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药神」是中国版「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了
随着《我不是药神》的火爆,“救命药该不该这么贵”的问题,掀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
有许多人开始科普专利药的研发成本,强调专利保护对人类健康福祉的长远保障。
对电影鼓吹仿制药、把药企树立为反派表示不满。
药企是被电影妖魔化还是被现实道德化?
穷人吃走私药是“你弱你有理”还是对既得利益者的血泪申诉?
选择了利益是否意味着必须放弃公平?
你站在谁的位置,就会看到什么样的真相。
如一位博主所说,“穷人的生命权和知识产权的矛盾,其实超越了法律,甚至超越了道德,上升到了价值观的冲突”。
在不同的价值观下,天价救命药可以是利益驱动科技进步的必然存在,也可以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负面产物。
引自微博@赵皓阳-Moonfans
凡事涉及价值观,必然复杂且难以中立,小十君无意去说服哪一方,咱们点到即止。
回归电影层面的问题。
许多观众看后都把它比作中国版《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之前就有读者在《“中国病人”,张嘴吃药》一文底下留言,想让我们聊聊这两部片子的不同之处。
为什么两部片子之间能产生这么强烈的联想呢?
首先当然是因为,两者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医患题材电影。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2015年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代购药物被抓的真实案件;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改编自上世纪80年代德州电工罗恩·伍德鲁夫的抗艾经历。
陆勇因为正版格列卫太贵,去印度购买价格只要格列卫百分之一的仿制药;
罗恩则因为当时唯一的官方抗艾药AZT毒性太强,跑到世界各地寻找新的处方和替代疗法。
他们都将更便宜或者更有效的药物推广给了其他病人,便是这个举动让他们身为一个弱者,走向了体制的对立面。
非常相似的改编原型,导致两部电影在购药、卖药的情节点上有所重合,但是呈现出来的气质却迥然不同。
《我不是药神》就好像程勇这个上海小市民,世俗、圆融又充满悲悯。
它是底层悲凉的灰度与英雄主义的暖色对撞下的复杂况味。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仿若罗恩·伍德鲁夫这个德州牛仔,尖锐、顽强、充满生的渴望。
它是“在颠簸的脊背上紧握生命的缰绳”之生猛纯粹。
具体来说,可从三点探讨两个相似题材在不同文化环境下的表达。
01 视角
健全人VS患者
若说两者最大的不同,便是主人公所代表的视角差异。
视角不同,承载的立意就完全不同。
《我不是药神》的剧本改了三年,其中最大的改动就是将程勇从病人变成了健全人。
健全人视角,其实也就是观众视角。
观众跟随着程勇的目光,从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慢慢走近、了解、体恤病人这个群体。
最终达到共情的目的。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则是一部典型的传记片。
将灯光聚焦在身患艾滋病的主人公身上,突出其个人事迹的传奇性。
同样是人到中年的“烂人”,徐峥饰演的程勇主要体现在没钱没尊严的麻木状态。
马修·麦康纳饰演的罗恩·伍德鲁夫则是个声色犬马的享乐主义者。
酒精、毒品以及性行为上的放纵,彻底击垮了他的身体,最后被医生告知感染了HIV病毒,只有30天生命期限。
在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艾滋病被误认为是同志专有病。
作为恐同的钢铁直男,罗恩用了几十个"fuck"问候医生后,也无法接受自己因为艾滋,濒临死亡的事实。
在30天期限到来之际,罗恩开始自救。
当时唯一被美国药管局批准面市的抗艾药物叫做AZT(叠氮胸苷),由于药物还处在为期一年的双盲试验阶段,罗恩根本没有时间等来救命药。
国内药吃不到,国外药没有许可证,陷入绝境的罗恩只有从不正规的渠道购药。
起初他靠贿赂医院清洁工拿到了三瓶AZT。
药源断了后,罗恩按照清洁工给的联系方式,来到墨西哥瓦斯医生处进行非常规疗法。
从瓦斯医生的口中,罗恩才知道AZT的毒性太大,会损害病人的身体。
瓦斯医生用毒性更小的DDC加上完全无毒的多肽引,让罗恩的身体在三个月内得到了有效恢复。
但是这些有效的药物在美国却是未经批准的。
从鬼门关杀回来的罗恩,从此成立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一面从国外贩药卖给艾滋病人,一面走上了与药管局的抗争之路。
两部电影都埋有非常明显的数字线。
《我不是药神》中,程勇卖药的价格从最初的5000块降为最后的500块,这是良知打败金钱的过程。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中的数字则是罗恩的生存期限,由医生断定的30天升为最终的2557天,这是生命意志战胜病魔的过程。
