉门之内。若路门之外内皆无屏。司士掌朝仪路门左右诸臣,王还而揖之,是无屏也。《燕礼》卿大夫皆入门右即位,未见有屏。”在F8内外均未发现屏的遗迹,其原因当或如先儒言,其之有无与门的性质有关[6]。因此,目前难以在遗址中确定,“宁”的位置。从测量数据看, F8北据F1台基南缘14.1米,合周尺61.038 (六丈)左右[7]。
塾《尔雅·释宫》:“门侧之堂谓之塾。”《仪礼释宫》:“夹门之堂谓之塾”,“郭氏曰:‘夹门堂也’。门之内外其东西皆有塾,一门而塾四,其外塾南向。”《仪礼释宫增注》:“按,门堂室既杀,当无房夹与北阶之制。”以遗址言, F8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中间为门,两侧为塾,每侧各南北二塾,共四塾,与先儒考证同。遗址未发现北阶,先儒考证亦是。任启运《宫室考》:“塾有堂,有室。内为内塾,外为外塾,中以墉别之。”据《三辅黄图》:“塾门,外舍也,臣来朝君,至门外当就舍,更熟详所应对之事。”[8]本建筑群中“塾”指F8东西3间的东西侧的建筑空间。《认识》提出“从F8的柱网布局看,南北两排柱础坑间距4.5米左右,大于一般柱础坑间距3米左右的距离,但又未达到间距跨度约6米的距离,因此是否有内外塾尚难断定”。我以为4.5米已超3米的平均屋跨,可能此处塾以墙来承重分割空间,如马家庄一号建筑遗址门塾内外塾之间以墙承重、汉宜帝杜陵东门左右塾以隔墙分割内外塾一样[9]。未发现隔墙或与其以土坯垒砌墙体有关。
庭《仪礼释宫》:“堂下至门谓之庭。三分庭一在北设碑。”“案《聘礼》:‘归饷饩醯醢,夹碑,米设于中庭’,注曰:‘庭实固当中庭,言中庭者,南北之中也。”“《聘礼》注又曰:‘射碑近如堂深' ,堂深谓从堂廉北至房室之壁也。三分庭一在北设碑而碑如堂深,则庭盖三堂之深也。”“又按乡射之侯,去堂三十丈;大射之侯,去堂五十四丈。则庭之深可见而君大夫宫室隆杀之度亦从可推矣。”本建筑群中“凸”字形院落内F8、F1、F2、F3台基间的建筑空间即为“庭”。《认识》认为此处名称应称“中庭”,我以为在金文和某些文献中使用的“中庭”所指位置乃为“庭”之中,“中庭”即为“庭中”,“中庭”不适作整个建筑空间名,当依《仪礼释宫》所释。如若在庭中再划分出“中庭”,我以为就本遗址言,“中庭”指位于堂南两条石子道路之间形成的空间。《认识》指出“以今之考古实证之,王国维先生所言中庭为太室之廷是正确的”,我认为在无证据确定此建筑群为“太室”前尚难评价王国维此言。
霤 指建筑台基周围的散水。《仪礼释宫》:“人君之堂屋为四注,大夫、士则南北两下而已”,“霤者,《说文》曰:‘屋水流也’。徐锴曰:屋檐滴处’”,“门之屋,虽人君亦两下为之。”云塘建筑群F1四周有霤,“夯基周围除门道台阶前侧外,均铺有卵石散水”,F2、F3 无霤,F8亦未发现有霤。齐镇建筑群中F4和F9均发现一周卵石散水。从各建筑散水有无的情况看,先儒关于不同社会级别人群所居在建筑散水上的认识应该不尽如是。《认识》提出“王国维认为中霤即指中庭,大体不错,然当在中庭偏北之处”,我以为“中庭”和“中霤”为不同建筑的组成单元,难以混同。中庭北部依然是庭,与中霤无涉,中霤释见下。
陈、曲、唐 《尔雅·释宫》:“庙中路谓之唐,堂涂谓之陈。”《仪礼释宫》:“郭氏曰:‘堂下至门径也。其北属阶,南接门内霤。’案,凡入门之后皆三揖至阶。《昏礼》注曰:‘三揖者,至内霤将曲,揖;既曲北面,揖;当碑,揖',贾氏曰:‘至内霤将曲者,至门内霤,主人将东,宾将西,宾主相背时也。即曲北面者,宾主各至堂涂,北行向堂时也。至内霤而东西行,趋堂涂,则堂涂接于霤矣。既至堂涂,北面至阶而不复有曲,则堂涂直阶矣。”《仪礼释宫增注》:“按,《释宫》:‘庙中路谓之唐,堂途谓之陈',郭引《诗》:‘中唐有甓’,然则庙中亦有中唐,其为庭之中涂欤?甓,砖也,唐与陈均用砖为之。陈亦见《诗》:‘不入我陈’是也。”《认识》已指出“发现的F1、4、南侧的‘U’形石子路,无疑就是文献中记载的‘陈’”。今从。先儒考证的“陈”与考古发现大体符合。即发掘揭示的卵石通道在进入门后与门北侧的散水(门内霤)相接呈“U”形向北,达堂下台阶,其南部弯曲部分当是文献中的“曲”,当主人和宾客在内霤行礼后,主人东,客人西,经过这段弯曲的部分时相背而行,向北直行至各自台阶。江永言“唐与陈均用砖为之”,遗址发现为卵石,与考证不合。《认识》提出“门塾南侧通向门塾的路称为唐”,我以为文献既言“庙中路谓之唐”,唐就不当为门塾外通向门塾的道路,应是门塾内的道路专称。从马家庄一号建筑遗址看,在进入门塾后通向陈之间尚有一节道路,韩伟先生已考证其为唐,可从。遗址“陈”直接逼近F8北侧,未设置从F8向北的道路和它连接。然遗址中在其它地方宽1.2米的石子路在“曲”处宽达2.56米,为原宽两倍以上,或就隐含了“唐”在内。
位《尔雅·释宫》:“中庭之左右谓之位。”《认识》指出“位当处于东、西夹室南侧,东厢西、西厢东的部位”。今从。然我以为其应在“翼室”之南。从其可看出,以“陈”区隔,“庭”可分出“位”和“中庭”,“中庭”居于东西“陈”间,“陈”两侧到东西堂间的空间为“位”。如以位置再加以进一步命名,可称“左位”、“右位”或“东位”、“西位”。
[1] 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县云塘、齐镇西周建筑基址1999~2000年度发掘简报》,《考古》2002 年9期。本文中凡讨论此处建筑时不注明出处的考古资料均采自是文。
[2] 徐良高、王巍:《陕西扶风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的初步认识》,《考古》2002年9期。
[3]《仪礼释宫》,四库全书本,出自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7年。
[4]《仪礼释宫增注》,四库全书本,出自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7年。
[5] 严文明:《良渚随笔》,《文物》1996年3期。介绍大莫角山和乌龟山发掘出“在良渚文化以及整个龙山时代诸考古学文化中所见的加工最好的夯土”。
[6] 亦见《四库全书·乡党图考·提要》,其谓树屏者为路门。
[7] 本文采用闻人军考证的周大尺刃23.1厘米数据,见闻人军:《考工记齐尺考辨》,《考古》1983年7期。其考证认为周大尺长23.1厘米,周小尺约在19.7厘米左右。
[8]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
[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杜陵陵园遗址》,科学出版社,1993年。
文章原载于:《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3期
未完待续
采稿:贵琳
一校:张丽姣
二校:何乐君
编辑:杨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