程勇的道德感,因为他是可以置身事外的健全人身份,显得更加可贵。
罗恩的抗争,因为尽头是看得见的死亡结局,其过程更显生命力的伟大。
02 表演
群戏VS对手戏
两部戏最被人称道的,都是演员的演技。
《我不是药神》自不必多说,主演徐峥借此实现了演艺生涯的突破,袒露了此前不过多呈现的脆弱与柔软部分。
王传君、章宇、谭卓、杨新鸣饰演的四位白血病人及家属,在有限的戏份内最大程度地赋予了角色以生命。
就连那些几个镜头的酱油角色,比如程勇的爸爸、恳求曹斌的老太太、白口罩后面的病态脸庞,都让人过目难忘。
所以很多人说,《我不是药神》贡献了今年华语片最精彩的群戏。
《达拉斯俱乐部》只是一部投资五百万美元、用手持摄像机25天拍完的小成本文艺片。
但是在当年的颁奖季横扫大小近三十个奖项,并摘得奥斯卡最佳男主和最佳男配。
是的,这部电影的成功,除了故事本身的张力,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两位男演员的表演震撼力。
男主马修·麦康纳和男配杰瑞德·莱托,分别为本片减重三十多磅和二十多磅,在体态上达到了艾滋病人一样的触目惊心。
相比罗恩一角的粗暴生猛,杰瑞德·莱托饰演的异装癖同性恋雷蒙,是片中少有的一抹暖色。
他爱美、心地善良,永远语气轻柔。无论是外形还是神态都比女人还要像一个女人。
雷蒙是剧本中加入的虚拟角色。
既在剧情中承担男主助手的功能,也在立意上代表了影片对LGBT群体的人文关怀。
片中有场超市戏,罗恩的昔日好友对雷蒙不敬,罗恩逼迫他跟雷蒙握手。
这个举动,标志着身为恐同直男的罗恩,对雷蒙态度的转变:
同生共死的情谊早已超越了性向的偏见与歧视。
在恐同的男主身边安排一个同性恋角色,除了强烈的戏剧性,显而易见两人对手戏的意图,是在劝服普通人对边缘群体的接纳。
将程勇放在四个求药人中间,也有类似目的。
只不过《我不是药神》的群戏,效果远不止于此。
病人吕受益、舞女思慧、牧师老刘、打工仔黄毛,他们身上除了病人和病人家属的身份,还从家庭、信仰、道义等各方面刻画了中国人普遍的困境与追寻。
包括张长林口中的“穷病”、曹斌所代表的法理人情的冲突,都是在寻求时代情绪的共振。
《我不是药神》由“药”而起,但它的社会性触角伸向了更广阔处。
所以,时不时地,你就会在哪个点被戳中一下。
相比《我不是药神》这种广泛而密集的情绪点,《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则是将求生意志和同志话题做到了极致。
03 内核
悲悯VS抗争
是的,《我不是药神》并非一部极致的作品,它在对错上甚至没有鲜明的立场。
天价药的出现,看似药企是吃人血馒头的反派,实际上它们的谋利合理合法。
穷苦病人吃的仿制药违法,但是没命了谁还去当守法公民?
公安部门看似刻板冷血,可维护法律本就是他们的天职。
在这场悲剧中,没有谁是真正的“坏人”。
医药代表顶多算“奸商”
许多人因此觉得《我不是药神》与国外同类题材电影相比,总是少了那么一点点。
这个一点点,不用多说,自然是反叛精神和批判力度。
没有审查困扰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炮火则猛烈得多。
电影处处明示着研发AZT的药企与医院和药管局之间的利益勾当。
药企承诺给医院和医生分红:
除了AZT以外的其他药物无法面市,实则与药管局的幕后操作有关:
正是窥破了这些机构唯利是图,怠慢病人生命的丑恶后,詹妮弗·加纳饰演的Eve医生才加入了罗恩的俱乐部阵营。
起初,罗恩用交俱乐部会员费免费赠送药品的方式,规避了法律风险。
药管局拿他没有办法,便常来光顾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没收他们的药品。
随着斗争的加剧,双方走上了法庭。
与《我不是药神》中程勇主动伏法相反,本片里是罗恩状告药管局践踏艾滋病人的生命权。
虽然最后案子还是被驳回,但是从法官的一席话,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情理上的让步。
罗恩与命斗,还与当权者斗。
一副病入膏肓的躯体最终比预期多活了7年。
当年滥交、粗鲁又恐同的德州牛仔,在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收获了作为英雄的尊严。
对这部电影而言,少有人去追究药企、医院和药管局是不是被妖魔化。
影片的震撼和感染力,全来自罗恩的抗争精神。
现实决定了中国电影暂时无法将矛头削得如此尖锐。
所以《我不是药神》没有把劲儿使在制度批判上,而是建立在道德力量上。
它明知解决不了“穷病”这个终极命题,但是它用程勇等平凡人的弧光,让我们看到了朴素正义感的情感冲击。
《我不是药神》看似被招安一样地,将问题的解决方式丢给了制度改革。
但制度为何改革?不还是因为背后一个个生而平凡的人吗?
在同样的现实主义题材中,欧美电影总有种以强制强的励志感,中国电影中则充满圆融暧昧的人生哲学。
两部优秀的作品,不管是国人的中庸与浪漫,还是欧美的锐利与冷峻,其实只关乎喜不喜欢,无需分出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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